第一章(2/2)

或者应该说未来本来是确定的,但当自己预见到的那一刹那,因为自己的应变,未来也就充满了变数。有时候,燕奔甚至可以看到两种不同的画面。理论上,拥有了提前一秒钟的预知能力甚至可以抓住空中嗡嗡飞动的苍蝇。但事实上他从来没有成功过。苍蝇这种畜生的反应能力是非常惊人的,预先向苍蝇将要经过的地方抓取几乎是不可能成功的。从伸手的一刹那,自己所预见到的苍蝇飞行轨迹就开始不住的发生变化。一秒钟之内,甚至可以十几次的变化方向。以燕奔的能力是甚至不用出手就已经给这纷乱的变化弄得头昏脑胀了。

从这个时候开始,燕奔开始明白了时机的重要性。所谓时机,就是刹那多一点瞬间,如果自己的反应速度够快,理论上自己甚至可以分清从自己面前飞过的苍蝇是公是母,长了几条腿!当然这仅仅是理论上!

十岁的时候,燕奔已经表现了远超同年龄人的身高、体重、力量甚至是速度。除了玩所谓的游戏,十岁之前老爷子便从来没有让燕奔进行过任何训练。在他看来,任何身体、力量的训练对于年幼的孩童来说都是揠苗助长的行为,最终都会限制他的发展。这一年当燕奔年满十岁的时候,老爷子终于将自己压箱底的本事教给了燕奔。

看着老爷子冲拳踢腿、弯腰推掌,即使有一条腿是假肢,似乎也无碍他灵活矫健,十岁的燕奔目瞪口呆:“爷爷,你这是武功吗?”当时电视上却真是在播放《射雕英雄传》一类的港片武侠剧,那飞来飞去的神奇武功着实令人艳羡。

老爷子缓缓的收功,闻言轻轻的在他脑袋上敲了一记道:“尽想美事。这只是一套强身健体的养身体术。”

尽管不是神奇的武功,但燕奔还是欣然的跟着学了。十岁的燕奔已经相当明白,老爷子所有教给自己的东西都是对自己非常有用。事实证明,事实确实如他所料。这一套养生体术确实是强身健体的瑰宝。练习之后无论是速度、力量还是反应能力都能极大的增强。虽然没有如燕奔期望的那样,练成神奇的内功,但无可否认的让他气脉悠长,等闲距离的奔跑之后,少有过去气喘吁吁面红耳赤的情形出现了。说起这一套养生体术大有来历,但传承到今天连名字都已经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了。老爷子却也是从部队的战友那儿学来的。两个人一起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是相互能够为对方挡子弹的过命交情。而老爷子年过七旬至今仍然声如洪钟满面红光,就是这套养生体术效果的最好明证!

教完燕奔这一套体术之后,老爷子便放任燕奔自由了,除了督促他学习之外,业余的时间便从来不加拘束。而燕奔也是福至心灵,深知老爷子传授的养生术对自己的重要性,每天练习,从来不间断。

9年,巴塞罗那奥运会,这一年十岁的燕奔在电视机中目睹了梦之队精彩的表演后,年幼的他疯狂的爱上了篮球。

“梦之队”、“篮球王国”“迈克尔V乔丹”从这一天开始这些便深深的印在了燕奔的心中。

“我想打篮球!”奥运会结束之后,燕奔找到了老爷子,说出了想法。

“好啊!”老爷子放下自己手中的书,答应得非常干脆“不过不能影响学习!”

十岁,正是小学四年级的年纪。这个年纪,在当时,在中国,小学生打篮球是非常罕见、甚至是非常奇怪的事情。整个小学时期,燕奔都只能在家里独自练习。运球、带球上篮、投篮……简单的基础练习,没有教练,没有人陪练,指导他练习的只有一本老爷子为他从书店里买来的有关篮球基本训练的书。这种训练是非常枯燥无味,而且也是非常孤寂的。没有鼓励、没有掌声,除了偶尔老爷子端一把椅子远远的坐在一边观看外,甚至没有观众。然而从老爷子那儿继承了坚毅性格的燕奔以极大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冬天到了,东北这样的地方显然不是一个可以在室外练习篮球的地方。老爷子便将空闲的一间屋子装上一个简单的篮球架、地上铺上平整的地砖,布置成室内训练馆。

就这样无论是三九三伏,每天至少两个小时的训练燕奔一直坚持了下来。小学结束进入初中。在以升学率为第一要务的中学而言,会打篮球的人屈指可数。所谓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当时的中国不过是一句空话。一周两次的体育课也只是课程表上的标记而已。除了已经放弃了升学的那些所谓的“不求上进的差生”之外,篮球场上很少看到人在球场上打球。篮球比赛更是无从说起。

虽然很少,但终究是有了。偶尔的活动课球场上开始有几个高年级升学无望的“差生”们带球奔腾跳跃的身影。每当这个时候,燕奔总是热切的跑过来。燕奔这个时候已经长得相当高了,在学校也是屈指可数高个子,加上学习成绩在全年级也是有数的,在这个不大的初中可以算是小小的名人,几个高年级学生欣然接受燕奔的加入,但是很快他们就后悔了!

这些学生不过是兴趣所致打发时间,业余得不能再业余,如何能够是孜孜不倦数年如一日般苦练的燕奔的对手?双方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级别,而年少的燕奔又不懂得谦让,上场后突破、上篮、三分球、高高跳起来从对方头顶抢走篮板球,兴奋起来抓起篮球朝着篮筐方向加速带球冲去,大吼一声高高的跃起,篮球高高的举过头顶轰然一声砸入篮筐!

扣篮?

扣篮!几个高年级学生何曾见过真正的扣篮,众人艰难的吞咽着口水,看着燕奔都是一阵头皮发麻:这家伙太凶猛了!

的确,和这些连运球都不熟练的师兄们相比,燕奔岂止是凶猛,简直是凶猛得过分!

几个高年级的师兄们后悔不已,在球场上他们简直成了燕奔的陪衬,相对于燕奔的矫健和凶猛,他们简直成了笨拙和丑陋的代名词。于是几次之后,高年级的师兄们闲暇时候也不打篮球了,他们改打乒乓球——只要燕奔在球场上,他们永远都只是陪衬的对象!献丑不如藏拙,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于是,又变成燕奔独自一人在球场上打球。

进入初二子后,随着燕奔越长越高。初中的篮球场渐渐的变成了燕奔一个人的领地。初三那些升学无望的学生们也自觉的放弃了在篮球场上消磨时间的打算。直至最后初中毕业,燕奔都没有能够打上一场真正的篮球比赛。

孤寂,离群的高大背影是他留给那些后来的师弟们最深刻的印象。

回到一中来的报道现场。

报名、缴费、在宿舍安顿下来之后,坐在宿舍床上的燕奔便无所事事。宿舍的已经有三名同学已经到了,正刚刚和父母亲依依惜别完,陌生拘束的几个少年不知道如何打破沉默,一个个躺在床上装模作样的看书。对于这些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中长大的少年而言,陌生的环境让他们充满了拘束。

燕奔的性格中多少带有一点冷漠,这个时候也没有兴趣来个彼此自我介绍,相互握手问好。从行李中掏出一个没有充气的篮球,再反手翻出一个小气筒,“噗嗤、噗嗤”开始给篮球打气。不一会儿篮球就已经充满气,轻轻的在地上拍击两下试了试弹性,燕奔满意的收起气筒。

弯腰单手将篮球抓在手中,燕奔准备出门。正在此时,身后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打球去吗?”

燕奔回头看去却正是自己邻铺的同学,正站起来热切的看着他。看他的身高竟然不比燕奔矮多少。点头,燕奔道:“正是。要一起去吗?”

“当然好。”站起来的男生欢喜道,“我叫孙旭阳,你呢?”

“燕奔!”(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