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雇马车夜行 一(2/2)
“啊?”
刚刚松了一口气的华红莲马上又紧张了起来,局促不安地看向黑闷娃,急急问道,“哪你们三个有没有受伤呀?”
“没有的。”黑闷娃苦着小黑脸,把小陶罐递给太昊,神情看起来有些沮丧。
“红莲,走!挑上担子过走。”
华红英这时候嬉笑着走了过来,还未走到跟前,就急乎乎催促道,“春家的车队马上要走了。”
“姐,你见到了杨柳叔叔?他是咋说的?”华红莲挑起担子,不放心地问道。
“杨柳叔叔黄昏的时候都走了,”
华红英向后看了一眼,说道,“现在春家车队主事的是杨松叔叔,一共有八辆马车,给咱们匀出来了一辆。”
华红莲想了一下,又问道,“姐,你有没有跟杨松叔叔说车钱?”
“说了,从这里到华家埠子南渡口,总计两小串铜钱。”华红英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平时。。。”
华红莲刚要反驳,就被一个迎面走来的中年男人打断了,“哈哈哈,红莲妹子,平时这点路只是一小串铜钱,现在是夜里,我们春家的小伙子不但要护卫车队,还要打狼,还要防匪,多收一小串铜钱不多吧?嘿嘿嘿。”
“呃?是杨松叔叔呀。”
华红莲一眼就认出了来人,中等个头,方面大耳,鹰眉豹眼,狮鼻虎口,光是看面相,就给人一种狮虎兽幻化成人形的感觉,再加上虎背熊腰一般的身体,力量的威压更是走到哪压到哪。
“哈哈哈,不知道是你们晚上搭车,要不然,我就多给你们让出一辆马车了。”
春杨松笑着上前,伸手接过了华红英肩上的担子,轻呼道,“咦,你这担子一点儿也不轻呀,估计得有二百五十斤吧?”
“嘿嘿嘿,”华红英轻快地走到一旁,笑着夸赞道,“杨松叔叔好眼力,佩服!佩服!”
没有人不喜欢别人夸赞的,尤其是年轻美貌的女子夸人。
春杨松的胖脸上笑容更甚了,“哈哈哈,那是,那是,没看我老春是谁呢么?嘿嘿嘿。”
说话间,一行人走到了车队跟前,立刻有四个年轻人走过来帮忙,把箩筐装上了简易马车车厢内,就去车队前头了。
“红英,我给你们分了一个赶车大叔,”
春杨松指着身旁一个跟自己个头差不多高的瘦男人,解说道,“这是华红英,是华遂梁大哥的长女,红英,这是春山,你叫老春或春山哥都行,你们这个马车就是车队的尾巴,晚上换的睡觉,可不敢大意了,毕竟赶夜路不比白天。”
(尾巴,尾音壹,西北方言,对于尾巴的一种称谓。)
“知道了,谢谢杨松叔叔!”华红英很是礼貌的抱了抱拳。
没有多余的话语,这时候评论人好坏更是出行大忌。
华红英五人默不作声地爬上马车,各自找合适的地方坐好,春杨松吩咐两个小伙子弄灭了路边的火堆,就吹着口哨去了车队前头。
“呿——”
“呿呿——”
成年人指头粗细的响竹做成的竹哨,吹起来口哨声在夜里很是响亮,不一会,车队就动了起来。
简易马车上,花狐和黑闷娃及太昊三人坐在四个箩筐后边,也就是车厢后边,与华红莲挤在一起,而华红英则坐在马车前头,与赶马车的瘦男人春山一左一右,腿脚翘在车辕上,小声拉着家常。
花狐偷偷地用神识探查了一下春家车队,发现车队有十三辆马车,前头的八辆马车上装的都是粮食袋子和包袱,唯有后边四辆马车上坐的像是逃难的人,自己坐的这辆马车除外。
春杨松口中所谓的春家小伙子,也就是年轻人总计有十二个;中年人,也就是赶马车的人也是十二个,春杨松除外。
其中八个年轻人坐在前头的八辆马车前头右边,其余四个人,有三个则手握长棍走在马车最前边探路,最后一个就是赶最后一辆马车的春山了。
花狐看不懂春杨松这个车队的情形,就凑近华红莲,小声问道,“姨姨,刚才我看了一下,这个车队总计有十三辆马车,不知道是不是那个叫杨松的胖老头记错了,说成了八辆马车?”
“也许是记错了吧?嘿嘿嘿。”
华红莲眯着眼睛,坐在摇晃的马车上都快要睡着了,脑袋昏昏沉沉的,并没有把花狐的话放在心上,“如果没有别的事情,你们三个就睡觉吧,从这里到华家埠子南渡口,最少要走一晚上哩。”
“花狐,你可能是多心了,你看,姨姨都不管这些破事。”黑闷娃想睡觉,不愿意跟人说话,也不想别人说话,就想着劝花狐不要说话。
呵呵,花狐也很聪明的选择了闭嘴,“嗯嗯,我知道了。”
太昊尽管也很乏,想要马上睡觉,在听到花狐的说话声后,急忙用神识探查了一下整个车队,发现花狐说的没有错。
于是,又探查了一下古道后边和两旁的情形,无意中发现狼小宝和阳文化等人就跟在车队后边八十丈远外。
之前髿上受伤的家伙已经用麻布包裹住了,没有受伤的就搀扶着受伤的,提着或拄着棍子不紧不慢地跟在后边。
在古道路边休息的人很少,大多逃难的人以宗族或家庭为群体,都选择在古道南边的柳树外侧,也就是灌木丛和矮树之间的空地宿营。
小孩和妇人或围拢在篝火旁休息,或坐在简易马车上睡觉,年老的和年轻的男人坐在篝火旁边,警惕地看向四周,身边摆放着棍子或农具。
有野狼或缩在古道北侧的芦苇丛里窥视,或伏在矮树林中眯眼,在寻找着偷袭人群的机会。
看到这里,太昊就没有了睡意,心里不但对宿营的逃难人群担忧,同时也为今晚上的夜行充满忧虑。
“金娃,你确定那三个碎娃就坐在前头那辆马车尾巴上?”
阳文化可能是救人的时候跑的太急了,不小心把脚踝崴了,头上缠着麻布,走路拄着棍子,一摇一晃的就像一个跛子,还不忘问一声罗金娃探查到的情形。
“阳哥,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我是我们狐族最厉害的斥候,不敢往远了说,就说这罗盘城地界上,没有第二个人有我闻香识味的追踪能力。”
罗金娃好像左胳膊受伤了,用麻布条吊在脖子上,咧嘴笑着在自夸,“咱不说顺风了,就说今晚这逆风,我连黑水城总领黑大盛晚上吃啥饭都能闻见,更别说那个副总领妊万奎最爱吃的软饼卷鸡肉了。”
“啧啧啧,金娃,你真的能闻到黑大盛跟妊万奎在吃啥?”
盘三,一个比罗金娃还要精瘦的男子,长着一副猴娃脸,紧跟在阳文化身后,咂了咂嘴巴,一副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罗金娃。
罗金娃鄙夷地看了盘三一眼,哼哼道,“哼!那当然了,我还能哄你不成?”
“哪哪哪?”
背着狼小宝的盘六,一个身体和脸型与猿猴脸关柱子有六分像的男子,皱了皱眉,插话问道,“金娃,你既然能闻到那些饭香味,哪你能隔空把饭取过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