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离婚协议(1/2)
在沈磊和谢美蓝十二年的感情生涯中,谢美蓝和沈磊是同等优秀的人,对于感情他们也做到了从一而终,在离婚之前,谢美蓝没有和路杰做过出格的举动。
但是两个人感情破裂虽然各有原因,谢美蓝的过错一定比沈磊的大。
从工资上说,谢美蓝工资多沈磊工资少,她一个月两万块,讲道理想要做什么根本不用求着沈磊。
房租是沈磊给的,她的两万块钱就用来花销。
可沈磊平常在食堂吃饭,也就周末以及晚上要帮谢美蓝做饭,而沈磊的爱好就是养绿植。
不故意说少,哪怕十二年下来买了一百盆绿植,按一盆二十块来算,也就两千块钱。
而他们十二年下来的存款是三十万,工作年限是五年,一年存了六万,刚好可以跟沈磊工资中花完房租的部分对应起来。
那谢美蓝的钱呢?
被沈磊花了吗?
以沈磊的性格,就是累死,一个月都花不了两万块钱。
那钱去哪儿了?
谢美蓝那一个衣柜的衣服和包包或许可以解释。
她想买车,可以买啊,甚至苏忆都同意了,她最后也没愿意。
因为要她自己花钱。
她不肯。
当她见识过男人为她花钱,为了她撕掉四十万的欠款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时候,她骤然明白她的身价不同了,她有选择权了。
她要买什么东西,凭什么要自己花钱来买?
更何况沈磊还是自己的丈夫,他天生就应该给她花钱。
如果他没钱,那就说明谢美蓝之前头脑发热,冲动选择了一个废物的男人。
所以离开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沈磊固然有自己的问题,他过于理性,也可以说过于淡漠,在谢美蓝母亲得癌症的时候,不应该说出希望渺茫就没有希望治的话。
如谢美蓝所说,她要的就是一個态度。
但谢美蓝打掉孩子,同样没有任何辩解的余地,如果她将这件事告诉沈磊,并告诉沈磊他根本没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那她完全可以体面的离开。
哪怕是沈琳在沈磊找上门的时候,也多次教训过他要体谅谢美蓝的心情。
如果谢美蓝将要解释的一切放在打孩子之前,这个孩子她想打照样可以打,毕竟那是她自己的身体。
可问题是他们不是男女朋友或者一夜情,他们是夫妻,沈磊作为丈夫有权力知道这些。
现在彻底撕破脸皮,甚至恶语相向,苏忆反倒轻松的笑了笑。
“没关系,你尽管按照你的想法来,今天下午之后我们就没有关系了,你跟谁在一起是你的自由。”
服务员走过来为苏忆放下咖啡和意面,向苏忆点头道:“请慢用。”
苏忆向服务员投去善意的微笑,这微笑持续着转而投向谢美蓝。
“不过有件事我得提醒你,对路杰的报复不只是这个程度。”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