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岩石山之战-蜕皮、长枪、诡异假狼王(1/2)
战马踢声轰隆,拉妮莎骑士左剑右枪直奔还未与自己蜕下的皮毛汇合的狼王。
狼王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它左右反复高高跳跃,一蹦十几米,根本不让人类骑士接近它。冲击两次没能追上专门避开她的狼王,拉妮莎骑士果断的放弃了去追赶灵活的狼王,将目标放在了正晃晃悠悠的靠近他们的三个白色皮毛。
趁着狼王将注意力放在它自己身上专心躲避,拉妮莎骑士纵马快速冲向飞在离地三四米的三个白色皮毛。
等到狼王突然发现身边没了人类骑士的讨厌攻击,转头一看,发现那个人类骑士转头竟然去破坏它的皮毛。它赶紧从空中落下,狼头对着几个皮毛,专心控制起来。
本来一直呈直线飞向狼王的三个皮毛就像是活了一样,分成了三路分开飞走,拉妮莎骑士则将长枪与单手重剑分别旋转着投掷出去,长枪转着圈掷向她右侧的皮毛,单手重剑横着掷向左侧的皮毛,而她自己则双脚拜托马镫单手一撑马鞍起来,双脚再踩在马背上发力,直接跃向了正对着她的那个白色皮毛。
三路齐攻。
狼王自然不甘辅助它战斗的蜕皮被毁,双目发出橙红色的光芒,通过来自体内血液的力量,隔空加大操纵飞舞在空中的三个皮毛。
受到狼王的隔空操纵,三个白色皮毛不仅向上提飞,还左右摇摆起来。
但拉妮莎骑士不是第一次面对这讨厌的玩意儿了,她知道这东西只要接近狼王,还会有着一些其他的特殊能力,所以对于这种脆弱又讨厌的东西,则是她攻击的重点。
于是,她投掷出去的武器专门顾虑到了狼王可能的操纵,所以两个武器都打了一个提前量,专门往更上一些的地方掷去。
所以哪怕此刻狼王集中精神操控,她的两把武器却非常准的打中了左右飞开的两个白色皮毛。单手重剑横着打中试图躲闪的皮毛,直接利用它自己的重量将这个皮毛带着往下落去。狼王试图操控,也只能稍微的影响皮毛落下的位置。
全金属的长枪转着圈呼啸着挂住了试图躲闪的皮毛,它虽然也很重,但明显不如骑士的另一个武器重,所以它晃晃悠悠的一边下落,一边挣扎的向着狼王飘去。
而拉妮莎骑士这边,反倒是没能建功。狼王专门将大半的注意力放在了她这里,专门控制着她面前的那个皮毛直接停下,然后直着一路往上,刚好让开了跳起来的人类骑士。
从空中落下的拉妮莎骑士颇为不甘心,从腰间抽出破甲细剑,直接凌空投掷出去,却也只是在这个皮毛上留下了一个剑柄宽的孔洞罢了。
并未被大片损毁的白色皮毛丝毫没有影响,在拉妮莎骑士落地后继续飘向狼王。
拉妮莎骑士一落地就吹起口哨召唤她的战马,翻身上马后,也不管她自己的其他两个武器,直奔被单手重剑带落的那个白色皮毛处。
这东西被武器重量带到地面后,还试图挣扎着甩动空荡荡的狼头和毛茸茸的尾巴。拉妮莎骑士纵马跑过,侧身弯腰一把捉住完全空虚的皮毛狼头。
单手一震,将缠在狼皮身体部分的单手重剑甩起用右手捉住。左手则紧抓着试图飞起来的白色皮毛,她的双眼与皮毛狼头那空荡的狼头双眼与嘴巴对视。
“这些该死的诡异能力。”拉妮莎骑士嘴里嘟囔一声,直接一边纵马向破甲细剑落下的地方跑去,一边将右手的重剑往皮毛尾部一劈,一下子就将这个皮毛的尾巴斩断。
本来连接在皮毛上的尾巴还很灵活,可一但被斩断后,这丛尾巴就掉落在地面上,却是再也不动了。
如此作为,拉妮莎骑士几下就将这个皮毛全部斩成片片碎块,最后左手拿着的狼头皮毛更是从狼嘴处直接横着撕开,将这个诡异的东西彻底破坏。
破甲细剑就掉落在他们之间战场的不远处,她拍拍战马脖颈,示意它继续奔跑。
然后,她战靴脱离马镫双手在马鞍上向后一撑,稍微脱离马匹。于是她直接从战马屁股处落下。靴子接触地面积雪立即激起大片的飞雪,因为积雪的摩擦力,她稳定自己的重心,双腿保持原来动作不动,一路摩擦着地面积雪滑行起来。
快速靠近斜插在地面上的破甲细剑,拉妮莎骑士一把捉住,然后反手收进剑鞘之中。随后她变换身姿,快步奔跑起来。咚咚咚的踩裂地面几步加速追上战马,而她的爱马也机灵的让自己的奔跑稳定起来。
单手捉住马鞍借力跃起,然后她凌空坐在了马背上。
“好孩子,冲!让咱们给那个东西好看!”骑士轻呵出声,调转战马方向冲向狼王那边。
狼王这边,它先是汇合自己一直主要操控的一个皮毛,然后再接着控制被金属长枪缠住的那个皮毛,它自己亲自靠近这里,用嘴巴和爪子拔出挂在皮毛上的金属长枪,然后双眼盯着地面上的长枪愣了一下。
这东西三米左右长,整体都是由精锻钢铁铸造,枪头和枪身连接的地方更是用魔材铸造的连接部分,所以它的枪头不仅和枪身连接的非常结实,适合骑士阶战士使用,更是可以快速的拆卸长枪枪头,在不同的战场上使用各种类型的枪头。
或是类似矛尖的贯穿枪头,保证能在高速冲击时贯穿对手的金属盔甲。或是类似双刃枪的宽大欣长枪刃,可以步战时挥舞起来杀伤大量低防护的敌人。或是可以另类的换上双叉型的枪头,这种东西可以好用的对付山林中的猛兽怪物。又或是可以装上一个三叉戟头,在水面上面对一些怪物也能发挥出适合水战的作用。
狼王它猛的甩甩头,不知怎么突然从脑海中想起了这东西的好几种使用方法。这些想法让它的脑袋很难受,一种类似有人用手穿过头颅,直接揉搓挤压着它的脑子一样。
不痛,但是酸麻之余还让它晕乎乎的。
就好像是每年春季到来前的最后寒冬时,它都会将森林中花面猴子藏起来的秋日果子所自然酝酿出的果酒饱饮一样。
晕乎乎的,还伴随着那些可怜猴子急迫的嘶吼辱骂。
不过每次它前去饮用果酒时,那些花面猴子也自会躲得远远的,毕竟多年前它就因为这件事捕杀了超过一半的猴子。要不是因为留着它们能给它酿上一些果酒每年饮用,这些森林中所有生灵都讨厌憎恶的花面猴子,早就被它独自杀光了。
再度甩甩头,狼王一爪拍飞面前的人类骑士使用的长枪,将其远远的拍飞到手下们的地方,并且交代手下,派上几头狼,将这个惹它不喜的东西远远的带走,并且找个地方藏起来,永远也不要让人类骑士找到。
“该死!!!”拉妮莎骑士骑在马背上愤怒的大吼出声,她眼看着被狼王拍飞的长枪落在了北地狼堆中,几头强壮的北地狼就在狼王几声呜咽声后,直接一起叼起金属长枪,拖着往森林中跑去。
那些该死的四脚着地的家伙打着什么主意她一看便知,要么去追带走武器的北地狼,但狼王这边就没人看着了,不用说,真这样做,等她返回后,她的那些手下肯定是一个都活不了的。
狼王可以从容的挤进岩石通道中,一口咬死试图反抗的小基尔,然后撞塌他们搭建的木墙,接着打几个滚,压死老迈的猎人。如果还有人活着,狼王肯定会一口一个,将剩下的人纷纷咬死吞食。
到时候,重归孤家寡人的她,将要面对的是狼王和数量好几百的北地狼重重围剿。狼王阻止她和她的战马脱离战斗,剩下的北地狼将会用成批成批的生命拖延住她的脚步与战斗,给狼王战胜她提供胜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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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该死!该死!
可那样她就能眼睁睁的看着从家族里传下来的武器就这样丢失吗?虽然家里还有备用的好几个替换的同样式金属长枪,可那一把,毕竟是她的父亲曾经用过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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