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里织和下属们的谈话(1/2)

无论怎么讲,这位手艺人起到了自己救助的义务,是应当得到肯定的行为。

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还要对这位无辜的可怜人做些什么,里织觉得,这就是她的失败,是木叶法治的失败。

而且法律本身有其的强制性和公正性。

如果在今天,他们因为整个木叶的舆论做出了退让,那么这就代表着,法律的权威不再像以往那样绝对,在做出某些强制性判罚的时候,不再那么有效了。

他们今天能退缩一步,明天就能再退一步,后天干脆就能直接把底线退到底,变得没有底线,“软弱可欺”了。

他们司法部作为木叶法治的实施主体,必须要做到绝对的中立,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都不能为外界的其他因素所干扰。

他们在实施法律权力的时候,只能依据最基本的事实来判断。

而法律的自由裁量权,或者说法律对于倡导公平正义,维护公序良俗的想法,必须要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实行。

假如这个人真的有罪,并且罪行十分严重。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按照法律,他会被判10年到15年,那么依照事情的严重程度,他就会因为法律的自由裁量权,被判处15年的顶格处罚。

但是现在,这位手艺人绝对是没有任何过错的,法律不会对他做出任何的审判。

那既然他本身是没有任何过错的,那么法律又怎么可能因为要倡导公序良俗而违背法治的基本原则呢?

换句话来说,如果法律要想起到这种宽泛性的作用,就必须要在宽泛性的事件当中进行抉择。

像这种肯定是确定结果的案件,绝对是不适用法律的这种想法的。

这个案子在他看来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甚至都不需要立案的案子,没有必要产生任何的迟疑。

那些一路上把这个案子层层递交上来的人,与其说是对这个案件感到棘手,不如说是不敢承担依法判决的责任。

然而,他们都是司法部的一员,是为广大诉讼者维护公平正义的人。

如果连他们都畏惧于权威,不敢做出公正的判决,那木叶的法治又怎么会起效呢?

又有谁来为那些真正受到损失的人维护公平正义呢?

想到这里,里织就气不打一处来。

看来她之前整顿司法部是白整顿了,司法部的工作作风仍然有很大的问题。

她直接在司法部内部召开了一个会议,把司法部所有的中高层干部叫过来,集体骂了一顿。

那些基层职员畏惧于权威的权势,她是可以理解,但是不能接受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中高层干部们,理所应当应当承担起这种外部的压力,让司法部的基层职员安心地进行执法。

当然,虽然那些基层职员的想法她可以理解,但是她绝对是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主要是司法部人员众多,她也很难深入到各个基层,那就不如好好把这些管理人员呵斥一顿,整肃一下他们的作风和行为,让他们给自己的手下起到带头作用。

这些被叫过来的人当中,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里织为什么叫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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