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似曾相识(求追读)(1/2)
“是黑面神,真晦气!”
“他家就住在这附近,案子肯定由他负责嘛……”
熟悉此人行事作风的街坊见状,立马退避三舍。
周永年皱着眉头,看向站在门口呕吐不止的年轻警员。
“头一天进重案组?没见过死人?大头聪,你难道是小姑娘么?”
见年轻警员低着头不敢吭声,随后缓和了下语气,问道:
“里面情况怎样?”
绰号“大头聪”的年轻警员立马抬头挺身,回答:
“法医在检查尸体,阿邦在录口供。”
周永年闻言点点头,一边往里面走,一边继续询问:
“作案工具找到了吗?”
“这个……”
跟随身后的大头聪瞧了他一眼,迟疑了下,貌似难以启齿。
“说吧,我又不是菜鸟,什么事没见过?”
周永年有些不耐烦。
“应该是用手和牙齿……”
大头聪吞吞吐吐地再次回答。
周永年闻言怔了怔,倒没有显得很惊讶或难以置信。
“赶紧把嘴擦干净,给我维持点警察的声誉形象。”
他严肃地瞪了年轻刑警一眼。
随即在手下略显崇敬的目光注视中,阔步登上楼梯,朝二楼房间走去。
没过半分钟,上面似乎又传来一阵呕吐声。
紧接着脚步声急匆匆的,由上至下。
迎着门口众人疑惑的目光,周永年摸了摸嘴角,咳嗽一声,叹气道:
“我老婆昨晚给我煲的乌鸡汤吃多了,有点不受补,肠胃不太舒服。”
说着他顿了顿,朝楼梯上挥了挥手:“阿邦,带人下来说话!”
………………………………
一楼门厅处。
披着皮草,浓妆艳抹的女子手指夹烟,神色显得有些不耐烦。
旁边还站着一个衣衫破旧单薄,表情怯生生的小女孩。
“她是你女儿?”
“我怎么会有这种拖油瓶,她妈躺在里面呢。”
“也死了?”
“吸了粉呗。”
阿邦手拿本子和圆珠笔,不停记录口供。
周永年站在一边旁听,眉头微微皱起。
吸粉这种事在凶杀案前,都显得有些无足轻重。
据现场勘查得到的情况,昨晚这座不起眼的小旅馆居然连死了四人。
其中一具尸体血肉模糊,被发现时完全不成人形。
眼下只能通过口供,确认死者是曾长期住在此间的一名女租客。
另外三名男性死者,同样也属于租客。
他们的死状倒是稍微体面些,只是缺了脑袋,又或者手脚被生生撕断。
那惨烈的景象,仿佛有头猛兽闯进来,肆意宣泄残暴的杀戮欲望。
最后整座旅馆的幸存者,仅剩下三人。
或许不止!
应该还有其他旅客连夜冒雨逃了出去。
想到这,周永年翻看手里的登记名册,两条浓眉不禁拧得更紧。
尽管市里三令五申,所有提供住宿的服务场所,必须用真是身份证登记。
但还是有些不正规的商家刻意忽略,随便填个名字,只要把钱交了,就能领到房卡。
如果按照名册上登记人数算的话,显然还有其他目击者被遗漏。
旅店老板娘此刻站在一众警察面前,絮絮叨叨做着口供,却刻意回避一些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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