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龙虎山的恶魔:1970 年的双尸奇案(2/2)
警方深入调查了两人的背景,发现他们的社会关系十分简单,没有债务纠纷,没有情感纠葛,也不存在私人恩怨,根本没有被人杀害的动机。而且他们的财物并没有丢失,只是一些不值钱的衣服和书本不见了,这看起来并不像是抢劫杀人案。从梁小姐尸体的情况来看,衣衫不整,内衣裤被扯下,乳房有牙印,最初警方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强奸杀人案。
然而,进一步的尸检却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梁小姐并没有被强奸,下体的隐隐血迹是因为处于生理期。她的私处虽有擦痕,但并非是被人的器官造成的,而是被树枝之类的硬物所伤。这让警方感到十分困惑,歹徒如果是为了劫色,为什么没有实施强奸呢?而且歹徒的杀人手段十分怪异,分别制服两人后,用胸罩将他们勒死,还把内衣和胸罩分别塞进受害者嘴里,这种行为充满了变态倾向,似乎并非普通的强奸杀人案。
此时,警方联想到了一个月前在几乎同一地点发生的一起非礼案。当时,有一对情侣在那里亲热后准备各自回家,两人相距二三十米远。突然,树林中冲出一个壮汉,将女孩按倒在地乱摸。男孩见状急忙赶来救人,却被歹徒用石头砸中头部,一时倒地不起。不过男孩很快恢复了意识,他抄起路边的一根树枝就冲了过去。与此同时,女孩拼命抵抗,不断呼救,还抓伤了歹徒的脸。歹徒见势不妙,仓皇逃入树林,消失得无影无踪。女孩虽没有被强奸,但嘴唇、手臂、腿部和下体都被歹徒咬伤或抓伤。据这对情侣回忆,歹徒身高约 1 米 7,短发,微胖,身体很健壮。奇怪的是,当时 4 月的香港气温并不高,歹徒却赤裸着上身,而且在袭击女孩时,他嘴里说着一些毫无逻辑的疯话,看起来不太正常。
1970 年的香港,警察队伍存在着腐败现象,办事效率也很低。那起非礼案中,女孩只是受了轻伤,男孩也只是头部破皮,在当时并没有引起警方足够的重视。他们只是在附近简单调查了一下,没有发现线索,便将此案搁置,不了了之。
没想到一个月后,同一地点竟然发生了如此残忍的杀人案。警方这次不敢懈怠,立即调动大量警力展开侦查。很快,他们从龙虎山附近的街坊那里得到了线索。街坊们说,山上经常有一个疯子徘徊,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一两年,大家都叫他疯佬。疯佬在不发病的时候,看起来还算正常,靠捡拾破烂换钱维持生活,也不会去骚扰别人。但是,他似乎受过感情刺激,只要看到年轻男女亲热,就会情绪失控,要么胡言乱语地骂人,要么冲上去吐口水、拉扯。而且他本身就很健壮,一旦发起疯来力气更大,几个人都拉不动。疯佬平时行踪不定,经常在龙虎山一些废弃的屋子里睡觉。
警方根据线索在龙虎山反复搜索,终于找到了疯佬的临时住所。当他们进入那间破屋时,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屋内藏着陆老师的一件西装外套,上面还有血迹,以及遇害梁小姐的英文书和数学书。很明显,疯佬到过案发现场。
警方决定在破屋设下埋伏,没过多久,疯佬就回来了,警方顺利将其抓获。那对曾被袭击的情侣辨认后,确认疯佬就是之前非礼女孩的人。
但是,疯佬到底有没有杀人呢?有没有可能他只是路过现场,拿走了死者的衣服和物品呢?警方一时无法证实。就在这时,一个重要证据出现了。疯佬的牙齿很有特点,有多颗牙齿脱落或部分断裂。而梁小姐尸体的乳房上有几个非常明显的牙印,甚至皮肤都被咬破了。法医仔细对比了牙印和疯佬的牙齿,发现二者完全吻合。同时,疯佬自己交代,非礼梁小姐时曾咬伤了手指,一些血迹滴落在裙子上。警方对裙子上的血液进行化验,发现果然有两种血型,其中未知的血型与疯佬完全相符。至此,证据确凿。
那么,这个疯佬究竟是什么人呢?他真名陈耀,31 岁,原本是一名普通工人。27 岁时,他遭遇了一场车祸,脑部和下体受到严重损伤。经过治疗后,他有时会变得疯疯癫癫,而且完全丧失了性能力。当时,他有一个同居女友,是同厂的女工。女友发现他出事后,便抛弃了他。这对他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刺激,使他的疯癫症状更加严重。后来,他的病情愈发严重,从家里跑了出来,在香港四处游荡。他的家人与他关系并不亲密,也就任由他四处漂泊。
疯佬被捕后,一直胡言乱语,无法正常审讯。不过由于证据确凿,最终他被关进了青山精神病院。而那对无辜的情侣,却在美好的青春年华,在本应充满欢乐的日子里,莫名其妙地丢掉了性命,只留下无尽的惋惜和人们对这起惨案的恐惧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