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六章 晋国之乱(一)(1/2)

晋献公死后,荀息立骊姬之子奚齐为晋国国君。

当时太子申生已死,公子重耳、夷吾逃亡他国,对于骊姬和奚齐来说,此时虽说得了国君的名分,国外有着献公两公子的威胁,国内有着申生、重耳、夷吾三人的旧徒,稍有不慎,就会招致殒命之祸。

愈是如此时刻,愈要轻名利之困,通利害之势,抚左右之不平,缓内外之危亡。

纵礼法加身,犹有狂悖之徒行不轨之举,奚齐以骊姬之宠,辅以内外之谋,虽得国君之位,德弱而势未合。

古之为政也,君臣之间,非无道暴戾之君、非狂悖逆乱之臣,实无仇怨,所系者权名之柄,权甚于名,则有犯上之地;名甚于权,则有纵下之为。故有为之君,列职位以安其名,赐封爵以正其念,此先公后私,抚国以立身,而后可以动。

名、位、职、权、力、势,此六者,古之为政者所系于性命也,得之一二,则有富贵,得之三四,则有恩泽,得之五六,小则主一域,大则主天下。然以同理逆推之,失之一二,则惶恐不可终日,失之三四,则不顾性命,未至五六,多已败亡。

大凡名利之徒,多不能从一而终,情、理、欲,从中而发,权名困顿于心。

里克,前太子申生之旧徒,献公时征伐列国,为公所倚重。

待献公已逝,里克不见于奚齐,政有荀息,内有骊姬,更兼梁五、东关嬖五附之左右。

申生、重耳、夷吾之旧徒,趁家国未稳之时,往来聚集,欲行不轨之事,所操持者,莫过于里克也。

里克欲杀奚齐,先告于荀息,表示,三位公子的旧仇就要作乱,晋国、秦国的人都会帮助他们,您将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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