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鲁文公(七)(2/2)

等到公子遂拥立鲁宣公之后,就以国君的命令召见叔仲惠伯,惠伯的家臣公冉务人劝惠伯,去了肯定会死。

可惠伯表示,死于国君的命令是可以的。

公冉务人说,死于国君的命令,自然没有问题,可如果不是国君的命令个,为什么要听从呢?

但惠伯没有听从他的意见,结国被公子遂杀害,埋在了马粪中间。

而公冉务人则将惠伯的妻子儿女送到了蔡国,重新建立了叔仲氏。

夫人姜氏要回齐国,因为在鲁国已经没有留恋,丈夫儿子都死了,不会再回来,经过集市的时候,大哭,说,襄仲无道,杀了嫡子而立庶子。

于是集市上的人也都跟着她哭泣,便将她称作哀姜。

这一年,莒国的太子仆杀死了他的父亲,莒国国君莒纪公,偷了他的宝玉,逃到鲁国,将宝玉献给了鲁宣公。

鲁宣公收下了他的宝玉,还要给他封赏城邑。

季文子(季孙行父,季友之孙)听闻之后,就让司寇将太子仆赶出鲁国,当时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都是公子遂的辅政,权力仅次于公子遂。。

鲁宣公知道之后,就问季文子为什么要那么做?

季文子没有自己回答鲁宣公,而是让太史克回答鲁宣公。

太史克表示,先大夫藏文仲曾经教导季文子事奉国君的礼仪,季文子根据它来行事,不敢丢失。先大夫藏文仲说‘见到有利于国君的,便事奉他,就像孝子事奉父母一样;见到对国君无礼的,便诛杀他,就像鹰鹯(zhān)逐杀鸟雀一样。’先君周公作《周礼》,说‘礼仪是用来观察德行的,德行是用来处事的,而事可以用来衡量功绩的,功绩则可以获取食邑。’周公又作《誓命》,说‘毁坏礼的就是贼,掩护贼人的就是赃,偷窃财物的就叫做盗,盗窃宝器的就叫做奸。国君有藏赃的名声,又手下奸人的宝玉,这是很大的凶德,国家对此有规定的刑罚,不能够赦免,记载在《九刑》之中,不敢忘记。

季文子观察莒国太子仆,没有什么是可以效仿的,孝顺、忠信是吉德,盗贼、赃奸都是凶德。莒仆这个人如果要效仿他的孝顺,他是杀死了自己的父亲的;如果要效仿他的忠信,他是偷盗了宝玉的。他这个人就是盗贼,他的宝玉就是赃物。国君如果保护这个人而收下他的宝玉,那就是藏赃纳奸,这样教育百姓,百姓就会混乱,不知道该遵守那条法度。

莒仆实在是没有什么好的表现,样样都是凶德,所以才把他赶走。

左传记载了这样一段话,说帝舜有二十样功绩,举八恺,选拔了高阳氏(帝颛顼)的八个后代,让他们管理八方之土;任八元,任用了高辛氏(帝喾)的八个后代,让他们教化四方之国;放四凶,帝鸿氏(上古帝王,一说为黄帝)有一个儿子,包庇奸贼,被称作浑敦,少皞氏(上古传说人物,华胥氏之子,伏羲氏之弟)有一个儿子,毁信废忠,任用奸邪,诬陷贤德,掩盖罪行,被称作穷奇,颛顼氏有一个儿子,愚顽不灵、奸诈为恶,鄙视美德,搅乱常道,被称作梼杌(táo wu),他们三个的家族继承了他们的凶德,一直传承到帝尧时期,帝尧也没有处置他们。缙云氏(炎帝后裔)有一个儿子,贪图财货,奢侈无度,聚齐粮食,毫无限度,不周济穷人,不救助妇孺,被叫做饕餮,他与三个家族并称为四凶。帝舜在帝尧手下做臣子的时候,将他们放逐到边荒之地,抵御异族。

帝舜之所以能够继承帝尧的位置,就是因为这二十样功绩,任用了十六个贤能,放逐了四凶。

《左传》认为季文子虽然没有任用贤能,但是驱逐了莒仆这样的人,也算是有帝舜功绩的二十分之一,这样应该可以免除罪责。

这一年,秦国国君秦康公去世,他的儿子秦共公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