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僧格林沁:清朝最后的骑士与国之柱石(1/2)

一、入继郡王

僧格林沁的人生转折点发生在少年时期,当时他还是一个来自科尔沁左翼后旗的普通四等台吉家庭的孩子。由于家境贫寒,僧格林沁在幼年时甚至有过为富人放牧的经历。然而,命运的转折点很快就到来。根据《蒙古世系》记载,僧格林沁是成吉思汗二弟拙赤合撒儿的二十六代孙,这个身份让他在后来的继承过程中占据了有利地位。

嘉庆十六年六月五日(1811年7月24日),僧格林沁出生在科尔沁左翼后旗的一个并不显赫的家庭中。为了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他在十二岁时被送到了昌图老城文昌宫读书,这表明即便是在艰苦的条件下,他的父母仍然重视他的教育。

僧格林沁的族父索特纳木多布济是科尔沁左翼后旗的第十代扎萨克多罗郡王,他娶的是嘉庆帝的第三女庄敬和硕公主。然而,这对夫妻未能生育子女,索特纳木多布济面临无后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当时的惯例,需要在族中挑选一位合适的继承人来延续爵位和血脉。

道光五年(1825年),索特纳木多布济去世。在此之后不久,道光帝亲自过问并参与了继承人的选择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年仅十四岁的僧格林沁因其出众的仪表和良好的教养而脱颖而出,被选中作为继承人,成为索特纳木多布济的嗣子。同年十月二十五日,僧格林沁正式承袭了扎萨克多罗郡王的爵位,成为了科尔沁第十一代扎萨克多罗郡王。这一事件彻底改变了僧格林沁的命运,使他从一个普通的牧童跃升为贵族阶层的一员。

继承爵位后不久,僧格林沁便得到了朝廷的青睐,被安排在御前行走,这是一个非常显赫的位置,意味着他可以经常接近皇帝,这无疑为他未来的仕途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不仅如此,他还被赏赐了三眼花翎,这是一种极高的荣誉,通常只有那些立下重大功勋的官员才会得到这样的奖励。

二、最被恩眷

僧格林沁在成为扎萨克多罗郡王之后,迅速获得了清廷的信任与重用,他的官职与荣誉如同火箭般上升。道光六年(1826年),他获赏使用紫缰,这是一种特殊的荣誉,意味着他可以在觐见皇帝时使用紫色缰绳,这是对高级官员的一种特别礼遇。

道光八年(1828年),盛京将军爱新觉罗·奕颢向朝廷汇报了一件涉及僧格林沁领地的重大事件——科尔沁郡王僧格林沁旗界内,有大量无业贫民私自开垦荒地。这件事情涉及到蒙古族与汉族之间的土地使用权问题。经过调查,最终确认共有约一千四百余户无业贫民在此地耕种。考虑到如果强行驱逐这些贫民可能会导致社会动荡,最终朝廷决定允许他们继续留在那里耕作。僧格林沁在这次事件中的表现体现了他对民生的关注以及在处理敏感事务上的成熟态度,这标志着他在政治上的逐步成长。

随着僧格林沁在朝中的地位不断上升,道光九年(1829年),他获得了穿黄马褂的殊荣,这表明他已经成为皇帝身边的重要人物。随后几年,他接连担任了多个重要职务,包括火器营管理、御前大臣学习行走、御前大臣、管理上虞备用处、善扑营、正白旗领侍卫内大臣、正蓝旗蒙古都统、后扈大臣等职位。特别是在道光十四年(1834年),他被任命为正白旗领侍卫内大臣,并暂时接管正白旗蒙古都统之职,此时的僧格林沁年仅二十三岁,却已成为正一品的大臣,跻身清廷高层。

接下来的几年里,僧格林沁继续担任了一系列要职,包括镶红旗蒙古都统、总 谙 达、总理行营大臣、阅兵大臣、镶白旗满洲都统等。道光十六年(1836年),他改授镶白旗满洲都统,并在次年获赏使用黄缰。这些职务不仅显示了他在军事方面的才能,也表明了他在行政管理上的能力。

到了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僧格林沁成为正黄旗满洲都统。在此期间,他敢于揭露不法行为,如台吉干珠尔巴诺门罕私开牧场以及理藩院失察之罪,赢得了道光帝的高度赞赏。当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时,僧格林沁迅速响应朝廷号召,组织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三盟蒙古精兵三千名,准备随时支援前线。虽然最终这些部队并未被调用,但僧格林沁在此次备战中的表现进一步巩固了他在清廷中的地位。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僧格林沁被任命为右翼监督,并暂时代理正蓝旗满洲都统的职责。随着他在朝中的影响力日益增强,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二月,他又被授予镶黄旗领侍卫内大臣的职务。这一连串的晋升显示了僧格林沁在清廷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到了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五月,他再度改任正白旗领侍卫内大臣,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军界的影响力。

道光三十年(1850年),僧格林沁的职位再次变动,这次他被改授为镶黄旗蒙古都统,同时继续担任御前大臣。这一年,道光帝驾崩前夕,僧格林沁与其他九位大臣被召见,共同宣读立太子的遗诏,这十大臣成为了顾命大臣,共同辅佐年轻的咸丰帝。

在道光帝去世后不久,僧格林沁受命前往密云县剿灭当地的土匪活动,并因此被授予左翼监督的职务。同年十二月,由于成功清除匪患,他获得了嘉奖,并被赏赐四团正龙补服,这是一种非常高的荣誉。

进入咸丰朝后,僧格林沁继续担任御前大臣,并一度署理銮仪卫事。他积极参与地方治安事务,包括请求出兵镇压科尔沁左翼后旗佃农的抗租斗争,并在咸丰二年(1852年)上书捕获抗租领头人吴宝泰等,将其下狱。这一系列行动表明了僧格林沁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僧格林沁自从入京以来,长期担任侍卫职位,与道光、咸丰两位皇帝有着密切的接触。他不仅擅长骑射,体力充沛,而且深得皇上的信任。《清史稿》中对他的评价极高,认为他是当时最受恩宠的大臣之一

三、大破太平军

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天国天王洪秀全派遣天官副丞相林凤祥和地官正丞相李开芳率领两万余人的北伐军向北挺进,意图推翻清廷统治。五月,北伐军攻入河南,形势紧迫之下,咸丰帝命令僧格林沁督办京城巡防事宜。僧格林沁随即统率健锐营、外火器营、两翼前锋营、八旗护军营、巡扑五营以及察哈尔各路官兵,并征调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等地的蒙古精锐部队,出京迎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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