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清朝重臣鄂尔泰:从默默无闻到盛世功臣(1/2)

一、早年仕途

鄂尔泰的早年仕途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充满了起伏与挫折。他出生于一个显赫的家庭,家族成员曾在清朝初建时期立下汗马功劳,因此,鄂尔泰从小就承载着家族的期望与荣耀。他的祖父图彦突曾任户部郎中,父亲鄂拜则是国子监祭酒,这无疑为他提供了良好的教育环境与社会资源。

自六岁起,鄂尔泰就开始接受系统的儒家教育,研读四书五经,到了八岁时,他已经能够撰写文章,并且练习书法,展现出了过人的天赋。鄂尔泰十六岁应童子试,十七岁中秀才,十九岁补廪膳生,这些成就都是他勤奋学习的结果。二十一岁时,他中举,正式步入仕途,并承袭了家族的佐领世职,成为一名侍卫,这意味着他有机会接近权力中心,参与到朝廷的日常政务之中。

然而,尽管出身良好,又有一定的才华,鄂尔泰的官场之路却并不平坦。直到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三十六岁的他才终于获得了内务府员外郎的职位。这个职位虽然重要,但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鄂尔泰并没有获得进一步的晋升机会,反而陷入了长时间的停滞状态。这让他感到十分苦恼和沮丧,他开始对自己的未来产生了深深的忧虑。

在康熙六十年(1721年)元旦,正值四十一岁的鄂尔泰,面对着新年新气象,却在镜子前感叹自己年华老去,门前冷落,草木未兴。他在《咏怀》诗中表达了对自己仕途前景的悲观情绪,认为如果到了四十岁依然无法有所作为,那么即便活到百岁,也未必会有大的改变。这段时期,鄂尔泰的心情可以想见是非常沉重的,他或许从未想过自己将来能够达到高位,成为朝中的重臣。

二、官运转机

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鄂尔泰的命运迎来了重大转折。这一年,他被任命为云南乡试副主考,这是他首次获得较高层次的官职任命,意味着他在官场上的地位得到了认可。仅仅几个月之后,五月,鄂尔泰便被越级提拔为江苏布政使,成为了地方上的重要官员。这次晋升不仅是对他个人能力的肯定,也是对他未来潜力的高度期待。

到了雍正三年(1725年),鄂尔泰再次获得晋升,这一次他被任命为广西巡抚。然而,就在他即将赴任之际,雍正帝认为鄂尔泰的能力足以承担更大的责任,于是决定改封他为云南巡抚,同时赋予他兼管云南、贵州、广西三省的职责。实际上,由于当时的云贵总督杨名时主要负责云南巡抚事务,鄂尔泰在西南地区行使的是总督级别的职权。

当时,云南、贵州、广西、四川及湖南、湖北等地,分布着众多的少数民族,如苗族、彝族、壮族、白族、瑶族等。这些地区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土司制度,这是一种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地方自治形式。土司们几乎拥有绝对的权力,他们不仅占有土地、山林和水源,还掌握着土着居民的人身自由。土司与土民之间存在着极为不平等的关系,土司可以随意处置土民的生命财产,甚至以射杀土民为乐,或在祭祀活动中将其当作祭品。

土司制度的存在不仅阻碍了地方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还对中央政权构成了潜在威胁。土司各自为政,拥有私兵,一旦中央政府试图干预,往往引发武力冲突。因此,解决土司问题是当时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雍正帝即位后,西南各地的地方官员纷纷上奏,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雍正帝认为“改土归流”是唯一的解决之道,即取消土司制度,改为由中央政府派遣官员进行管理。

恰逢此时,雍正帝任命鄂尔泰为云贵总督,并委派都统封正南协助他解决土司问题。鄂尔泰深知任务艰巨,刚到任时便遭遇了土司甲兵的骚扰,甚至军营被焚烧。面对挑战,鄂尔泰没有退缩,而是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他认为单纯依靠军事力量只能解决表面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彻底废除土司制度,实施“改土归流”。

鄂尔泰提出了“以用兵为前锋治其标,以根本改制治其本”的方针,主张对于敢于反抗的土司采取剿抚并用的策略,对于顽固抵抗的坚决打击,而对于愿意悔改的给予宽大处理,并鼓励土司主动投献,对于表现良好的土司可以授予新的流官职位。这一系列措施旨在减少敌对情绪,减轻改革的阻力。

三、督察三省

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鄂尔泰正式被任命为云贵总督,并加授兵部尚书衔。这一任命标志着他在雍正朝中的地位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也意味着他肩负起了更为艰巨的任务——全面负责云南、贵州、广西三省的“改土归流”工作。这一任务不仅关乎边疆的稳定,更直接影响到中央政权对这些地区的实际控制。

在鄂尔泰就任之初,广顺长寨土司的挑衅行为成为他展示决心的机会。面对土司的顽抗,鄂尔泰果断采取军事行动,迅速摧毁了长寨土司的力量。这场战役的成功不仅为鄂尔泰赢得了声誉,也为后续的大规模“改土归流”奠定了信心。随着长寨土司的覆灭,鄂尔泰奏请设立长寨厅(今长顺县),并派流官进行治理,这标志着“改土归流”工作的正式开启。

由于在长寨的成功,雍正帝对鄂尔泰的能力更加信任,随即破格提拔他为云南、贵州、广西三省总督。鄂尔泰深知这三省“改土归流”的任务繁重,因此他立即着手深入了解三省的特点及土司的情况,并制定了详细的改流和用兵计划。他的策略是既有坚定的决心,也有灵活的手段,对于不同的土司,根据其态度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例如,在镇沅地区,土司刀瀚和沾益土司安于蕃利用朝廷命官的身份招募军队,扩张势力,破坏了官府的形象。鄂尔泰指挥军队,迅速活捉了这两名土司,并在当地设置了新的行政单位——镇沅州和沾益州,以流官取代了原来的土司,确保了中央政府的权威。

在乌蒙、镇雄二地,土知府禄万钟和陇庆侯拒绝投降,并联合起来对抗官兵。鄂尔泰命令游击哈元生率兵征讨,并请求四川的军队协同作战,最终击败了联合的土司军队。在这之后,鄂尔泰继续推进“改土归流”,设立了乌蒙府(后改名为昭通府)和镇雄州。

广西泗城土知府岑映宸拥有一支四千多人的精良部队,鄂尔泰决定采取招抚策略。经过多次劝说,岑映宸最终解甲投降,鄂尔泰给予了他优待条件,并在该地设立了泗城府制。这一举动得到了当地民众的支持,梧州、柳州、庆远等地的兄弟民族积极响应“改土归流”的号召,主动向鄂尔泰提供物资支持,并自发组织自卫力量,配合官军打击那些不愿意服从中央管理的土司。

四、苗疆改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