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天生的箭手!(求追读)(1/2)

冯班头狠狠啐了一口,刚买的“十全大补汤”估计只能给左手喝了。

“既如此,张兄,咱们只能分兵前往了。等回县城,咱们再聚!”

说着,拱了拱手,然后带着他那一队人向着侧前方的小路赶去。

洛水镇在县城以南,雄关镇则在县城以西,较之雄关镇路途更远,只怕赶到时,也得是深夜时分了。

张鲁目送着冯班头带人离开,眉头却皱得越来越紧。

“不是好兆头啊!”

他喃喃道。

楚歌听言,心也是沉了又沉。

妖尸已在两个镇子出没,难保其他镇子不会遭到妖尸攻击。

这一次闹妖事件,只怕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至少不像是突发或偶然事件,倒像是提前计划好的。

当然,这也只是推测,更不是他一个小捕快该去操心的。

虽然少了一队人,可剩下的十五人仍要前往雄关镇支援。

事态紧急,众人仅是中午在路边歇息了片刻,便继续加急赶路。

这么紧赶慢赶,黄昏时分,终于是来到了雄关镇。

“张兄弟,你们来的太及时了!我现在都焦头烂额了,人手不够啊!诶?总捕头不是说,派了三十人吗?怎么只有你们十几人?”

才至雄关镇,镇上的黄捕头便立刻带人迎了过来。

他是个四十余岁的中年人,精瘦的体格,穿着浅青色的九品官服,与寻常的捕快不同,大安朝的镇捕头为九品官,而非吏,只在胸口绣了个小小的“捕”字,证明其是捕房之官。

像楚歌的姐夫赵捕头,他是县城捕头,为八品官,官服上也绣有一个小小的“捕”字,但官服颜色,则为深青色。

再说总捕头,他官服的样式和八品九品捕头相差无几,同样以颜色区分,为浅绿色,不过材质就要好很多了。

这一点,很像楚歌上一世唐朝和明朝的官服配色,倒也容易区分。

“总捕头半路传话,说洛水镇亦有妖尸出没,没办法,冯班头只能带着另外的十几人前去支援了。”

张鲁如实答道。

“什么?”

黄捕头脸色难看起来,“洛水镇竟然也有妖尸出没,怎么会这样?罢了罢了,回头再说,你们车马劳顿,我已命人备下饭食,咱们边吃边说。”

跟随黄捕头走入捕房,十五人分成两桌坐下,桌上只备了饭菜,却没有酒水,看来这里的情况有些不妙。

入镇时,楚歌瞧了街道,并无行人,亦无摊贩,纵是酒肆、药铺这类生意好的营生,竟也店门紧闭,由此便可见一斑。

“今日诸位同仁前来支援,按理说,黄某该备下酒席款待一番,只是目前雄关镇有妖尸作乱,实不敢有半点差池。故而,未备酒水,还望诸位见谅!来,我以茶代酒,先行谢过诸位!”

黄捕头起身,端起一碗水,敬众人。

众人忙起身举起碗,陪黄捕头共饮。

“大家敞开了吃,吃过之后,再行分配任务。”

赶了一天的路,要说不饿,那是假话。

众人也不客气,纷纷大快朵颐。

席间,并肩而坐的黄捕头和张鲁已经就妖尸事件深入交谈起来。

楚歌就坐在张鲁的另一侧,所以二人对话,他听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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