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化敌为友(1/2)
吃饱了,是小巷子里老风味的馄饨,既便宜也实惠,两碗一块钱,永远的配料:麻油、芫荽、醋、小虾米、皮子薄而大,筷子抹一点肉,往皮子一包,撸一下,皮子起皱褶,那就是混沌,汤汤水水,卖的是味,吃的是料,汁鲜得让人舌头倒卷着吸咂,滋味在心里,有点风,是一缕一拉的风,偶尔拽人衣,偶尔抚人脸,在麻砾砾的石子路上,象驴抬一条腿对着墙尿,尿出水道,淌在路上,腥和骚,冲击鼻孔,困意乘虚而入,散散地就懒了,远处有盏带着草帽一样圆圈路灯,灯光昏黄,城市失去活力。
一家小旅馆,要五块,三块也能住,生意不太好,可以明码标价,做实际操作起来要打折扣,低贱些,总比空着要实惠,先说不行,他要走,就又行了,一张床,一瓶茶,别的没有,灯太暗,影影约约,洗了油腻的脸和脚,我的乖乖,所洗之处,没有不疼的,就仰躺在床上,没有那么困,象老牛反刍,反复咀嚼李延年厚重的话,前途是光明,道路是曲折的,想想都在理上,蚊子还有,昼热夜凉,后半夜才睡着,一觉无梦,睡到日上三竿,哟,我的个乖乖,天大亮,太阳血红妖艳,象个丰乳肥臀的妇人,招惹人,勾人魂,荡人心,象秋千。
有尿憋心,扯开裤子,尿爽了,这是男人该有的阳刚。就去厕所,哗啦啦的尿液淌下,让他兴奋。
离开那儿之前,洗个脸,一脸络腮胡子,炸刺般扎煞,那如同春草茂盛的胡子,彰显了男人的悦气,“挺好!”,太阳在升腾,欲望在勃起,活着他妈的真好,他有些兴冲冲的,想唱歌,无奈,他只有半个音乐细胞,可以哼一两句,旋律甚至象漩涡在风口浪尖上滴溜溜打转,想得起,哼不出,太阳妩媚妖艳,让人想伸开双臂拥抱它,然而,它滑不溜手,拥抱一束光都做不到。
这里的黄河和运河充其量都是它们的枝枝杈杈,被城市簇拥在怀里,其实它们和真正意义的黄河、运河也许只有一毛钱的关系,谁欺世?哪个盗名?死拉硬拽,硬要和历史搭上点儿关系,历史是辉煌的,象这样趋炎附势的盗名,不在少数,走在那里,能让人冷笑出来。
不管别人怎样指责,赖一汪黄汤浊水,虽平缓无华,但也算是九曲回肠,行船运人走货,一样不差,一样不少,机帆船、大木船、水泥船,大铁舶子你来我往,清风习来,水波可兴,太阳照在运河上,水面就热闹起来。
李宜忠看着一脸凝重来来去去的城里人,只得推着车子,在运河边唯一弯曲的小石子路上走,时不时贼眉鼠眼一回,各种因需要搭建和延展的房子,没有风格,高低不平,挨挨挤挤,且丑陋不堪,他的眼光多在楼房上打转,大清早,有人在跑步,更有人在闲逛,有个老者在打太极,围了许多人在指指点点。
“嘿,你做甚?找头魂?”一个微肥的老女人,挎着竹篮子,看着他。
“啊,不!我找一片红!”
“一片红是太阳,它不在这儿,在天上!”老女人她不友好,你还说不出她不是。
“王红,我是她乡下亲戚,来请客!”这个谎圆乎,尕屁,找不到漏洞。
“噢,王红,刘占一妻子?”老女人明察秋毫,多管闲事。
“对不住,我不知道姑爷的名字,我们房份远些,平时不来往,交集少!”李宜忠还在解释,还在描黑。
“嘿,你怎么来啦?”王红站在楼上窗户里刷牙,一张脸像带露的玫瑰,脑后刷把在不安分摇晃,“进来吧,王姨,谢谢你!”牙刷搅动杯子有响声,一脸笑容,象盛开的菊花,连花蕊都在乱颤,那一身肉,多少男人醉死在温柔乡里。
“去吧,去吧!悠着点儿!”老女人一脸僵硬。
暗紫色铁门,窄小,迎阳而关,锁洞空着,里面被一根手指粗细铁棍插着,一棍当关,万夫莫开,门外是路,路下有坡,坡深的地方就淹在水里,青苔附生岸上,却大部分飘于水面,那是潮湿,奋力向上攀爬的证明,在浩瀚污浊的水里,它就是屁的存在,所以它象一面旗帜,召唤更多同行者,有的甚至拽住栖息于水陆之地的抓鹰草,水浅淹不着,水退附陆生,水波荡漾,那是怎样一种风水?不用码头,一船抵岸,拾级而上,一脚就踩在路上,岸边袅袅的烟火气,折煞着那一颗颗飘泊,有家有女人的地方,日子才咸淡有味,日子水一般流淌不觉。李宜忠笨拙扎了车,手象蛇伸进去拨门栓,可是用劲不小,摸得着门栓,拨不开,猴急猴急,在那里时而向左,时而踏右,火红的砖,斗拱走檐,一墙爬山虎,迎阳铺墙,密生不留缝隙,弱小的生命,尽情绽放。
“稍等,我来!”王红一嘴白沫,挥挥手。
李宜忠心如大海,汹涌澎湃,到人家里来,睡人老婆?陷阱?不至于吧,小心思七上八下爬楼,侧过身,看路人你来我往,闲隙墙缝中,长出肥而壮的巴根草,从墙顶一路逆生长到路上。他是贼人,有些胆虚,一声过路人的咳嗽或是铿锵的吐痰声音,都会让他哆嗦或侧目张望:他奶奶的,我抖什么?兀自笑了,象残阳,透着阴晴不定。
门打开,王红一脸热情,“把车推进来,稍等,我从船上刚下来,脸没洗,头没梳,两个小祖宗才叫起,他们正吃饭,你要不要一起?”
“我吃过了!谢谢,屋里坐!子莲,子军,叫李叔!”
李宜忠扎了车,一头钻进里屋,两个孩子,背上书包,要往外走,并没有叫他,大的女孩,长得五大三粗,脸盘太大,有点丑,大约是小学生,小的是男孩,大约五六岁,和他姐差不多,但瘦些,这是她生的吗?生出了平凡,甚至是平庸。难道遗传发生了变异?
“妈,我们上学走了!”女孩也不看李宜忠一眼,拉着弟弟就走,手里还有半块招牌饼。
王红关了门,连开锁门洞一起,“等我一下!”女人舀水洗脸。门边,王红腰弯得象拱桥,屁股厥起来,象倾斜的油瓶,撩起欢快的水花,挤点劣质洗面奶,这在那个改革初开年代,不是什么人都用得上的,这还是那个痴迷于她,竟然引诱她离婚的船老大给她在广州买的,说这东西可润白女人,我估计胡沁芳再用二十年也是没用的,她似南非人,黑得发亮,甚至入肉存骨,即使刀剐,也会留下花花达达的杂斑,但就是有人相信,早年间的“少女之春”就害过一代人,当时还不知道啥为广告的东东,它就神一般占据央视,霸了屏,虽然那时是小的黑白电视机占据主流,那广告词可是家喻户晓,“噢!噢!少女之春!”,先驱者死得早,当初的“少女之春”我估计:这会儿早已经尸骨无存,但在当时,却是风靡九州,“早餐刚吃过,怎么想起到家里来找我?”
“昨晚你上船了?”女人扑上的香在空气中弥漫,消魂般扑过来,腐蚀着李宜忠,让他灵魂,如同炊烟袅袅上升,仰躺在沙发上,身体有了膨胀的反应,“什么人这么豪横?”
“一个吃水饭大老板,从这儿运钢筋到上海,妻子不在身边,从上海返回,一去半个月,二十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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