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粮票的那些事(1/2)

石海算是长见识了,原来这年代的银行是这样的,根本不像某些说法那样的胡编乱造。

不过想想也对,这年代全国就一家银行(中行不算,那是对外的),央行和商业银行合并在一起,承担国家黄金、外汇储备和保障投资的重任。有国家信誉作为背书,根本不怕倒闭。级别很高、独立王国,工作人员都是国家干部,几乎都有配枪的?

怎么会鸟某个邢队大队长?分局局长都没资格在我们银行面前说话啊?

因此说,与后来的概念完全不同,查案一般不会查资金流向的。就是因为毫无意义。在银行兑换黄金、存取现金,那是相当安全、相当保密的。

当然,就是因为建国前,刮民党发行的金圆券,搞得老百姓天怒人怨,导致都不肯把黄金、外汇随随便便的拿出来。

但民间的私藏依然海量。等到春风来临,沿海走私的时候,那些人又没有外汇,都是拿着一筐筐银元、一箱箱金条去走私的。

尤其这里的四九城。祖辈留下的好货有多少呢?古董、黄金可谓是堆积如山。

所以拿出什么好东西,别人根本不会查来源关系的,只需要讲一句——那就是我祖上传下来的!根本就没法查!

离开银行的时候,石海一共兑换到了18.67元。好像给祖国人民丢脸了,并没有达到100元的标准。

石海突然想到,如果以后自己有钱,是不是拿出几千块,存到银行吃利息呢?

到那个时候,有份正式工作,每月工资拿个几十块;每月银行利息再拿个几十块。小日子岂不美滋滋?

而且这钱还过了明路,根本不怕别人怀疑。

老子有钱,会过日子。节省下来存银行又怎么啦?关你屁事啊!

当然,存款尽量不要超过1万元。那就太夸张了。等到八十年代,万元户都是那种凤毛麟角的存在呢。

……

第二站,石海就去了派出所,在户口本上注销掉石老轴,并且把户主换成自己的名字。

然而刚进派出所,就遇到了那位小张同志。石海连忙笑着敬烟:“张哥,您上班呢。”

那位张哥张安愣了一愣,因为石海形象大变,一时没认出人。可紧接着就看到个头,立刻恍然大悟:“哦,你就是那晚的捡破烂孩子?”

“您好记性。叫我海子。”

和张安闲聊了几句,把自己到派出所的事说了说。

张安突然说道:“海子,那三个杂碎听说要送劳改。主犯韩三10年以上,两个从犯5年左右吧。”

“是吗?他们判了吗?”

“快了。听说就这几天。”

“……”

没想到判刑判的那么重,这几个人算是抢劫未遂吧?而且法院的速度还那么快,绝对属于从重从快。

办理完注销和更名后,石海又来到房管所,把房契上的户主也更改成自己名字。随后又到粮管所,同样把粮本、副食本和煤本的户主名字改为自己。

这里有街道派驻的工作人员,统一办理业务比较方便。毕竟每家每户都需要购买粮食,离不开和粮管所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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