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救人时接触隐私部位算性侵吗?(2/2)

好人若是难做,那么更多的人会选择不救、不扶、不理、不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反而成了一种自保方式。

(这种情况再岸上看热闹就可以了,就没那么多事情了。)

江楠虽然对于有些人忘恩负义的看法看不过眼,但是对于真的实打实的评论也不怎么赞同。

江楠自己是会游泳的,以前教江楠游泳的教练曾经说过,其实下水救人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人溺水后尤其是意识不清醒的时候,就会本能的乱抓。救人的时候若是被抓到,甚至会直接被按到水中。

江楠记得当时教练还教了很多救人和保命的技巧。

江楠现在记得不大全了,主要还是自己游泳学到也不是很好,平时自己下水玩玩还好,又不和谁比。

真要救人,还真不行,自己的力气也不大能把人给拖拉回来。

(救人时只有生离死别,没有男女之分。)

江楠点点头,这才是正理。

那是救人不是占便宜。

不管是溺水、车祸等情况,第一反应都应该是救人要紧。

命才是1,其他什么隐私都是0。

1都没了,再多的0也只是0。

【一个男子因为救人接触了女子的隐私部位算不算是冒犯这个问题。

很多人可能没有搞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首先要把人救活,被救者才算是人,才可以谈隐私部位。

如果不幸被淹死了,那么就是一具尸体。

尸体可没有什么隐私部位之说,只有各个器官。

施救行为成功与否决定着你是人还是尸体。

哪怕是公安警察或者消防人员在营救跳楼或者溺水者的时候,都不保证完美的避开所谓的隐私部位。

生死面前,不可能去指望一个去跳楼跳河的去配合你,伸出手牵住就让你把人给救回来。

大多数都情况都是抱住、控制住,先把人捞上来,抓哪是哪吧!

而这种情况下,谁也不能保证去躲开胸部、臀部、腰部、大腿和下体。

救人一命本就是功德一件了。】

各朝的仵作深深认同,不管男女老幼。

对于案子中遇到的死者,倘若有需要从中获取信息,那可全是一视同仁的,为了查找证据,也就没有什么哪里能碰哪里不能碰的说法了。

统统一视同仁!

古人大部分看法没有动摇,性命之上还有许多东西,那是他们制定和维护的规则。不是天幕一个视频就能动摇的,而动摇的话会有损他们的威信。

但还是有一部分会认为天幕说的对,活下去的信念会让他们在面对外界伤害时不放弃自己。

可惜这部分人的力量相对比较弱,还无法和整个社会的规则相比。

(没见女的救个男的被人说。)

江楠好像也没怎么见到过这类视频或者新闻。

一时有些无语。

古代女子:要是遇到这种情况还是请兄长、爹爹或者夫君去帮忙吧,自己可不敢亲自救人。

除非是特别特别年幼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