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土地兼并,租用土地(1/2)
永定工业园区暂时未开发建设的土地,规划为农业园区,由农学研究部牵头推广种植高产农作物和经济作物。
农业园区上等田地种植水稻、小麦,保证粮食安全。
水稻种植中稻,中稻一般5月底前播种,9月底前收获。小麦种植冬小麦,冬小麦一般在9至10月播种,次年的5至7月收获。
上等田地全面实施水稻、小麦交替种植,实现一年双收的目标,粮食产量翻倍。中下等田地全面推广种植番薯、玉米、土豆、南瓜、辣椒、甘蔗等经济作物。
另外大力发展养殖业,规模化的养殖猪、羊、牛、马、鸡、鸭、鹅、鱼,满足老百姓的肉食需求。
农业园区按照现代农场管理模式,优先招收当地的农民,当地的农民不足的,在顺天府地区大量聘用无地失地农民。
青壮农民月工资1两银子起步,年收入约人民币9000元。有特殊农技的农民,根据级别增加。水平越高,待遇越高,以此带动大明的农业种植水平发展。
农业园区全面提高农民的收入,让农民旱涝保收、衣食无忧。老弱妇孺也都安置轻松的力所能及的工作,不仅不用再承担重体力劳动,还能获取不菲的收入。
西岸重工业园区规划钢铁厂、焦化厂、化工厂、机械厂、马车厂、水泥厂、玻璃厂、陶瓷厂等大型重工企业。首钢即将在这里提前300年诞生。
东岸轻工业园区规划为纺织服装、皮具箱包、五金家具、日用百货、食品等轻工企业生产区。
轻工业园区统一规划修建标准工业厂房、用于出租。凡是入驻的生产厂家,园区不仅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还提供24小时的安保服务。
前期仅象征性的收取租金及管理费用,筑巢引凤。吸引京城以及顺天府乃至北直隶地区的厂家入驻生产,形成规模效应,全面推动大明的轻工业发展、经济发展,增加就业。
永定河沿岸的土地大多为皇室、勋贵、高官们的庄田。
明朝皇室直接经营的庄田称为皇庄。皇庄主要分布在北直隶的八府,尤以顺天、保定、河间最多。明代皇庄除皇帝庄田外,还有皇太后、皇太子庄田。
皇帝的庄田由皇帝委派太监经营,收入的租子,由管庄太监掌管,由宫廷自行支配。皇太后的庄田称宫庄,又名仁寿、清宁、未央三宫庄田,每年所收租子由皇太后自行支配。皇太子庄田又称东宫庄田。
皇庄内部的管理人员大多由宫廷直接委派管庄太监管理,另有官校、庄头、家人等数十人。管庄太监倚仗权势,对农民进行残酷剥削,致使民怨沸腾。
皇庄所占土地数量相当多,明末时达到800万亩左右,成为皇帝私人最大的收入来源。皇帝成为最大的地主,引起贵族、官僚纷纷效仿,间接导致土地兼并。
因为太祖朱元璋对皇室的特殊政策,导致国家花费大量资源赡养皇族,当皇族人口达到几十万时,土地就成为补偿皇族的最好资源。皇室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仅福王就赏赐了几百万顷土地,进一步加剧土地兼并。
藩王、宦官、勋戚又采取不同名目将官田和民田,变成自己的私田,除了皇室勋贵之外,官僚地主也疯狂地兼并土地。
皇庄和藩王、勋戚、中官庄田的扩大,以及官僚地主、一般地主的大肆兼并土地,使明初土地占有比较分散的情况逐渐消失,土地兼并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因而激化起来。
自太祖朱元璋开始,朝廷对士绅赋税的优免幅度越来越大,以至于到崇祯年间,举人和官员,及其家人们,包括奴仆都不用纳税不用服徭役,不缴纳田赋。朝廷定下的赋税和徭役都由百姓独担,造成贫富日益分化。
为了应对农民军和女真,万历46年在赋税中增加辽饷,后又增加剿饷、练饷,朝廷虽然增加不多,但地方各级官员贪污腐败,借此名义,新增名目,增加赋税,中饱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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