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2/2)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仅仅只是这两句,一个盖世豪侠的风采,就呈现在了眼前。
而且,这还是写自己的。
他曾见过无数人或当面、或背后称颂他的威名,敬仰他的侠肝义胆。
可唯有这个少年的诗词,最能令他感到激动,欣喜。
就像是俞伯牙遇到钟子期,大有相见恨晚,英雄相惜之意。
写给自己的诗词,他这个主角不在场,那怎么能行?
这眨眼的功夫,整个房间里,也仅剩王大石、黄大壮、展宏三人了。
他们三人读书虽不行,却也能感到那句诗词写的很好。
至少他们三人听懂了意思。
能让他们三人都听得懂,那必定是很好的诗词。
不过,再好的诗词,也比不上桌上的美酒。
“来,咱哥仨喝一杯。”王大石提议道。
“来,展宏,不要那么腼腆,以后都是自家兄弟了。”黄大壮端起酒杯,笑着看向沉默寡言的少年。
那展宏紧张地端起酒杯,张了张嘴,讷讷道:“差……差辈了,不……不是兄弟。”
这下轮到王大石,黄大壮懵了。
还真是差辈了,他们与豪侠展白平辈相交,可不就是展宏叔叔辈吗?
“咳咳,以后咱们各论各的。来,兄弟,干了。”
“对,大石哥说的对,各论各的。”
三人很快达成了默契,没了兴二哥他们在,他们反而更能无拘无束,畅饮痛快了。
书房内。
赵麟看着疯道人师父,二哥赵兴、豪侠展白三人兴奋、激动的样子,不觉叹了口气。
读书人的事,能算抄吗?
他铺好纸张,研磨好墨,拿起毛笔,看着豪侠展白脸色通红,一副激动难耐的样子,既然他以为这是因他而作。
赵麟决定成全一下他的声名,怎么说人家盖世豪侠,愿意成为自家的客卿,是属于屈就的。
有了决断之后,便挥毫而成。
【侠客行赠展白】
魏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此诗一成,疯道人尘观最先击掌叫好,神色中难掩其震惊之色:“好,好,好一首能流芳百世的千古佳作。”
二哥赵兴,豪侠展白一听到这个评判,也跟着狂喜不已。
一个是因自家老三才华横溢而狂喜欣慰,一个则是感慨遇到知己而激动万分。
在展白看来“魏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不正是描写自己吗?
自己是汴州人,不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魏国吗?
霜雪剑,白马,这不正是自己的武器和战马吗?
还有最后那个大梁城,不正是汴州城吗?
赵麟神色倒是很镇定平静。
他这副模样,在疯道人尘观,二哥赵兴,豪侠展白眼中,形象显得更加伟岸了。
写出如此千古佳作,却能宠辱不惊,果然是文曲星下凡啊!
若让赵麟知道他们的心思,定会苦笑感叹,这又不是我写的,我激动的个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