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情绪怪圈(1/2)

处理王逍遥转岗,黄铃铛当时是很慎重的。

正常情况下,金安集团的员工转岗,有两种模式:即劳动合同岗位的变更,或者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

作为大企业,金安集团有一些独立的二级子公司,入职二级子公司的员工,直接和二级子公司签合同。

王逍遥作为集团司机,这些年,劳动合同是金安集团为主体。

如今安排他去建筑公司,如果变更劳动合同主体,等于从金安集团离职再去建筑公司入职,工龄计算都很麻烦,等于断档,他本人不会同意。

那么,按照保留集团关系,变更岗位签订,他应该接受一些。

既然下定了让他走的决心,还得走得满意些,这里面需要思考的就多。

本身他是梁金安家妻子的亲属,捕风捉影的说他如何,辞退都不可能,放在中心,又是隐患。

黄铃铛找来林飞。

林飞马上明白黄总监的想法,笑了,说:“我可以和西斌副总裁汇报,我们建筑公司办公室主任这月退休,安排他去吧。”

黄铃铛满意的点头,聪明人从不说废话。

一般来说,司机成为办公室主任,是很多为领导开车的司机的最好结果,也是很多单位安排领导身边人的普例。

至于司机能力如何,能否胜任,慢慢锻炼,或者配备能干的下属呗。

不久后,在建筑公司的走廊上,人们常常能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他就是从司机岗位晋升为办公室主任的王逍遥,他身着整洁的衬衫,打着领带,步伐稳健而自信,似乎罗圈腿都没那么弯了。

王逍遥对道路了如指掌,驾驶技术娴熟。然而,他并不满足于仅仅在驾驶座上发挥自己的才能,他要展现出组织和协调能力,确保办公室的运转顺畅,沟通愉快。

当时,林飞行动力很强,马上向梁西斌汇报了黄总监拟对王逍遥的工作安排,梁西斌听后,觉得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于是爽快地批准了。

很快,王逍遥接到了调令,得知自己将要担任建筑公司办公室主任,他感到既惊讶又兴奋。

王逍遥决定全力以赴,把握这次难得的机会。他深知,这不仅是职业生涯的一次提升,更是能证明自己能力的好机会。

于是,梁鹏安排林小米与他变更了劳动合同岗位和工作内容。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一是双方协商一致;二是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

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

可以说:工作岗位通常决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在劳动合同缔约当初,劳动者即把工作岗位的名称、内容等作为决定“是否签约”的重要依据,在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从缔约当初的“平等”地位转化为身份上的“隶属关系”,这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要按照合同约定做事。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这些,行政管理中心都做得滴水不漏,林小米约定王逍遥签字摁手印,完成了流程。

一开始,王逍遥的内心也很迷茫,他不知道该如何去做办公室主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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