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他乡遇故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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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这青年虽蓬头垢面,却眉清目秀,若洗干净了也定是个英俊青年。而且明依依觉得他越看越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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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上有一块地方又青又黑,乍看之下像是污渍,仔细看来原来是块刺青——受了黥面之刑留下的痕迹。
按照大周的律法,一些犯了比较重的罪,但罪不致死的人,会被流放到边远之地充军或者当苦役,并在脸上刺字,留下终身的耻辱痕迹。
这种在脸上刺字的刑罚,称作“黥刑”。
看来这人是犯了罪,被黥面流放到这里来的。
明依依突然想起这青年人是谁了!他是安庆府人,明依依在鸿福书院时的同窗郑放之的堂兄弟,名叫郑玉安,外号“惊鸿公子”。
不过如今他的脸上被刺了字,那张英俊的脸算是毁了,“惊鸿”二字,恐怕这辈子跟他都再没什么关系了。
说起来郑玉安会成了这幅模样,明依依居功至伟。当初他对凌素凤下药,意图不轨,被明依依识破阻止,才会有今日的下场。只是明依依也没想到,兜兜转转,竟会在这样的情形下再度与他相逢。
“恩人,”待众人获救,纷纷再次跪下来感谢时,那郑玉安跪行几步,来到明依依跟前,激动万分地道,“恩人救我等于水火,等同于我等的再生父母,从此刻起,我等愿追随恩人,供恩人差遣,恩人但有所命,我等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旁边有几人也被郑玉安这慷慨激昂的陈词感染到,竟异口同声地附和:“不错,我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明依依四十五度仰望星空,暗自在面具的遮挡下翻白眼,心道:“我可是来做贼的,你们这群拖油瓶跟着我算是几个意思?明明就是想赖上我了,还能说得这么冠冕堂皇,这郑玉安忒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