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拿人的手短,吃人的......(1/2)
来送卡片的人不知是人类还是暗裔,但克雷顿和朱利尔斯被被某些存在注意到这件事已经是事实。
作为被不知名存在直接选中的目标,朱利尔斯的心几乎要要从胸膛里跳出来。
他走到窗户边,看着外面的景色,这里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难道我们调查的行为已经被发现了?不然,为什么会选上我?”他喃喃自语。
克雷顿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看着朱利尔斯垂到腰间的灰绿色长发在窗前随风飘舞。
是啊,怎么会有人在人群中一下子盯上他呢?
“旅店里的气味太驳杂了,我追踪不了那个人,而且我也不认为主动去找他会有什么好结果。”克雷顿盯着朱利尔斯的长发:“等之后有时间,你记得把头发染成正常的颜色,平时就把头发藏在帽子里。”
如果不是巫师的头发的确是珍贵的施法材料,他现在就会用指甲帮朱利尔斯“理发”。
“那这个
“卡片都是新做的,那个
“那我们该怎么办?”朱利尔斯紧张地问。
克雷顿叹息道:“只是有人塞了一张卡片进来,你甚至不一定会注意到。”
朱利尔斯恍然。
“而且来找你的那个家伙未必是造成失踪案的人,他尝试骗你出去。而之前那些失踪的人房间里都有血迹。或许他只是察觉到你的不同寻常,试图和你私下交流。”
朱利尔斯不能完全接受克雷顿的解释,这仍是一种没有实据的猜测,事实也或许是对方觉得他比之前那些猎物更具备力量,不能悄无声息地解决他,所以才采取了欺骗的手段。
肯定有人要谋害他!
总之,他不再接受独处了,而是决定接下去都和克雷顿挤一个房间。
由于没有充足的食物,狼人也需要睡觉,不能把床让给朱利尔斯,他只能抱着毯子在在地板上凑合了一晚,结果就是第二天他醒来依旧精神不济,脸色也冻得发白。
克雷顿怀疑在找到金杰和埃德加之前,朱利尔斯可能就要病死了。
但朱利尔斯竟比他还要坚持。
“我们再快点行动。”男巫抱着胳膊,一边哆嗦一边催促他。
接下去,他们一整天都在移动,除了用餐,他们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马车里度过,耳边一直传来几乎不停歇的机器轰鸣声。
为了了解这座城市,克雷顿买了几份报纸,又抛开埃德加和金杰,专门和车夫聊起魏奥底的过去生活,随后他发现阿尔伯特简直是没说实话,而朱利尔斯的担忧一点不假。
这鬼地方!
就拿银行劫案为例,萨沙市的董森银行被抢劫是当地了不得的大新闻,而在魏奥底,人们已经将银行失窃当做了常态,银行被抢也无所谓,因为行长会花钱再私人雇一批枪手把钱从强盗手里抢回来。
这里有法律,但没什么人知道,过去更没什么人执行。
在皇家警察入驻之前,这里的治安官就已经是一无是处,比起他们,人们更相信安保公司和侦探事务所,或者在家里藏一把武器。
大大小小的帮派早就取缔了教区话事人的地位,他们收取一定保护费,然后驱赶不属于自己一伙儿的犯罪分子,完全取代了治安官的地位。
这里的政令不是靠政府官员传达,而是靠信息泄露,政府很少向民众解释什么。
以上的情况已经足够糟糕,而当马车经过一片风格特别奢华的建筑群的时候,克雷顿更是发现这里的富人区和萨沙市的富人区不一样,萨沙市的富人区也只是在房子门口安排枪手安保,而这里则是在街角堂而皇之地设置了哨卡,黑铁的巨大拱门封锁了街道的出入口,有私人雇佣的枪手扛着步枪威风八面地在门口巡逻,根本不许他人通过这条在其他城市会被规划为公共区域的街道。
当有富人的马车从街道上缓缓驶过,后面必定还跟着一群武装安保在步行,因此交通非常的拥挤。
只隔了一个晚上,魏奥底在克雷顿眼中简直就变了副模样。
这里的工业水平超过全国80%的城市,水泥的建筑林立,但生活方式却还像是在大航海时代之前未开化的人那样野蛮。
这种倒错感让克雷顿打心眼里感到恶心,他只想赶紧办完自己的事,然后回到萨沙市。就连对卖家的仇恨也不足以让他在外更多逗留。
在马车夫也不愿意送达的北区,克雷顿和朱利尔斯不得不下车步行,一路上,他们赶走了七个小偷,打断了四个强盗的手,两次从正在火拼的帮派之间穿过,直到黄昏临近,总算是有惊无险地抵达了魏奥底市的北方边界。
边界处的建筑和人口都已经变得稀疏,很多矮房子已经荒废,木质墙壁上出现腐坏的大洞,露出横梁。地上杂草丛生,不过地上的泥里还有深刻的车轮压痕,说明这里并不是一直没有人来。
当代的城市已经不需要城墙,他们来到这里,能将远处的景色一览无余。包括远处城镇伯达拉比克中古代城堡的剪影。
“终于快到了。”看着那剪影,朱利尔斯的背立刻挺直了。
如果连伯达拉比克也没有埃德加和金杰的痕迹,他们就可以回到萨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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