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路遇宁采臣(1/2)
第122章路遇宁采臣
娘不仅模样俏丽,而且能歌善舞。
她遇上了一个人生中的导师:大周后!
大周后小名娥皇,乃是个奇女子,出身名门,不仅精通史书,同时也精通音律,能歌善舞,尤工琵琶。
她在宫中找到了《霓裳羽衣曲》的残谱,呕心沥血将之复原,在南唐后宫中重现当年唐玄宗、杨贵妃以及一众宫女共舞《霓裳羽衣曲》之盛况。
李煜为此作了一首《玉楼春晚妆初了明肌雪》记录此盛况:
“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
凤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
临春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
归时休放烛光红,待踏马蹄清夜月。”
娘受了大周后的影响,对歌舞也很痴迷,且大放异彩,深得李煜与大周后欣赏。
或许在无意之间,娘学会了用脚尖跳舞,甚至练习用脚尖走路。
因为这样一来,会让舞步更加轻灵飘逸,走起路来也更加的摇曳生姿,令得李煜倍加宠爱。
如此一来,娘更是专注于用足尖跳舞,后来还想到了一个法子:缠足!
将脚缠得跟个棕子一般,再穿上特制的金莲小鞋,令得舞姿更加的赏心悦目。
为此,李煜专门让人制作了一个高六尺的金莲台,让娘在莲花台上领舞。
后宫的竞争可是很激烈的,眼见娘受宠,一众宫娥也纷纷仿效之,一个个也学着缠脚,希望能以此博得帝王的喜欢。
之后,缠足又传到了民间,令不少民间女子也纷纷仿效。
当然,这样的说法并未载于正史,故而存在争议,也有说缠足起源于汉,只是并没有那么盛行。
但有一点,缠足开始盛兴,乃至于提升到朝廷层面的高度,成为一种强制措施是从明朝中期开始的。
在此期间,也催生了一大帮吹捧三寸金莲的文人。
这就回到了最初的话题,这伙人吹捧的三寸金莲并非女子的那双小脚,主要指的是女子缠足之后,那种弱风扶柳,纤纤楚楚的仪态。
简单来说,乃是一种意境。
再抛开意境不谈,他们喜欢的是乃是那纤小精致的金莲绣花鞋。
再不济,也是女子缠足之后的模样。
要是那些女子把缠足布一层一层解开……那酸爽,估计没几个人受得了。
再抛开酸爽的气味不谈,或许有人就喜欢那股子酸爽味。
但是,缠足是一种十分残忍的行径,一般从五六岁开始缠,其目的是固定脚型。
为了达到小的目的,还得将脚趾硬生生扳到脚掌底……
也就是说,当这些缠足女子解开裹足布时,是看不到脚趾的,脚趾已经与脚底板粘连到一起,彻底成了畸形。
穿上小巧的绣鞋,或许有一种美感,但解开一切遮掩的东西时,呈现在人眼前的却是畸形的一面。
试问,这时候还有什么美感?
言归正传。
辛九娘可不是普通人,她乃是修炼有成的狐精,故而可以随心所欲变化身体。
她变出来的三寸金莲,乃是真正的三寸金莲,犹如纤纤玉笋,美不胜收,自然令得丁修十分欢喜,夜夜都要细细把玩一番。
个中滋味,自不必细说。
有时候,辛九娘也会规劝一番:“公子,古人常说玩物丧志,奴家陪在公子身边,固然是因为心里喜欢公子。
但是,如果因此而影响了公子的学业,耽误了公子应试,那可就是奴家的过错了。”
丁修笑道:“九娘不必为此担忧,读书可不是读死书,用句通俗的话来讲,叫做磨刀不误砍柴工……”
不知为何,听到这话,辛九娘却小脸一红,总感觉丁修所说的这句话别有深意。
不觉间,时近八月,浙江各地学子纷纷奔赴杭州府,准备参加乡试。
乡试,虽然有个乡字,其实质乃是省试。
除南直隶、北直隶之外,还有山东、山西、河南等等一十三省。
每个省的考生都必须去布政使司所在地参加乡试。
在南宋时,杭州乃是南宋都城,称临安府。
有诗云: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这是诗人痛恨当朝不思进取,不思收复中原失地,只求苟且偏安,醉生梦死,只顾吃喝玩乐,将杭州当成了汴州。
汴州,也就是大宋立国时的京城,也称汴京、东京。
乡试乃是朝廷科举的一个重要环节,分省而考,每个省根据考生的数量录取相应比例的考生。
中试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
比如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唐伯虎,便有很多人称之为“唐解元”,因为他当年参加乡试获得第一名的殊荣,也就是乡试一省状元。
乡试中举之后,接下来,各省的举子还要入京统一参加全国考试,也就是会试。
会试第一名,称之为会元。
最后一关:殿试。
殿试钦点第一名称之为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
如果有谁在乡试中夺得第一,会试第一,殿试第一,那便是解元、会元、状元三连,美名其曰:连中三元。
当然,自古以来,连中三元者并不多。
这其中又不得不提到一个特殊的称号:探花。
探花乃是殿试第三名,但,这并不代表探花的学识弱于状元,弱于榜眼,有可能比他们还强。
这是一个传承了多年的潜规则。
一句话,探花郎,必须是文采出众,人才也出众者方才能获此殊荣,除非遇上一个眼神有问题的皇帝。
临行前几天,辛九娘亲手替丁修缝制了两件衣袍,让他带着着路上换洗。
其实,对于丁修来说,要去杭州实在是一件简单之极的事,御剑飞行,最多两个时辰就到。
不过,他也不急,就当一路游水玩水好了,所以还是提前了半个月出发,徒步前往。
一路上闲步信庭,这日擦黑时分,却在路上遇见了一个书生模样的男子,背着一个书箱,看样子也是去赴考的学子。
一般来说,各地书生去赴考大多都会结伴而行。
毕竟世道很乱,一个人孤身而行是一件很危险的事,要么遇上盗匪,要么遇上野兽,甚至是遇上鬼怪什么的。
还有就是一路风餐露宿,万一染上风寒什么的,身边没个人照顾,运气不好说不定就一命呜呼了。
自古以来,病死在赴考途中的学子可不在少数。
所以,很多同乡考生都会结伴而行,家里有钱的倒是不用结伴,但有书僮、家人、家丁之类的随行。
丁修之所以独行,是因为他有实力。但那个书生显然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且,还错过了宿头,看他东张西望的样子,怕是在找能够借宿的地方。
毕竟这荒郊野外的,没点实力谁敢在野外随便找个地方睡觉?
于是,丁修走上前去招呼了一声:“兄台……”
那兄台闻声转过头来。
这一瞬间,丁修的脑海里不由自主响起了一段旋律:
“人生路,美梦似路长
路里风霜,风霜扑面干
红尘里,美梦有几多方向
找痴痴梦幻中心爱
路随人茫茫……”
看来,这应该就是宁采臣了。
只不过,这时候的宁采臣看起来还要年轻一些,毕竟是在剧情时间线之前。
一见丁修,书生惊喜不已,拱手道:“小生宁采臣,见过兄台。”
果然是他!
丁修也拱了拱手,笑道:“原来是宁兄,在下丁修!”
“难道,丁兄也在找那处民宅?”
“嗯?”
宁采臣说的这句话,丁修没听懂。
“难道丁兄不知?”宁采臣愣了愣,随之解释道:“是这样,我无意中听说这附近有处宅子,里面有一个红袖姑娘,不仅免费给赴考的考生提供食宿,还额外资助一笔银两。”
丁修一脸讶然:“有这样的好事?”
宁采臣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也不知是不是真的,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可一直没找到那宅子。”
“你会不会走岔路了?”
这么一说,宁采臣不由细细回起了一下,随之有些不确定道:“之前好像走过一个岔道,要不……咱们一起回头看看去?”
“呵呵,好啊,走吧。”
有人同行,宁采臣的胆气倒也壮了许多。
二人一路走一边聊着。
“不知丁兄是哪里人氏?”
“郭北县。”
“真巧,小弟是临河县的,咱们算是邻县……”
走了三四里地,果然出现了一个岔道,宁采臣仔细看了看,不由拍了拍额头:“果然走错路了,应该走这条才对。”
这次总算是走对了。
前行了一段,前方果然出现了一处宅院,门外还亮着两盏醒目的灯笼。
“就是这里了……”宁采臣惊喜不已,不自觉间加快了脚步。
走了几步又赶紧停下,冲着丁修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抱歉,小弟一时失态。”
“无妨,走吧,过去看看。”
于是,二人一起走到门外,见大门虚掩,宁采臣不由抬手叩了叩门环。
里面传来了一个女子的声音:“来了……”
没过多久,门“吱呀”一声响,一个梳着双丫髻,身着一袭青水碧衣裙的女子打开了大门。
一看这装束,便是府里的丫鬟。
“姑娘……”宁采臣拱手施了一礼,正待说几句客套话。
丫鬟却笑了笑道:“二位公子不必多礼,天色已黑,外面风凉,快快进来再说。”
“多谢姑娘!”
宁采臣道谢了一声。
丁修则意味深长瞟了那丫鬟一眼,一边走一边笑道:“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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