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庭审现场的质问,这就是严重的程序违法!(2/2)
不对吧?
作为原告以及唯一证人,那位举报张勇侵犯的受害人及她的母亲为什么没来参加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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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铛”
审判长敲响法槌:“桐大市D县初级审判院对张勇强奸案做出一审审理,为了保护受害者的个人隐私,本次庭审采取非公开审理程序,现在开始核对被告人姓名。”
审判长开启询问张勇的个人信息…
非公开审理?
李晨闻言望向审判席位置上的审判长。
呵…
就硬来了呗?
此时的他也是明白了什么…
接下来便是公诉人的公诉词…
“被告人,张勇…”
“审判长,我想打断一下。”
公诉人员刚开始念自己的起诉书,刚刚带入情绪便被李晨出言打断。
她有点不爽…
“你打断公诉人起诉的理由是什么?”
“理由有三点:
第一,我在昨天庭前会议的时候就已经申请过了,要求负责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回避,关于我的请求审判院也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所以我想再问一下。”
我说了不让你来参加,你为什么还能坐在这里?
审判长闻言后脸色有些阴沉:“你提的这个要求已经被驳回了。”
“驳回了?”
李晨闻言后有些不解:“被谁驳回的,是以什么形式通知的,为什么我不知道呢?”
“这是合议庭讨论后的结果。”
“合议庭没有权利驳回吧?根据相关要求,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武协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武协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地检署检察委员会决定。
而我的申请回避意见符合相关规定,那就应该由相关责任人进行答复才对吧?”
“你还有没有别的要求?”
审判长不愿意跟他在这个事情上多做纠缠。
“当然有。”
李晨一脸严肃:“关于第一点,我申请审判长回避的要求,审判院并没有任何答复。
而审判长在我提出回避请求的情况下继续担任本案的主审法官,属于程序违法。
第二,作为案件的主要构成要件,受害人以及主要人正为什么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
我们现在所进行的审判,是由受害者、举报人、被告人组成的刑事案件。
而在案件中,张勇是否犯了强奸罪还尚未可知,为什么审判庭不让另外两人参加庭审,只是单独的审判张勇,这我不能理解。”
“被告人到底是不是被告人还没有真正定性,只是因为犯罪了被提起公诉,受害人不来参加审判李晨可以理解。
但作为案件的主要证人,受害者的母亲为什么没有到场,难道她不是案件中的主要认证么,还是说审判长和公诉人员只靠一支录音笔就要判定张勇是个强奸犯?
第三点,关于庭审的方式,我当事人的父母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复,为什么审判庭在不告知的情况下强行进行非公开审理?
这三点是严重的程序违法,也是我非常疑惑的地方,还希望审判长能够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说完话的李晨目光与审判长对视。
嘿~
大佬!
解释解释呗?
订阅一百多,好像一章一章发也没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