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神金战衣(1/2)
我就是剑仙正文卷第一百七十六章神金战衣辽国状元魏辰随后对宋煜拱手施礼:“果然不愧是能够作出满江红的人,煜公子名满天下绝非浪得虚名,这首诗不是讽刺,胜似讽刺,厉害!佩服!”
大殿内的文人几乎全都理解了,少部分武者也听明白了,还有部分人抓耳挠腮的,心说这怎么就讽刺了?
直到一道憨憨的、但十分浑厚的声音自角落传来——
“体内流淌汉家血脉却认贼作父的败类,还在这里针对俺哥,你先自个好好活着吧,别一不小心被人给灭了,这样的景色不常有,说不定明年你就得在阴间看了!”
卧槽!
几乎所有人都忍不住朝着那个角落看去。
但是数千人的大殿,除了近处的人能看见一个黑铁塔似的年轻人坐在那里大吃大喝,外面的人根本看不见。
但这番贼损的话,却是连不通文墨的那些武者都听明白了。
一个个瞪大眼睛,心说他娘的,得罪谁也不能得罪有文化的人啊!
骂起人来一个脏字都不带,却能让人遗臭万年!
在真正懂行的人眼中,诗肯定是好诗,这是毋庸置疑的。
对仗工整押韵精妙,意境深远,意味深长。
但要说跟先前的满江红比较起来,气势上还是差了许多。
当然人家煜公子也说了,哪怕是嘲讽,你也不配!
文人笔,似刀锋!
过去很多人都不以为然,甚至有人不屑一顾,随着宋煜这首看似一点嘲讽都没有,只是抒发个人情感的中秋诗,大家终于明白,文人手中的笔,确实可以杀人于无形。
甚至比武者的刀更凶!
武者一刀下去,一了百了。
而似田恒这种,就算死了……也要在未来的无尽岁月,被人反复“鞭尸”!
只要有人提起这首诗,就一定会介绍它的来历跟背景。
这是真的惨!
辽皇对这幅墨宝爱不释手,催促着宋煜落款、盖章。
宋煜无奈之下,只能在后面提上一句——建元二十三年中秋于辽国,应齐国使者田恒之约,作善意提醒诗一首,宋煜书。
辽皇看着建元二十三年这几个字,目光微微闪烁了一下。
赵诚重建赵国,都已经二十三年了吗?
也不过才二十三年!
随后宋煜从身上取出楚州卫上将军印、知枢密院事印。
沾了印泥,咔咔两下,盖在自己名字的后面。
至于直面的跋……没有!
辽皇也是个妙人,看着宋煜两枚印章都是跟军事有关,笑呵呵看了眼一旁失魂落魄的田恒说道:“回头朕叫人抄录一份赠给使者,不过煜公子这两枚印章都是‘兵印’,朕对齐国用兵,那是以直报怨!但跟使者无冤无仇,就不对使者用兵了,所以回头不要介意抄录版本没有印章。”
其实辽皇内心深处多少还是有点遗憾的。
不是因为宋煜不肯“从他”,这点他早有预料。
如此出类拔萃的年轻人,在赵国已位极人臣,那位官家宠他到天上,根本没理由背叛。
他遗憾的是,这种出色的人才,辽国却是没有!
连他钦点的状元郎,都对宋煜甘拜下风。
这次万国盛会,他的最终目的就是“万国来朝”。
至于什么文治武功方面的展示,后者他坚信辽国没问题!
便是宋煜背后也站着一尊大妖,他也有信心让辽国在这次盛会独占鳌头。
可前者,确实不如!
既然不如,那就努力迎头赶上。
实在赶不上,那就将来想办法把这桀骜不驯的优秀年轻人收入囊中!
……
……
乾元殿那场酒宴已经结束三日。
但产生的影响,却依然还在迅速的扩散当中。
因为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跟赵国发生过龃龉,辽国上下又对汉家文化极度推崇,对宋煜这个赵国大才子,自然都喜欢的很。
因此随着宋煜“怼”齐国使者这首中秋诗流传开来,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
宋煜可以明显感觉到自己秘藏之地的民意之火燃烧得更加旺盛!
而且让火焰变得旺盛的那部分,颜色跟先前也有所区别。
他问剑灵这是为何?
剑灵说你的道是苍生民意。
“赵国百姓是苍生的一部分,齐国和辽国……以及其他那些小国,也是苍生的一部分。”
宋煜问道:“既然如此,那我之前在齐国大杀四方,他们那边的百姓岂不是恨死我?这样的话,会不会影响我的道?”
“其实是会有一点点影响的,”剑灵坦然相告,“但你要明白,相比那些纯粹的齐人对你的恨,身在齐地的汉人,以及数量更加庞大的赵国百姓对你的爱是更多的!”
“而且你的才名,让那些齐人对你的恨也并不纯粹,准确的说,那些齐人,对你应该是又爱又恨……又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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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对你的民意道火,影响并不会很大。”
“你如今在辽国名声大噪,本就对你有着好感的辽国百姓,如今更是将好感升级为喜欢和崇拜,因此你的民意道火,会出现一分属于他们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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