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4章 割发代首(1/2)
俱酒道:“相国,昔日舜帝作法曰,‘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不知越法之中,可有流刑与赎刑?”
这五句话,出自《尚书·舜典》,堪称是中国最古老的法条,一般法家讲法治,都会把这几句话奉为圭臬。
象以典刑:就是指把刑法的条文画成像,广泛宣传,既是普法教育,也是警示教育。
流宥五刑:就是用流放,来代替五种肉刑;
鞭作官刑:就是对官吏犯罪,处以鞭刑。新加坡鞭刑的出处就是这个。
扑作教刑:扑,就是古代打手的一种教具,可以理解为教鞭。学生不好好学习了,可以打手心。
金作赎刑:就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赎金制度了。
俱酒想要救下这些苦命的人,但又不想和卫鞅的法制精神相对抗,刚才他听到死囚口中的“赎罪”二字,立即想到了“流刑”与“赎刑”,试图从这里打开一个缺口,在不违反越法的条件下,尽可能救下这些可怜的人儿。
列国法家的法典中,一般都会有流放与赎金制度,这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滥觞。
卫鞅略一沉思:“越法之中,确有流刑与赎刑,不过罚金很重,还需要有保人做保。”
俱酒道:“如此,朕出赎金,朕来做保,相国以为如何?”
卫鞅道:“有法在先,有令不行,挑起私斗,殴死人命,此风不可助长啊,王上!”
俱酒想了想道:“首祸者死!杀人者死!余者处以流刑与赎刑,宽以济猛,猛以济宽,相国以为如何?”
身为法家的卫鞅,今日受到了君权威压和情感消磨的双重挑战。
俱酒既是卫鞅的顶头上司,又是卫鞅的救命恩人,当年是俱酒派人将他从魏国的天牢中救出来的。于情于理,俱酒开口了,应该网开一面。
但是,卫鞅骨子里的法治精神,却无法低下头颅,特别是众目睽睽之下。
卫鞅低头不语,心中斗争激烈。
俱酒作为一个现代灵魂,实在不忍看到这种对手无寸铁百姓的刑杀发生,这是赤裸裸的大屠杀啊!不是战场上的各为其主!
但他也理解卫鞅的法治精神的威严性,依法治国,依法治军,不可随意更改。说了私斗者死,就一定要你死!不容妥协!
就在君臣二人两难之际,场中一名老者高声呼道:“诸位父老,某乃带头者,且有人因我而死,既犯越王之法,自当领死,无有怨言。”
又有数人高声道:“对手之人,死于我手,愿以身偿命。愿留我村中弱小,为国出力。”
……
又是一阵嘈嘈,一些主动挑起事端,发动斗殴的领头者,以及一些打死人命者,都主动站出来领罪。
他们希望以自己的主动,换取更多罪行轻微父老的活命,这也是一种“丢车保帅”战略。
卫鞅站于风中,一动不动,任风吹乱了他的头发,翻卷着他的袍袖。
俱酒上前,向卫鞅拱手行礼:“朕愿替场中之人代出赎金。相国可留下彼等性命,罚作苦役,为国出力。”
虽然在战国,君主向臣子行礼是常有的事,但在这种场合之下,俱酒这一揖,显得诚意十足。
卫鞅一声不吭,一动不动。场面一时十分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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