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0章 军功爵制(2/2)

在南郑时期,俱酒为了表彰英勇善战的士卒,参照后世部队记功制度,正式建立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特等功以及荣誉称号六级记功体制,分为集体和个人。

六级记功制与卫鞅的十七级军功爵制有所不同,六级记功制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而卫鞅的十七级军功爵制以物质奖励为主,以精神激励为辅。

但是,卫鞅发明的这一套军功爵制,在建立秦朝过程中大放异彩外,又很快消失在历史尘埃中,后世王朝几乎没有人再采用这一套制度。

主要原因就是这一套制度存在着很大的弊端:

首先是没有信仰。撑起军功爵制的几乎都是物质奖励,斩一首升一爵,赐田赐宅赐仆人等等。

作为个体的士兵,最高升到四级不更,就不能再升了。再晋升就要考虑团队的战绩同时还要减去自身的伤亡,这也是卫鞅的鸡贼之处。如果任由一个小兵砍砍砍,很快他就升到大良造啦。

后世苏东坡在评价商鞅变法时称:“使其民知利而不知义,见刑而不见德,虽得天下,旋踵即亡。”

这就是没有信仰的部队,完全靠物资激励来打鸡血,注定是不长久的。

其次是杀戮过重。斩首记功这一血腥的方式,往往不会留下俘虏,因为首级事关军功。这样做固然可以强盛己方士气,但也能激发敌方的反抗斗志,反而成倍地造成己方军队伤亡。

历史上杀戮过重使秦王朝失去了民心,二世而亡。

正是因为这种弊病,到了吕不韦为相时期,就已经废除斩首记功这一规则了。

第三是容易造成杀良冒功。史载,“秦用商鞅计,制爵二十等,以战获首级者计而授爵,是以秦人每战胜,老弱妇人皆死”。这种机制下,杀人不分青红皂白,为了争夺首级杀良冒功都是好的,杀死战友、自相残杀、割取本军战友首级领功的事常有发生。

明朝后期,恢复了斩首记功体制,很快军队就杀良冒功成风,致使明军体制性地丧失了战斗力。这都是很深刻的历史教训。

俱酒放下卫鞅的心血之作,问道:“诸臣为何反对?”

卫鞅道:“墨家诸子反对斩首记功,称杀戮太重,与墨家精神不符,言必称‘兼爱’天下,哎,迂腐!”

俱酒道:“太尉何所言?”

卫鞅道:“太尉认为疆场之功非斩首一途,有夺城之功,有略地之功,有冲阵之功,有鏖战之功,有先登之功,有破阵之功,有斩旗之功,有俘获之功,有奇谋之功,有断粮之功,不一而等。以斩首论之,略显不足,似可完善者。”

俱酒问:“斩首计功,其利何在?”

卫鞅道:“利在公平!”

俱酒点头,卫鞅考虑到了公平,毕竟斩首这种单纯的计功方式,简单、高效、不扯皮,而其他计功方式,则有着很大的模糊空间;

吴起考虑得更周全一些,毕竟战场之上千变万化,一次烧粮胜过斩首数万。俘虏敌人也可以转化为我方的战力和生产力量,没有必要斩尽杀绝,毕竟这个时代的人口可是宝贵资源。

这两位的主意,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俱酒也感到一时头大,不能左右。

他转而问道:“仲敖何意?”

卫鞅道:“端木左相称土地国有,不能随便封赏;同时认为修渠、产粮、织棉、淘金,亦可列入爵位体系。”

俱酒问道:“汝意如何?”

卫鞅梗着脖子道:“臣以为,王上欲王天下,必赖征战。故富贵之家,必出于军功。”

俱酒问道:“因诸臣有非议,故汝欲离开成都?”

卫鞅道:“诚如是。王上昨日有言,汉国甫立,如同新帛一张,无旧势力牵绊,任人挥笔作画,以成功业。臣以为,新帛之上,已有画矣,欲改不易!”

卫鞅的话说得很重,言外之意,汉国已经形成了既得利益者,改革已经面临着新的阻力。

卫鞅还是一如既往!但是,俱酒在对待历史上着名的“军功爵制”方面,却面临着许多新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