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终生合同(2/2)
虽然都知道林东肯定值,但代价也实在是太大了,让许多大品牌都望而却步。
只有耐克一头扎了进来,并且给出了一个堪称恐怖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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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亿美金、3%耐克股权以及所有冠名销售品销售额的25%特许权使用费。
这是一份儿终生合同。
同时,只要林东愿意,耐克还可以出资以现有市价收购他手里15%的安德玛股权!
有人粗略估算过这份儿合同的价值,
耐克如今股票市值并不算多,但也有223亿美金,3%的股权就意味着6亿多美金,算上10亿的终生代言合同,林东只要签下,就能有16亿到账,这已经远远超过他在安德玛那15%股权的价值了,毕竟那15%的股票真要卖出去,保证立刻大贬值,最后能套现一半都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且还手握耐克一个25%特许权使用费的终生条款,这与迈克尔乔丹在耐克aj特权完全一致,这才是真正的大头,可以说光这个合同就能让他一辈子都不愁吃穿,再加上林东与耐克强强联合后带来的市值收益等等,整体价值预估10年内就能达到至少50亿美金以上!
甚至耐克还考虑了林东脱离安德玛时,手中股票亏损的价值问题,要将这部分也算进去,这份儿合同的长期价值甚至已经超过了60亿,将远远超过林东和安德玛合作的从中获利,除非安德玛能干掉耐克成为全美第一品牌,但那显然是不太可能的事。
看来耐克这次是铁了心了,就算是当年的乔丹也没这样的待遇啊……但安德玛商业奇迹的活生生例子就摆在面前,这让人无法质疑,林东就是值这么多钱!
坦白说,全美都没人认为有人可以拒绝这样一份儿合约,除了林东。
因为安德玛?因为所谓的情分?
去和一个美国商人去谈情分,林东还真不至于。
当初选择安德玛,不过只是看中了他能提供两年短约的灵活性,也为自己未来的商业价值铺开一条路而已,自己就算现在真扔了手里的安德玛股份,对安德玛来说,将它在两年时间里从一家小工厂带到今天的规模,安德玛依旧是赚的盆满钵满的,所以根本谈不上什么背刺亏欠。
真正让林东犹豫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耐克品牌自身。
自己终有一天是要回国的,老美的汉堡他是真吃不惯。
所以如果真把自己和耐克终身绑定到这种程度的话,那到时候身败名裂的就一定是自己。
钱嘛,自己爱的只是篮球,没有什么商业野心,100亿和10亿对自己来说并没有太大区别,都是足够用。
所以,短约可以马上签,长约慎重考虑年限问题,终生则直接免谈!
当然,出于道义,安德玛那边还是要先谈一谈的,至少借助耐克这份儿天价合同,将压力给到安德玛,7年5亿是不是少了点?
没钱?没钱没关系啊,要不咱们先来个2年3亿?1年2亿也可以啊,你别光看你一年的销售额,你安德玛要看的是市值,是整体的收益,而自己是值得起这个价的。
至于耐克那边,耐克上次就拒绝了自己的短约条件,而现在自己的价值铺垫已经打足了,这次的胃口又不小,估计会很难谈,先谈安德玛也是反过来给耐克施压。
当然,如果安德玛那边真能谈成2年5亿的天价代言费,那就继续吊着耐克两年,先签安德玛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反正手握迈克达威护膝,自己的职业生涯还长着呢,用不着卖身一样去急于拿价值,因为自己没有意外可言!
林东的想法很简单,很多钱和超级多的钱是没太大区别,但前提是,自己得先有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