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用人失察——张鹤鸣(1/1)

张鹤鸣,字元平,号凤皋,南直隶颍州焦陂镇张寨村人,官至兵部尚书、工部尚书、太子太保、太子太师。

因父亲病重归乡,授官历城知县,历任南京兵部主事,累官任陕西右参政,分巡临州、巩州。因功升任陕西右布政使,不久擢升贵州巡抚、右佥都御史,平定苗乱。升任兵部右侍郎,总督陕西三边军务,未赴任,转任左侍郎,佐理部事。此时兵事紧急,兵部增设二侍郎,而张鹤鸣与祁伯裕、王在晋均推故不赴任。

辽阳城破,兵情更加紧急,右侍郎张经世督师出关,于是兵部中无侍郎,明熹宗下令兵部督办,张鹤鸣等人才上任。因平苗功,晋升兵部尚书,视侍郎事,尚书王象乾出督蓟、辽军务,张鹤鸣遂代其位。

熊廷弼经略辽东,性格刚毅好斗,喜欢骂人,与张鹤鸣不合,互相产生矛盾。张鹤鸣又极度信任辽东巡抚王化贞,王化贞本是庸才,喜欢说大话,王化贞所建议的事情张鹤鸣全都同意,不受熊廷弼节制。这样熊、王两人矛盾日益加深,为边疆安全埋下隐患。给事中惠世扬、周朝瑞建议张鹤鸣代替熊廷弼,其他多言经、抚最好并任,张鹤鸣独毅然主撤熊廷弼,专任王化贞。正在这时,王化贞放弃广宁逃回京城,辽东之地尽失后金之手,张鹤鸣惧罪,自请经略辽东,加太子太保,赐蟒玉及尚方剑,不久以病告老还乡。

魏忠贤起用张鹤鸣为南京工部尚书,不久以安邦彦未灭,张鹤鸣先有平苗功,改兵部尚书,总督贵州、四川、云南、湖广、广西军务,赐尚方剑。功未就,崇祯帝嗣位,给事中瞿式耜、胡永顺、万鹏以张鹤鸣由魏忠贤起用,连续参劾他,张鹤鸣求去,诏加太子太师,乘传归。

李自成进攻颍州,张鹤鸣与二弟张鹤腾、三弟张鹤龄等募兵勇守城,城破被执,不屈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