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刺杀(2/2)

“你总得讲点道理啊!”赵国民急了,“好好的为什么要退钱,咱们可是有合同的。”

“合同还没签字呢。”秦易冷冷的回答道。

“不是,你总得有点契约精神吧?”赵国民满头大汗,破口大骂,“你个扑街,你不是说你讲信用吗?咱们商量好的,我占10%的股份,你怎么能反悔呢。”

“你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被警察抓了,你要是在里边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为了减刑转做污点证人,那平台就全完了。”秦易恶狠狠说道,“我这个人是讲信用,问题是你呢?你自己能扛得住不说?”

赵国民一时语塞,他们心自问,自己好像似乎大概……真的扛不住。

“所以你面前只有两条路,要么你自己跑路,要么我叫人把你填海,你自己选。”秦易冷冷说道。

“等等等等,小兄弟。”赵国民急忙开口说道,“没有必要这样,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

“只不过是通缉令而已,我能搞定!你给我一点时间。”

“嗯?”秦易有些好奇,“你能搞定通缉令?”

“能,肯定能,一定能!”赵国民坚定说道,“我认识很多朋友,他们都很有能力,只需要走走关系,撤销一份通缉令很简单。”

秦易沉吟了几秒,“那你在搞定之前被抓了怎么办?”

“我先藏起来!”赵国民忽然灵光一闪,“我还可以回海上去,你不是有游艇吗,快送我回公海,在通缉令撤销之前我不会回港岛的。”

“这可是你自己要求的啊。”秦易澹澹说道,“我可没逼你,别到时候你又说我软禁你。”

“不会不会,这是我自己的要求。”赵国民连忙说道。

“这样,你也别回公海了,那条件不好,我给你找个好地方,是一栋别墅,里边基本条件都有,你需要什么东西,我让手下给你送。”

“那太好了。”赵国民松了一口气。

“你把电话给我手下。”

赵国民连忙把电话递给王建民,“你老板找你。”

“老板?”

“还记得朱滔那栋藏钱的别墅吗?”

“记得。”

“把赵国民带那去。”

……

深夜。

位于繁华商业区的冢本大厦霓虹璀璨,在大楼内灯火通明。

冢本的私人保镖不停的巡视着每一个楼层,从地下车库一直到顶楼,认真仔细的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每一个楼梯口,每一个电梯都有人把守,安保做的滴水不漏。

在冢本大厦外,一道黑影快速的闪过。

躲过巡逻的保安,悄悄的来到一处地下通风口,脱下了背包,准备用工具撬开。

“喂,要帮忙吗?”

悄无声息的黑夜中突然传来一句话,让黑影大吃一惊,勐地拔出霰弹枪对准了声音传来的方向。

“别紧张!”阴影中又传来一句,“如果我有恶意就直接动手了,而不是出声提醒你。”

“你是谁?”黑影紧张的盯着黑漆漆的阴影角落,拉动了枪栓,“出来,让我看到你。”

阴影中慢慢走出一个中等身材的人,而且穿的和他基本上差不多,一身黑色的作战服,戴着防毒面具。

“我是谁?”对方嘿嘿一笑,“这是个好问题,道上兄弟们捧,都叫我法外狂徒。”

“法外狂徒?”黑影冷冷的说道,“没听过。”

“没听过不要紧,我听说过你。”秦易慢慢向前了几步,“炽天使,道上尊称你为杀手之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炽天使冷冷的端着霰弹枪,“站住,你要再向前我就开枪了。”

“你不敢。”秦易冷冷的说道,“一开枪就会惊动冢本的保镖,你的计划就会泡汤,你好不容易等到这个机会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炽天使隐藏在防毒面具下的脸看不见任何表情,但是端着枪的手依然稳健,“你有什么目的?”

“我的目的和你一样。”秦易回答道,“去宰了那个冢本。”

“你知道他是谁吗?”炽天使反问道。

“当然,冢本公司的董事长,一个早就该死的战犯。”秦易澹澹的说道,“一个沾满无辜者鲜血的刽子手,侵略者,让他在世界上舒舒服服的多活一天,都是对受害者的亵渎。”

“看来你调查的很清楚啊。”炽天使收起了枪,“我杀他是受人之托,你是为了什么?”

“恶贯满盈的倭寇,人人得而诛之。”秦易拔出了枪,“这是国仇。”

“好一个人人得而诛之。”炽天使忽然笑了,“但是我这个人习惯独来独往,从不与人合作。”

“那看来这次你要破例了。”秦易也笑了起来,“冢本布置了很严密的安保,他的那些保镖都带着枪,受过专业训练,你一个人去做难度会很大。”

“我自己搞得定。”炽天使回答道。

“冢本设立了一个复仇基金你知道吗?”秦易忽然说道。

“什么?”炽天使微微一愣。

“这个老鬼子怕死的很,特意设立了一个遗嘱,如果他是被人杀掉,马上就会有一亿美金注入到复仇基金中,到时候全世界的杀手都会来找杀人凶手。”秦易认真的问道,“再加上他的身份特殊,警方一定会严查。”

“黑白两道夹击,这就是杀了冢本的后果,你考虑清楚了吗?“

炽天使冷冷的说道:“我要是怕了就不会来。”

“不愧是杀手之王!”秦易赞叹的说道,“一个亿美金的悬赏,一定是件很刺激的事,这个风头不能让你一个人出了。”

炽天使皱起眉头,“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说了,咱们目的一样。”秦易举起了枪,“不管你同不同意,我今天都会动手。”

“你还有几分钟时间考虑,要不要合作?”

炽天使沉默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