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四章 物伤其类(2/2)

这驴也不是家养的驴,是野驴肉。番邦大雪山的峡谷中,有一片常人去不了的水草丰美之地,那里羚羊成群、野驴撒欢。

这些食材平常运到京城早就腐坏,要是运活的会变得肉质粗硬,只有王家商队能保鲜运到。”

他一边说着这些,一边让其他人品尝。胡仙仙没吃,吃这些野味,她心里不舒服。

她不忌荤素,也不是矫情,就是尽量不吃野味。她认为猪、鸡、鹅等家禽家畜本来就是饲养的,辛苦付出劳动就该享用。偶尔吃点野鸡、野兔也是可以,那些小野兽太多了就会祸害糟蹋庄稼。农人秋季捕猎,那也是自然法则的平衡。

他们这样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或者仅仅是以吃别人吃不到的东西为荣,那就是贪婪。

“这是鹿肉,梅花鹿的鹿脯肉。这是冬笋,鲜嫩素冬笋。加个冬笋祛火,荤素搭配才利于肠胃消化。”

王帅继续介绍着菜肴,“这是金狗肉,是又叫九节狼的那种小兽,不是家养的狗。”

他指着瓷钵中细腻乳白的炖汤,其他人不知道“九节狼”为何物,程浩风和胡仙仙却是知道。

那是种似狐似猫的小兽,圆圆亮亮的眼睛,棕黄泛红的毛,还有根棕、黑两色交替分九节的长尾巴。

在胡仙仙是阴阳玄貘之时,伶俐敏捷的九节狼常与憨厚笨拙的阴阳玄貘嬉戏。

九节狼是个庞大的族群,隔着空间,还隔着上千年,这一只当然不是旧日玩伴。胡仙仙还是心有戚戚焉,她静静坐着,脸色发白、双目含愁。

他们都向她看去,她说话之时就自减三分仙气,不说话时倒真有些仙女模样。因她说话时要么粗鲁泼辣,要么盛气凌人,要是邪肆无赖,要么傻里傻气,总之是大多数男人都不喜欢的样子。

她为赴宴特意换上程浩风备下的衣饰,束发用层层玉制花瓣累叠的莲花冠,身穿素白道袍外罩浅紫薄纱袍。这身妆扮显得端庄高洁、飘逸潇洒。

再看她面容,应是艳若桃李,冷若冰霜?这两个形容还形容得不透,因她水眸盈盈还有几分楚楚可怜之态。

王帅唤了她几声,她没应声,他又说:“这是雪蛤木瓜汤,专为胡姑娘备的。十月天气渐寒,雪蛤即将要入洞冬眠,此时最是肥美鲜嫩,滋阴润燥的功效也最好。”

说完后,王帅亲手将盛汤的小瓷盅端到胡仙仙面前,她还是静坐不动。

程浩风冷声对王帅说:“不是她不领情,是她最近提升修为,需要少吸浊气。但凡烟火之食,总难免有浊气。实在赶巧,请勿见怪。”

王帅讪笑着捧盅回到自己座位,陆来尊抢着喝汤才化解他尴尬。

蒯十二笑陆来尊抢了给女人备的汤来喝,陆来尊回呛他几句。两人唇枪舌战几个回合,蒯十二败下阵就真生起气来:“我算明白了,你们是合起伙来欺负我一个是吧?信不信我把昨夜的事告诉我爹,让事情闹得更大些?”

他抬出蒯森雄来,是想暗指陆焕邦与蒯森雄利益牵扯甚多,暗示陆家兄弟别和程胡二人走得太近。

陆开尊却不受他威胁,笑骂他:“你羞不羞?十二弟,你知不知道羞啊?

多大的人了啊,还一有事儿就哭爹喊娘的。小孩儿打架打输了,才告刁状呢,你懂不懂?

你呀,别满世界嚷嚷你被打的事啦。一个大男人让一个小姑娘给打了,丢谁的脸?我问你,到底丢谁的脸?”

蒯十二不说话了,其他几个人也面带惭色。胡仙仙却是完全沉浸在自己思绪中,没听到这些。

那沦为盘中菜的九节狼让她有物伤其类之感,真心觉得自己在这里是入了笼中。

别的大家闺秀能和丫鬟、贫民融洽相处,是不嫌弃那些地位低的人,是善良、是涵养。她则是几乎没有身份地位的概念,只是想和谁玩儿就和谁玩儿,不想理谁就不理谁。

若是当年主理鸿宾楼之时,她只是个性稍特别的市井商贾,从她于惊梦水晶得前生记忆、前生修为后,她就已是世外之人。

只不过从那之后,去的地方不是荒山野岭,就是青丘国、地下神宫这样与世俗城镇不同的地方,她自己察觉不出太大心性变化。

在黑球与海底圣境空间通道处那阵法中的九年,更是只有她一人,与凶兽为伍。对于她来说是孤独寂寞又野蛮残暴的九年,对于这法朝人只是过了平常几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