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树大招风,低调的好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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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有役使藏于孙权的床下,完整偷听到这些谈话,告知了孙和。孙和于是与陆逊族子陆胤密议,请他让陆逊上疏表谏。与此同时,太子太傅吾粲也数次与陆逊通信,请求派鲁王出镇夏口,逐出杨竺等人,不要让他们留在京师。

陆逊于是上疏劝谏孙权:“太子是正统,应该有坚如磐石的稳定地位;鲁王是藩国之臣,对他的宠爱和俸禄都应当与太子有所差别。这样大家各得其所,上下才能安定。”极力陈述嫡庶之分,又请求进京面见孙权陈述嫡庶的大义。

孙权猜到自己与杨竺密谈的内容泄露,大怒,命人追查盗听事件,先后将杨竺、陆胤收监审问,处死太子太傅吾粲,并数次派使者前去责问陆逊。陆逊因此气愤致死,时年六十四岁。

张樱想了想又道:“可是妾真的不懂一点礼仪啊,真的能融入像建业这样的地方吗?”

在古代,礼仪是社会法则,是个嚷行的标准。“议生于礼而合乎礼,故谓之礼仪”。《左传·定公十年》中:“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华夏一也。”《论语》也称:“不知礼,无以立”,可见礼仪何等重要。而古代社会,对女子礼仪要求则更为严苛。

按照古代礼仪,女子须做到“行不露足,踱不过寸,笑不露齿,手不上胸”,否则就是失礼,就会被耻笑。女子不但要恪守“三纲五常”和“三从四德”这些道德伦理,

“三纲五常”是古代女子做人基本规范。“三纲五常”,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最早提出。

汉代儒家经典《礼纬·含文嘉》:“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矣。”

唐代的《孔颖达疏》:“五常即五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夫为妻纲”,指丈夫是妻子的表率、妻以夫为主,妻子必须绝对服从丈夫。“三纲五常”确立了女子的人身依附关系,直接把女子置于男子的附属之下。

“三从四德”是古代女子处事基本准则。周、汉儒家经典《仪礼·丧服·子夏传》把世间丧礼制度的“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以及《周礼·官·内宰》把有关宫中掌妇之法的“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合称“三从四德”演变为处事基本准则后,更加重女子的人身束缚。

还没有成婚的女子,绝对不能轻易在外人面前露脚,尤其是陌生男子。走路的时候,要“步从容“,不急不缓,落落大方。站立的时候,不能够站在门口,这样会妨碍到别人,而且显得非常不端庄。

走路遇到转弯的时候,拐的角度要大一些,免得碰到棱角,或者其他不必要的伤害。从尊长身边离开的时候,动作一定要缓慢,表达出一种不舍和敬重的感情。

而如果是自己在比自己地位更高的人面前经过的时候,要低头弯腰,步快走,表达自己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