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曹爽用九品官人法治南郡!(2/2)

此表由各地大小中正以自己所知将各地流亡人士无论是否出仕皆登记其上,表内详记年藉各项,分别品第,并加评语。

小中正襄助大中正审核后将表呈交吏部,吏部依此进行官吏的升迁与罢黜。

此项制度使得当时的官吏选拔有了一客观标准,此标准其实依然是采取地方群众舆论和公共意见,保留了汉代乡举里选的遗意。

九品中正制的实行一方面解决了选拔官吏无标准的问题,使当时一时间吏治澄清。

另一方面缓解了中央政府与世家大族的紧张关系。

之前的邓艾、姜维等人便是由此法选出的。

中正官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包括本州和散居其他各郡的士人。

第一要品评家世:即家庭出身和背景。指父祖辈的资历仕宦情况和爵位高低等。这些材料被称为簿世或簿阀,是中正官必须详细掌握的。

第二是要品评行状:即个人品行才能的总评,相当于品德评语。魏晋时的总评一般都很简括,如“天材英博、亮拔不群”、“德优能少”等。

第三是要定品:即确定品级。定品原则上依据的是行状,家世只作参考。

但晋以后完全以家世来定品级。出身寒门者行状评语再高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门者行状不佳亦能位列上品。

于是就形成了当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

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

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官”)往往为“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轻视。

中正评议人物照例3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

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

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官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官府要追查其责任,当然这只是对一般的官员而言,像之前的曹爽不就是看谁顺眼、与谁交好便用谁,也没人敢治他的罪。

到后面门阀制度的确立,已使九品中正制成为一个政治上的装饰品。

中正品第唯以血统为准,门第高即获高品,此时只须分别士庶高下便已足矣,中正品第只不过是例行公事。

可惜曹爽来了,这个做官“血统论”的轨迹最终将被改变,只不过现在时机还未成熟。

此时的曹爽便想皆九品官人法收荆州士族之心。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每个地区的居住地都极有层次感,豪门大户有专门的聚集地,穷苦百姓也有自己的贫民窟。

荆襄之地的士族门阀都普遍聚集于襄阳到宜城之间的数十里地,这一块地方也被称之为“冠盖里”。

在当时具有两千石以上俸禄的官员足有数十家定居于此,而其中最出名且有势力的门阀有七家,分别是:庞、黄、蔡、蒯、马、习、杨。

此番曹爽要拉拢的便是以这七家为首的荆州门阀,来巩固还没在手里捂热乎的南郡,不过这南郡太守可不能让世家的人来干,还是得找一个可靠的人来担任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