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金灿灿、亮闪闪(1/2)

陶国庆说得没错,这些东西,他之前都在母亲那里见过。

周朗甚至还记得很清楚,当时母亲拒绝奶奶要手镯的理由。

奶奶生气地离开之后,母亲搂着他,温柔地说:“小朗,这手镯,是留给你以后的。等你以后,遇到了一个喜欢的女孩,想跟她建立一个小家,就把这手镯给她。”

还有那串珍珠项链,也是母亲戴过的。

当时,人们外出,已经不敢在身上戴任何首饰,母亲就在家里戴。

她换上旗袍,戴上珍珠项链,在家里走了一圈,缅怀她的青春。

被中途回来的周景川看到,他还对母亲大发雷霆。

当时小周朗心里就很清楚一点——母亲是漂亮端庄的,父亲是自卑的。他只有在言语上打压母亲,才会让他可悲的自尊心稍微好过一些。

后来,周朗也看到过周景川把母亲的东西往外拿,美其名曰:这东西在你妈妈手里,迟早会成为祸害。

到了周家,就不是祸害了?

周朗把现金清点了一下,竟然也有四万多块钱。

周朗对陶国庆正色道:“之前我跟你说的,让你找个正儿八经的营生,你考虑清楚没有?”

陶国庆说:“考虑清楚了!周哥,我想做批发的生意。”

周朗看他。

陶国庆解释说:“根据我观察,现在乡镇里有很多人开始搞小卖部,卖东西。这些小店主,得进城进货。

因为东西不一样,还得分别去不同的地方进货。

我就想,我要是能够搞一个综合的批发店,这些人就不用跑来跑去。

我的生意肯定也会好。”

周朗问:“那进货渠道呢?你考察过了吗?”

“考察过了!我会直接去跟厂家沟通,直接去拉货,省去他们配送的环节,这样一来,价格就能够压的低一些。”陶国庆无比庆幸自己之前做了准备工作。

周朗说:“那你首先得有一辆车,考虑过这个问题了吗?”

陶国庆说:“嗯,考虑过了!我会开车,而且已经物色好了一辆机械厂那边有一辆报废的车要处理,我买下来,再找人帮我换一些配件,就能上路了。”

一个小时后,周朗让陶国庆带着钱,来到土地管理局。

就在两个多月前,国家刚刚制定了新的土地管理办法。

根据这个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可以转让给个人或者私营业主。

土地管理局这边的职工,刚刚把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透彻,就有人上门说,他想要买一块地。

而且那块地还是之前发生火灾之后,夷为平地的棚户区。

这简直是帮了他们一个大忙呀!

最终,这个八千平米的郊区地块,被陶国庆以两万块钱的价格买下来。

当然这笔钱不是白给陶国庆的,周朗拿着两份拟好的协议,带着陶国庆回了紫薇胡同的家。

叶舟还没搞清楚状况,周朗就递过来一支笔,说:“这份协议,你跟陶国庆签。”

叶舟看清楚内容,才知道这是一份经营合作协议。

甲方投资,乙方经营。

甲方占比70%,乙方占比30%。

就连叶舟这个见识过各种陷阱的协议的人,都不得不佩服这些条款罗列得很清楚,该提的都提到了。

而且协议上的字迹是周朗的字。

那钱也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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