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 草稿149(2/2)

然后相关立法和行规完善了,比如人数限制,行为限制,个人隐私保护等等做好(比如禁止保留录像,痕迹等等)。

那么这样的前提下,开放颜色交易可不可取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从古至今,进行颜色交易的大多数(包括小日子过的不错的国家的牛郎)工作者不是贪图享乐,而是生活所迫。

当然我们不排除某些人欲望强烈,但是和毫无感情的人进行运动真的可以获得快感吗?特别是习惯以后。肯定是痛苦大于快感的 。

因为这些快感来自于以下几部分。一是身体的刺激,二是心理上对对方的支配还有感觉做的和正常事不一样的一种刺激。

就像小时候我不能随便打游戏,只能在做完作业后在特定时间内玩。这种时候我会感觉这种行为和我正常生活很割裂 有点梦幻。

但是我现在天天随便打游戏了之后就没有那么有趣了,我宁可睡觉,因为那是真的梦幻。

进行双人运动的时候显然也是有这种快乐的。除了某些随时随地发情的畜生。

但是显然颜色交易者这三点几乎都是不会有的。对方不会在意她们(他们)的身体状况,也无法支配对方,也没有与现实生活割裂的梦幻快感。

所以他们并不是不劳而获,也是付出了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