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主动担责(1/2)
矿车制造项目的设备到货了,连续几天,我一上班就盯在钣金车间,陪师父马奇忠和申小涛、黄大海他们安装设备,很少进办公室。
虽然除递扳手、拧螺丝之类的零碎活外,帮不上其他的忙,但我还是想盯在现场。
这个项目太重要了,是自己对修造厂改造计划最重要的环节。
我想深度参与筹建工作的每一个步骤,不仅想亲自推第一辆产品出车间,投产后的销售工作,也准备亲力亲为。
徐冰雅来车间找我,说榆坪公司的营业执照办好了,问我接下来该干什么。
那个年代,企业的注册手续很繁琐,远不像现在这么简单快捷。徐冰雅至少跑了七八趟古城县工商局,还托了好几个熟人找关系,前后花了将近一个月时间,才把营业执照拿到手。
距离同意把汽修车间独立出去的股东大会,已经过去了十多天,估计杨树林有可能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
听了徐冰雅的汇报,我没敢耽误时间,匆匆忙忙洗了洗手,骑上摩托车去了矿部办公楼,去给领导汇报工作。
这个事情比较敏感,躲是躲不过去的,迟早要面对。
在领导询问之前主动报备,虽然逃脱不了先斩后奏的嫌疑,但可以表达对领导尊重的态度,减轻自己的罪责。
被动承认,找借口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和主动汇报、主动承担责任的后果肯定不一样。
虽然最终的结果一样,不会改变汽修车间变成了榆坪公司这个事实,但对领导来说,主观感受和接受程度肯定大不相同。
之所以事前不汇报,我是怕杨树林有可能反对,不想节外生枝,让自己被动。
现在,营业执照到手了,就算领导不同意也于事无补。没了后顾之忧,我想第一时间给领导汇报,并做好了挨骂被罚的准备。
按道理来说,作为下属单位,修造厂想在新建项目上搞职工全员持股,事先必须请示汇报,得到榆树坪矿领导同意后,才能做这件事。但把汽修车间单独注册成独立的法人企业,并不需要得到榆树坪矿的同意。
汽修车间是股份制性质的合伙企业,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榆树坪矿以国有资产出资的修造厂,持有股份的比例不到25%,对车间没有实际控制权,必须尊重绝大多数股东做出的选择。
所以说,给杨树林汇报,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只是履行程序而已,但对我个人而言,这个程序非但不能省略,还得承担有可能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因为我是榆树坪矿任命的修造厂厂长,肩负着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想起老领导想方设法抓自己小辫子,我心里很不痛快,没有铺垫,直接告诉杨树林,根据汽修车间职工的要求,经全体股东投票决定,把汽修车间更名为榆坪公司,现在相关手续已经办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