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酒中八仙——李适之(1/1)

李适之,原名李昌,陇西郡成纪县人,唐朝宗室、宰相,唐太宗李世民曾孙,恒山愍王李承乾之孙。神龙政变后,进入仕途,历任右卫郎将、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陕州刺史、河南尹、御史大夫、幽州节度使、刑部尚书等职。治政宽和,深得人心,代牛仙客为左相,并兼任兵部尚书,封渭源县开国公,其后与中书令李林甫争权不敌,渐渐失宠,罢去相位,改授太子少保。李林甫上奏弹劾李适之与韦坚结党营私,李适之被贬为宜春太守,听闻韦坚被杀,惊惧之下,服毒自尽,时年五十四岁,葬于河南温泉里。

唐中宗发动神龙政变,光复唐朝,史称‘孝和中兴’,鉴于武则天屠杀李唐宗室殆尽,开始优渥提拔高祖太宗高宗的子孙后代,不断提高皇室影响力。在这种背景下,作为前太子李承乾的孙子,李适之开始进入仕途,起家授朝散大夫、尚衣奉御,出摄金州别驾,为按察使毕构推荐,迁湖州别驾,授为右卫郎将,迁武陵太守,转唐州、通州、梓州刺史,拜秦州都督、陕州刺史,河南尹。

唐玄宗鉴于谷水、洛水年年泛滥,耗费民力,遂命李适之修筑堤防,河南尹李适之动用内库钱财,修筑上阳、积翠、月陂三大堤防,成功抵御谷洛水患。唐玄宗大喜,为李适之勒石记功,并让永王李璘书写碑文,令皇太子李瑛题写碑额,拜李适之为御史大夫,出任幽州大都督府长史,代理节度观察事务,立功边陲。上疏皇帝,请求将祖父李承乾与父亲李象归葬于昭陵,唐玄宗追赠李承乾为恒山愍王,李象为会稽都督、郇国公,追赠他的伯父李厥、兄长等人。不久,拜为刑部尚书,兼任亚相。

左相牛仙客去世,李适之接任左相,兼任兵部尚书、弘文馆学士,授上柱国、光禄大夫,封渭源县开国公。李适之拜相后,与中书令李林甫争权。但因性情粗疏,时常进入李林甫的圈套。[9]李林甫曾对李适之道:“华山有金矿,开采可以富国,皇帝还不知道。”李适之便在一日上朝时,将华山金矿奏知唐玄宗,唐玄宗询问李林甫,答道:“臣早就知道!但是,华山是陛下本命山,乃王气所在,不宜开凿,臣便没有提及。”唐玄宗便认为李适之虑事不周,对他道:“以后奏事时,要先与李林甫商议。”从此,李适之不得上宠,渐被疏远。

不久,与李适之交好的陇右节度使皇甫惟明、刑部尚书韦坚、户部尚书裴宽、京兆尹韩朝宗等人先后遭到李林甫的中伤构陷,全部贬官流放,李适之惊惧不安,便上疏请求改任散职,罢去相位,改授太子少保。此后,李适之欣然不已,自以为可以避免灾祸,宴请亲朋,于席间赋诗道:“避贤初罢相,乐圣且衔杯。”李林甫上疏朝廷,弹劾李适之与韦坚结为朋党,勾结废太子李瑛,韦坚流放临封,李适之贬为宜春太守。

御史罗希奭奉李林甫之命,将韦坚、裴敦复、李邕等人害死于贬所,各地官员闻听罗希奭之名,无不恐惶惊骇。不久,罗希奭前往宜春郡,李适之惊惧之下,服毒自尽。

李适之好饮酒,能喝一斗不醉,晚上宴饮,次日照常能处理公务,与贺知章、汝阳王李璡、崔宗之、苏晋、李白、张旭、焦遂齐名,被时人称为“酒中八仙”。杜甫曾作《饮中八仙歌》,其中赞李适之道:“左相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吸百川,衔杯乐圣称避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