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执法严正——徐有功(1/2)

徐宏敏,字有功,洛州偃师人,国子监博士徐文远的孙子,青年时期举明经及第,历经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丞、秋官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是武则天时期与酷吏斗争的一面旗帜,也是历史上罕见的一位以死守法、执正的法官、清官。死后武则天追赠他为大理寺卿,唐中宗李显登位后加赠他为越州都督头衔,并特下制书表彰:“节操贞敬,器怀亮直,徇古人之志业,实一代之贤良”和“卓然守法、虽死不移。无屈挠之心,有忠烈之议。”

在蒲州任司法参军期间,其政绩已十分突出,在蒲州审判一切案犯时,都“力求宽仁,从不轻易动用刑讯,也不轻易判人笞杖刑”,而用传统的仁义道德去教育启迪案犯悔悟自新。为此,蒲州百姓和官吏都很受教育和感动,称徐有功为“徐无杖”,在他的感化下蒲州各地民风大改。徐有功3年任满,竟没有一次在审判案犯时用了杖罚的,因而“徐无杖”之名也就越传越响,传到了京城长安,被宣诏进京,担任起了司刑寺丞的重要职务。这说明徐有功的升迁,是以他“徐无杖”的显着业绩和才能。

高宗去世,武则天以皇后身份临朝执政,继而她又“革唐命”自称“圣神皇帝”,徐有功就是在这一复杂的政治背景下,上任至司刑寺的。对武则天的称帝,唐的不少旧臣和李氏宗室贵族,都十分反对,有的还起兵反对武则天,徐敬业的扬州起兵,唐宗室李冲、李贞的起兵反武等等。武则天自然深恶这些旧臣和唐宗室贵族,都一次次派兵将他们镇压了下去,面对这严峻的政治局面,武则天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一面任用酷吏,诬构大狱,偏离法规,接连诛杀所谓不法的唐的旧臣和宗室贵族,以此来震慑潜在的敌对势力,达到她的政治目的。

要打击敌对势力,就必须要一批酷吏做她的帮手,所以她所选用的酷吏也是“不拘一格”的,如有名的酷吏来俊臣、周兴等人。有的原都是斗大的字不识一筐的市井无赖,靠的就是告密状诬陷人起家的,徐有功在这种政治气候下仟司刑丞,如果他也能和来俊臣、周兴等那样,阿谀逢迎与酷吏们同流合污、偏离国法按武则天的意图审案判案,凭他的奇才,高官厚禄自然也指日可待。然而徐有功不是这样一种人,而是义无反顾地执法守正,冒着杀身之祸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制止着各种冤假错案的泛滥。例如,他与武则天的第一次冲突:武则天为及时广泛地掌握敌情,她在全国各地大设告密之处就是在朝堂上她也设有告密箱,凡是能告发谋反大案的都能给予重赏,因而全国告讦之风大起。

有个叫冯敬同的人,他投状密告魏州贵乡县县尉颜余庆,曾与去年起兵被杀的李冲通同谋反。武则天马上叫酷吏殿中侍御史来俊臣审理此案,颜余庆被逮至长安后,来俊臣马上提审,强逼颜余庆承认是李冲谋反同党,颜余庆大喊冤枉,经过他的严刑逼供,无奈颜余庆只得认罪写了供状:从供状看,颜余庆与李冲只能说是一般关系,与谋反怎么也联系不上。来俊臣知道这位圣神皇帝需要的是什么,他为了邀功,不择手段地使用各种刑罚对颜余庆进行逼供,颜余庆受不起皮肉之苦,最后只得在供词上写上了“与李冲通同谋反”的字样。

来俊臣见颜余庆认罪丁,便上奏给了武则天,武则天看了供词后,叫来俊臣将此案转交司刑寺正式判刑。司刑寺对侍御史转来的案件,在以往,几乎是一律按侍御史定的判决。而这次,接颜余庆案的是新上仟的司刑丞徐有功,徐有功细阅了案卷,他觉得查出虽然颜余庆自己已承认了,但“与李冲通同谋反”罪证不足,徐有功清楚供状的其中曲直——重刑出冤鬼。徐有功与颜余庆没有一点亲戚关系,是法律的公正、公平和无私驱动着他查明实情,他想着如何能纠正已定的冤案或缩小与法律的偏距,减轻颜的罪名,他查阅了武则天当年发的《永昌赦令》,发现“魁首”和“支党”字样,他微微一笑,“我何不如此这般。”

于是,他在审判颜余庆案件时.便援引了《永昌赦令》判颜余庆为李冲谋反案的“支党”,流放三千里,让颜余庆免去死罪。这一“支党”的判决,不但惹恼了来俊臣,也使其他几位酷吏不满,另一位酷吏侍御史魏元忠便直接上奏武则天,请求将颜余庆按谋反魁首处斩,家口籍没,武则天准奏下敕。在古代,皇帝下敕判决是最高最终的判决,任何人都要照办,然而徐有功凭着他执着的——执法应公、守法要正;法是国家的生命,行动的准绳;法不正国家便乱了套,硬着头皮要向武则天强谏。

第二天上朝时,徐有功第一个出班向圣神皇帝奏道:“颜余庆一案请陛下再加斟酌定案,颜余庆与李冲是有一些关系,如违法替李冲收私债,又通书信,但陛下已发布的《永昌赦令》中有李冲、李贞同恶,魁首并已伏诛之说,可见李冲谋反案的魁首早已全部法办,按颜余庆的供状词分析,也只是一个漏网的支党而已。因此根据赦令应免其死罪,改判流刑,如果赦而复罪,即不如不赦,又如何面对天下人?我圣朝决不能这般行事。”

武则天见是一位身穿从六品朝服的小官敢反驳她下的敕令,而且还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暗喻她不按《永昌赦令》出尔反尔,便一脸怒气地问:“照你说,那什么叫魁首?”徐有功沉着地答:“魁是大帅,首是原谋。”武则天又怒着问:“颜余庆难道不是魁首?”徐有功又答:“若是魁首,他早应在李冲被杀时就该伏法了,赦后才发觉,可见只是个支党而矣。”武则天的嗓子越来越粗:“他为李冲征私债、买弓箭还不是魁首是什么?”徐有功又答:“征债是事实,但买弓箭与颜余庆也无关。”武则天怒着又问:“二月征债,八月通书,还能不是同谋?”徐有功心平气和地道:“所通书信未见查获,只据口供,而口供也只承认与李冲礼节上寒暄,而且征债、通书也只能归属于支党行为,与同谋魁首怎么也划不上等号呀!”这场朝堂的辩驳,把在场的文武大臣二三百人都吓得脸色刷青,正直的官员都为徐有功的前程和生命安全担忧,而徐有功却是“心正不怕天,有理说得过皇帝”。他神情自若,对答如流,没有一点胆怯和惧怕,而武则天开始时怒不可遏,后来她渐渐觉得这位人称“徐无杖”的司刑丞,倒有一般官员所没有的勇气和见识。从她执政以来,还是第一次见到敢于与她争辩论理的官员,特别是谋反案件,她批准杀就杀,从无人与她争辩过。其实武则天很有政治头脑也很爱惜人才,其怒气也慢慢地息了下来,对徐有功道:“颜余庆是支党不是支党,卿再去仔细勘问,奏上来。”

这场朝堂君臣论理答辩,在堂的几百名文武官员似看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刀剑争斗,然而使他们意料不到的是,最后武则天竟自己找了个台阶走了下来,叫徐有功再审颜余庆是否支党。可见徐有功已强谏获准,他们长长地为徐有功松了一口气,回朝后徐有功便再审颜余庆,以“支党”罪上奏武则天,最后获得武则天的批准。颜余庆在徐有功冒死与武后激烈的争辩中,终于从死神那里夺回了他生的希望,免去死罪,改为远流,他的家人也得免为官奴。这是徐有功为维护法律尊严与公正,制止权大于法的冤假错案的第一战,当然也是旗开得胜的第一战。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