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被诬谋反——李上金、李素节(1/1)
李上金,字上金,陇西狄道人,唐朝宗室大臣,唐高宗李治第三子,母为宫人杨氏。唐高宗即位,册封杞王,遥领益州大都督,出任寿漉二州刺史。坐罪免官,安置于澧州,起为沔州刺史。武后临朝时期,历任苏陈随三州刺史、检校太子左卫率,改封泽王。被梁王武承嗣和酷吏周兴诬告谋反,自杀于狱中,神龙革命后,追赠司徒、益州大都督,陪葬于乾陵。
高宗刚即位时,封李上金为杞王,让他遥领益州大都督,封为寿州刺史,又历任过漉州刺史。因为武后厌恶他的母亲,连带讨厌他,而相关人士知道这件事,为迎合武后心意而找了一个罪名削去上金的官位与封邑,将他安置在澧州。
过了很久,武后佯装心情愉快,上表让李上金与鄱阳王李素节都能上朝听政,同时加授当年曾得罪她的萧淑妃之女义阳公主、宣城公主夫婿官职。后来,封李上金为沔州刺史、李素节为岳州刺史,不准他们再干预朝政。李上金、李素节、义阳公主与宣城公主奔高宗之丧,同年封上金为毕王,又改封为泽王、苏州刺史,授太子左卫率,改封为随州刺史。
武承嗣要求周兴诬告李上金与李素节谋反,于是将他们两人召回洛阳后,交付御史台处理。泽王自杀死后,他的七个儿子流放显州,其中李义珍、李义玫、李义璋、李义环、李义瑾、李义璲都死在当地,仅剩李义珣存活。唐中宗复位后,恢复李上金的官爵及姓氏,并以李义珣为嗣泽王,后被葬在乾陵陪葬。
李素节,本名李廉,字素节,陇西狄道人,唐朝宗室大臣,唐高宗李治第四子,母为萧淑妃。聪明好学,深得宠爱,初封雍州牧、雍王,迁岐州刺史、郇王。其母萧淑妃遇害后,贬任申州刺史,长年患病,不能朝集,降封鄱阳王,安置于袁州。禁锢终身,又改于岳州安置,转岳州刺史,后改封葛王。武则天称制,又进封许王,累除舒州刺史,受到诬告,坐罪缢杀,时年四十三,以庶人之礼安葬,家人在雷州,唐中宗李显复位后,追赠开府仪同三司、许州刺史、许王,陪葬于乾陵。
李素节,是唐高宗李治第四子,母为萧淑妃,受封雍王,官拜雍州牧。年幼时,就能日诵古诗五百余言,师从于学士徐齐联。李素节机智敏捷,非常好学,对于学习刻苦努力,孜孜不倦,因此深得其父唐高宗的宠爱,后来改任岐州刺史。
在武则天只是昭仪还没成为皇后的时候,就曾与李素节的母亲萧淑妃争宠,相互谮毁,武则天成为皇后之后,萧淑妃遭到武则天谮毁,幽禁侮辱而被杀。李素节受到武则天的嫉妒,时时向唐高宗进谗,调任申州刺史。唐高宗下令说:“李素节既然有病,就不必入宫朝见。”其实李素节并没有病。李素节自己觉得长期不得朝见唐高宗,便撰写《忠孝论》来表明心中想法,李素节的王府仓曹参军张柬之派人悄悄将《忠孝论》密封呈送唐高宗,武则天见到后,更加不高兴。武则天诬告李素节贪赃受贿,将他降封为鄱阳郡王,削减其三分之二的食邑,在袁州安置,将李素节禁锢终身,改迁到岳州安置。
武则天上表请求赦免李素节之罪,改任岳州刺史,但仍不许朝见唐高宗。唐高宗去世,李素节的弟弟、武则天之子唐中宗李显继位,武则天则为皇太后,临朝听政,改封李素节为许王,改任舒州刺史。
武则天的侄子武承嗣,指使周兴罗织罪名误告李素节与其兄泽王李上金谋反,武则天下诏勒令二人进京。李素节从舒州出发时,听见有人因遇丧事而痛哭,便对身边的人感叹说:“病死哪里可以得到,还哭什么呢!”李素节行至京都南面的龙门驿,被缢杀而死,时年四十三岁,武则天下令以庶人礼节安葬李素节。
李素节的儿子李瑛等九人同遭诛杀,唯独四子李琳、李瓘、李璆、李钦古尚属年幼,才得以幸免于难,长期囚禁在雷州。唐中宗李显即位后,追封李素节为许王,追赠开府仪同三司、许州刺史,以礼改葬,陪葬于乾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