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谈妥(2/2)

车子开到中关村附近,三人一起走进了一家名为“辛辛那提”的牛排店。

店内装潢非常西式,全都是卡座和包间,不少人会选择这里作为商务宴请。

一方面这家西餐厅环境不错,有一定的格调,另一方面这家店的牛排套餐固定,价格不会很贵,用餐的预算可以控制。

吴良辉给潘昌旭打了个电话,就看到有个三十岁左右、身材中等的男人,站在A02包间门口,在朝自己招手。

“潘总您好,不好意思,今天刚好给媛媛拍一组广告,就带她们一起过来了。

我带了朋友,今晚我请客。”

看到高媛媛后,潘昌旭感受到了压力,他觉得今晚的谈判不会那么轻松了。

这就是吴良辉带高媛媛来的目的之一,展示一下自己的朋友人脉,在跟潘昌旭讲价的时候,会有优势。

大家寒暄认识之后,分别落座。

吴良辉开门见山的说道:“对于签约新浪博客,我是很感兴趣的,但能否合作,还要看潘总你们的条件。

实不相瞒,受狐那边也有联系我,他们不仅有博客,还有受狐视频。

受狐开出的独家签约待遇还是很诱人的,要不是潘总您今天给我打了个电话,我可能已经答应受狐那边了。”

商业谈判,拿竞争对手来抬价,虽然简单粗暴,但却很有用。

潘昌旭也不知道受狐到底有没有接触吴良辉,但他现在签下吴良辉的决心很大。

因为在公司里,竞争对手赵丽珍签约了不少名人,业务搞得有声有色,潘昌旭这边却还没有挖掘出一个像样的素人,完全被赵丽珍压制了。

对于潘昌旭来说,吴良辉就是他今年业务成败的关键。

“吴导,我们鑫浪是很有诚意的,在博客事业的投入力度上,受狐绝对没有我们的大,这点请您放心。”

“这个我当然是知道的,相比于受狐,我还是更看好鑫浪博客的发展,所以才会来跟潘总您当面聊。”

不知不觉间,这场谈话就被吴良辉主导了。

最后潘昌旭透了底线,愿意给出50万签约金,并且详尽的列出了各种推广待遇。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吴良辉自己提出来的,他可以利用自己的博客接广告商单,收益归属吴良辉本人。

对于这一点,潘昌旭没有在意。

其实鑫浪博客在发展的早期,对于博客的广告是没有重视的,毕竟此时大家都在烧钱抢占市场,盈利需求是往后排的。

一直到2007年10月份,鑫浪才宣布在博客上嵌入广告,跟博主签订分成协议。

而且在2006年6月,鑫浪还跟许静蕾因为博客的广告收入而有过纷争。

最后鑫浪为了发展,还是让步了,许静蕾自己找的广告,收益还是归她。

因为即使打官司,鑫浪也不一定能赢。

此时在法律上,对于博客的归属权是有争议的。

博客到底是归平台公司,还是归个人,这个没有明文规定。

鑫浪如果跟许静蕾打官司,会引起其他大博主的不满,对平台伤害很大。

吴良辉提出这个条件,只是把丑话说在前面而已。

潘昌旭急于跟吴良辉签约,自然不会在这事上去计较。

这顿饭吃到晚上8点半,合作的意向基本达成,细节也聊得差不多了。

过两天吴良辉到鑫浪去签订合同后,重生后的第一桶金就会到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