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1/2)
只有别人在你身上有利可图,你才具有被他们维护的价值。
这句吉米临走之前,扔下的良言,不断的在艾伦的脑海里出现着。
“果然还是我太着急了吗?”艾伦轻声自语道。
原本他的想法,是自己成立一个工作室,把歌曲版权全部归于这个工作室。
然后再跟三大商谈发行合约,谁要的分成最少,他就跟谁合作。
他认为自己的影响力,已经形成品牌效应,不需要所谓的发行公司浪费过多的宣传费用,他们只要做好一件事,就是保证专辑在不同的国家,铺设到位就行了。
想法是个好想法,可惜三大根本不同意。
而且在版权的问题上,三家的口径出奇的统一。
别说全版权了,他们反而认为按照之前他与吉米签订的五五合同,他们能够原条款照搬回去,已经是给予艾伦这位目前漂亮国的大红人,最大的尊重和善意了。
反过来说,如果艾伦的伟大专辑没有现今的热度,他们连五五的合同都给不了艾伦。
这就是这个时期,垄断行业资源的巨头的底气。
这一点上,艾伦和吉米必须得承认,三家没有说谎,也确实给出了他们能提供的最大的合同。
除了版权没得谈,签字费倒是给的一家比一家有诚意。
尤其是索尼提供的合同,签字费竟然高达1亿美金,这个报价已经是吊打同期所有歌手了。
他们愿意拿出1亿美金,以此签下艾伦接下来的五张专辑,足见他们对艾伦的未来前景有多看好。
而其他两家公司也只比他家低了一点点而已。
如果艾伦愿意捅破,相信他们也很乐意把报价提上去。
目前的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艾伦也没什么太多选择。
想保版权,那就跟那些说唱歌手一样,在小公司里先窝着,变相也等于在漂亮国周边窝着。
对于已经跟他接触了的三大来说,发行合同签是不可能签的,在未和一家把唱片合同定下前,宁愿困住你,也不容许你把枝丫伸到别的地方去。
别以为三家之间互相诋毁的狗屎不如,彼此就是不死不休的仇人。
在默认规则面前,就算是杀父仇人也要先以规矩办事。
而只要他们对艾伦的兴趣还保持着,一天没把艾伦揽入旗下,谁也无法预料,他们会不会在暗中使绊子。
先前艾伦的媒体好评之所以一片倒,那是因为大家彼此在心照不宣的造星。
漂亮国最喜欢艾伦这种代表美国梦的人物。
稍微帮着煽风点火,效果就好的出奇,并且艾伦自己也实在是争气。
出道不满一年,在众人推波助澜下,就走到了超一线的位置。
几方都清楚,吉米的小唱片公司,迟早留不住艾伦这尊大佛。
而艾伦今年满打满算才十九岁,只要合作期间把他保护的够好,艾伦的绝顶天赋加上他们的运作,他们能保证艾伦至少在超一线的位置可以待上十年。
一个超一线十年所能带来的利益,可是动辄以数十亿美元为单位。
涉及到这么多利益,动点小手段算什么,杀人放火他们都能眼不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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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算下来,艾伦站在抉择的位置上,反而变的被动起来。
可让他把未来五专的版权要撇一半出去,他又实在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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