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刀柄手肘膝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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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龙翼从背后升起,双方体内的龙气溢出,形成一红一黑两条龙环绕在身体周围,扬向半空,暗黑龙与赤甲龙的气劲盘旋嘶咬成一团,红黑交错,非常的好看。

随着我们俩不断地加力,逆鳞和破日剧烈地磨擦着,发出喀滋喀滋地难听的声音。在力量硬碰硬的硬撼之下,我不支后退。缪斯把力量降到第二次褪变时的状态时,我和他的功力已不相上下。

但在兵器上我还是吃了点亏。逆鳞斗巧不斗力,如果说破日是一个身材肥大的相扑手,那逆鳞只是个苗条的少女,硬拼铁定吃亏。

“地火焚城”退后的结果就是对手的攻击力更强,破日在气机牵引下,顺着我的后退之势带着一团火焰潮水般地向我推来,这就是缪斯刀法的风格:其疾如风,其掠如火。

只是切磋一下嘛,没必要这么狠吧?我的身体高速地退后着,由于速度极快,缪斯的这一刀切过来,无法用足力道,被我轻易地挡住了。

借着缪斯这一刀的力量,我脚尖一点,一个侧转身,身体象鬼魅一般地飘动开来,晃到了缪斯的背后,逆鳞从上而下,斜劈斩向缪斯的右臂。缪斯的身体原地不动,以两脚的脚尖为中心点,轻轻地打了半个转,正好变为面对着我的这一剑。

“当!”刀剑刚一接触,我又借着这一击的力量再度飘移开来,换到缪斯的侧面,又是一剑斜砍。

而缪斯脚步微微一动,破日再举,又封死了我的这一击。就这样,我有如悬浮在空中的马蜂,象没有重量似地,不断地高速移动着身体,从不同的方位向缪斯发动攻击,而缪斯,就象是我练剑的靶子,身体几乎是原地不动。

只是靠着脚尖脚跟的转动,一柄长刀左遮右挡,上下翻飞,滴水不漏地挡住了我所有的攻击。缪斯静,我动。缪斯慢,我快。缪斯守,我攻。历代的暗黑龙龙战士,武艺多少都有不同,但都有两个相同的特点:快和蚀。快!

身法快,剑法也快。祖先们最爱玩的把戏就是死里求生,险中取胜,先祖卡鲁兹是如此,祖父是如此,父亲亦是如此,他们的身法和剑法,最讲的就是“间不容发”:用最快的速度,以最小的间隙,在最惊险的形势下战胜对手。

只是到了我这一代,我天性懒散,学武不努力,又有点怕死,本着打不过就跑的习武原则,快这一特点我是学得青出于蓝,炉火纯青,至于险中求胜,死里求生,去死吧,这么危险的事,打死我也不干!

知子莫如父,死老头也了解这一点,知道我的德性,所以才什么也不教我,让我自由发挥。要知道,间不容发这四字要诀,半点马虎不得,我这个掉儿郎当的性格,学个不三不四,只会画虎不成反类犬,丢了先祖的脸不说,连命也会没了。

“间不容发”这四字要诀,到了我手里,也就成了一击不中,立即远逸。我一口气攻了三十七剑,缪斯也牢牢地挡了三十七剑,表面上,我威风八面,从四面八方不断地攻击震撼着缪斯,牢牢地掌握了主动权。

可是心里我却暗暗地叫苦,这种打法虽然风光好看,可是如此高速地移动,却最耗体力,由于缪斯守得严严实实,不落下风,实际上我根本没有争到主动之势。

如果我这一轮急攻不能攻破缪斯的防线,等我气力不足,攻不动,速度慢下来的时候,那就是我的遭殃之时。击出第三十八剑之后,我纵身跳起,双手紧握逆鳞,打出“惊艳”

“惊艳!”当初我在这片树林里初见安达时,那一眼的风情,那一眼的美态,深深地震撼着我,我一下子就被她给迷住了,这种感觉溶入我的剑法之中,就成了“惊艳”惊者,变也。招如其名,含突变之意。

这一招变的地方,不是招式,而是速度。逆鳞刺出一半之时,猛地一震,本已快得惊人的长剑一抖,速度在近乎不可能的情况下猛地提升了近一倍,化成一道魔电,直刺缪斯的面门。象黑宝石一样美丽的刃身。

此时在我的手中,发出银色的光芒,美得动人,也美得高贵,让人不知不觉不中产生一种冲动,有如扑火的飞蛾一般,去迎接逆鳞的亲吻。

缪斯的眼睛里首次闪过惊讶的表情,交手以来,他那有如不动的死水般的面皮终于抖了一下,左手搭上刀柄,改单手握刀为双手握刀,刀尖微微一沉,一记反手刀,由下向上反挑,破日正好挑中逆鳞的剑尖,我快若闪电,美若星空的一击,竟被他破去。

受着他这一挑的影响,我再度借力高高地飞起“还想再玩打了就跑的把戏吗?”缪斯冷笑一声。

终于由守转攻,抢先移动到我将会落下来的地方,微抬起头来,双眼一时间杀气大盛,有如宝石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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