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5章 法不外乎人情(1/2)
张玉洁穿着珊瑚绒睡衣,刚刚洗浴过,头发还是湿漉漉的,散发出淡淡的香波味道。
时令已是寒冬,但房间内温暖如春。
“恨水,看你今天眉头紧皱,心事重重,遭遇什么不开心的事吗?”
到目前为止,张玉洁并不了解李恨水的身世。
李恨水觉得,对于张玉洁,已经没有必要再向他隐瞒了。
“玉洁,有件事,我一直瞒着你,但我也有苦衷,因为这是我的隐私,也是我的伤疤。”
“恨水,到底发生了什么?不管怎样,我还是你的朋友。”张玉洁惊讶地望着李恨水,眼神中饱含着柔情。
“玉洁,我是江州沈家的人……”
李恨水说出了自己的身世之谜,也说了自沈西洲去世后,沈家发生的很多事。
“恨水,你爸爸不会有事的。就算有事,也不是什么大事。同样涉案金额,行贿罪量刑比受贿罪轻得多。
而且,不是送钱送物就是行贿,行贿罪的前提是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是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不构成行贿罪。
比如,省里出台一项科技创新奖补政策,按照规定,西洲集团可以享受,但有关部门就是百般刁难,没办法,只能送钱送物,后来终于享受了。这种送钱送物就不能认定为行贿,因为谋取的是正当权益,而不是不正当利益。”
“玉洁,莫须有都可以定罪,何况沈总真的送钱送物了。说实话,沈总行贿,谋取的不都是正当利益,也有不正当利益。如果沈总真的因为行贿罪被逮捕,我会聘请最好的刑辩律师为他辩护。”
“恨水,你爸不会有大事的。如果有大事,那十有八九是有人故意整他。”
“是啊,就怕有人有意整他。”
李恨水始终不理解,姚金明没少收受沈海淼的财物,仅从缴获的日记本上的记录就有几百万元。
而且,两人还在南方游艇上一起玩过,现在怎么翻脸不认人,拔鸟无情?
仅仅是因为沈海洋出事,与沈家划清界限,表明政治正确吗?
姚金明不怕沈海淼将他供出来?
不过,既然姚金明决意要查沈海淼,一定会让亲信办理此案。
张玉洁又将话题聊到行刑衔接工作座谈会上,说:“恨水,市局为什么要召开这个座谈会?就是现在一些地方行刑不分,本来属于行政处罚的,却上纲上线,上升到刑事处罚,这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不强人所难嘛。
我市望湖县有个乡的村民,利用祖传建造浮桥技术,自费十多万元在河流上建设了一座浮桥,方便河流两岸居民通行,村民设卡点收费。
为什么要建设浮桥?因为政府没有建桥,不走浮桥,要绕行一二十公里才能到达河对岸。
政府部门后来以浮桥是违章建筑为由,将其拆除,还以寻衅滋事罪对家族十几口人实施逮捕。
寻衅滋事罪是万能的‘口袋罪’,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
主导此案的正是冯市长的前任赵明亮。
冯若兰后来接到汇报,震惊、震怒,说了重话,说简直是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有时候并没有泾渭分明的界限。比如,自媒体造谣生事,有些地方是行政立案,给予行政处罚;有些地方是刑事立案,给予刑事处罚。
冯市长特别关注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界限、转换、衔接问题,提议召开工作座谈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