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一、传导压力(1/2)
事故发生的路段还算繁华,很快就有巡街的警员到场了。
在哈里森小姐的坚持下,道格留下了他的鹦鹉,然后就和马车夫一块把已经昏迷流血的管家送往指定的私人诊所救治。
韦恩和琳娜则继续留在这边,跟作为当事人的哈里森小姐一块去警察局处理后续的事宜。
“警官先生,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马匹突然就发了疯,我也是无辜的。”
肇事的马车夫身上没有武器,而且也没有企图逃跑,很无辜地一直解释道。
但是他同时也有意无意地卷起了袖子,露出了一个手臂上的一个纹身图案。
哈里森小姐和负责办案的警官都对那个纹身有了反应,
她看到韦恩向自己投来了询问的目光,就稍微凑近了过去,“那是卡特帮的标记纹身,也就是菲利普所在的帮派。”
黑道少爷的手下嘛,
这倒是意料之中。
然后哈里森小姐遗憾地叹息了一下:
“可惜这样的话,要给对方定罪就不太容易了。对方明显是事前做好了准备的,背后还会有帮派支持。”
又稍微等了一段时间,
哈里森小姐的律师带回来的,果然是个坏消息:“我跟对方的律师初步进行了沟通,对方愿意承担治疗费用,但他坚持那只是意外,并不承认自己有任何过失。”
“我不接受这个条件。他明显是受人指使的,我想让他承担罪责。”哈里森小姐回应道。
律师想了想,“就目前的证据来看,我认为相对有把握的,是让对方承认过失或者蓄意的伤害罪。这样你能接受吗?”
相比于涉嫌谋杀的罪名,“蓄意伤害”的处罚明显就轻得多了,“过失伤害”那就更轻。
不过此时的美利加是这样的——
比如说一个人杀人未遂,
如果往轻了指控,只指控对方“故意伤害”的话,那么对方虽然会被轻判,但是却也很难完全逃避罪责;
而要是往重了指控,直接指控对方蓄意谋杀的话,如果陪审团不通过,那对方可能就彻底无罪、当庭释放了。
因此如何指控、如何根据刑罚与对方进行沟通和“交易”,也就变成了一门技术活。
一边是有把握但可能较轻的指控,另一边则有可能会让对方完全逃脱罪责,
哈里森小姐明显犹豫了,“你尽可能争取重罪吧。但我也不希望对方能够完全脱罪。”
律师点点头,然后就又尝试沟通去了。
作为现场的目击者,
之前担任过治安官、如今又是私家侦探的韦恩,其实是有资格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
就是由于他如今受雇于哈里森小姐当保镖,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证言能不能被采纳是个问题。
他在现场就已经检查过对方马匹的情况了,在马屁股上找到了新鲜的戳刺伤口,细长而尖锐,
还特意让两位巡街警员和办案警官去进行过核查。
不过要是认真细究的话,
韦恩其实也并不能确定伤口出现在事发前还是事发后,也没办法证明伤口和现场的意外状况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而且和本地的黑帮斗,还不得不考虑相关人员会反水的情况。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