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先天种植园经济圣体(1/2)
当天下午,李象就宣布了要给武将们开展文化课程的决议。
这消息一出,薛仁贵倒是还好,虽说他家道中落,但文化课也没落下。
李钦陵不知道文化课学起来的可怕,他对这东西没什么概念,所以也不是很怕。
但哼哈二将,张思政和纥干承基,他们俩就抓瞎了。
武将?还要学习文化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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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姥!
我等习武,不就是因为学不来文吗?
但没奈何,这是太孙殿下的要求,他们也只能照做。
而两仪殿,又迎来了一位意想不到的人。
为了参加这一次的大唐全民运动会,冯盎不顾有些病殃殃的身体,强行拖着病体来到长安,就为了来捧个场。
冯盎这个人,比较会审时度势。
想当初有人劝他自立,让他自加“南越王”的尊号,然而却被他无情拒绝。
冯盎一番怒斥:“天数有变,神器更易,而归有德之人,此自然之理。吾居南越,于兹五代,本州牧伯,唯我一门,子女玉帛,吾之有也。人生富贵,如我殆难,常恐弗克负荷,以坠先业。本州衣锦便足,余复何求?越王之号,非所闻也。”
于是,便在李靖传檄之后,冯盎顺理成章地归顺了唐朝,免去兵灾之祸。
为了表示对他的抚慰,无论是老老李,抑或是老李,都没有给他改封到别处,虽然没有南越王的称号,但事实上冯盎已经成为了岭南的土皇帝。
但话又说回来,冯盎在岭南干的也挺不错,至少百姓们对他是多有称道。
这一次进京,冯盎代表的是岭南道,特地提前了好几个月,从岭南遴选了数十位健儿,前来参加大唐全民运动会,可谓是捧足了人场。
老李对冯盎的感官也很不错,尤其是在这个日子里,冯盎能够亲自前来长安城,更是说明了他对岭南的忠心。
感动之余,李世民特地请孙思邈入朝,给冯盎看个病。
只可惜冯盎这病属于是老年病,孙思邈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也只能尽力去延长一番他的寿命。
说来也是,冯盎今年都快90了,也是够能活的。
不过话说回来,原本历史上的老冯也是在贞观二十年过世的。
这倒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后人也被武则天整挺惨,因为冯盎的孙子冯君衡被诬告谋反,牢武兴起大狱,冤杀两千余人。
而冯君衡有个儿子,叫做冯元一。
这个名字并不出名,冯元一后来被高进收养,改了个名字,就是人尽皆知的高力士。
对,就是那个“力士脱靴”的高力士,因为李白,高力士可没少挨骂。
但实际上高力士在历史上是正面人物,并不是奸宦。
就算是一向毒舌的李贽,在带明那个喷宦官就是政治正确的年代,都评价他“高力士真忠臣也,谁谓阉宦无人”。
冯盎当然不知道自己重孙子成了贤宦,就算知道他也不能怎么样。
会谈期间,冯盎特地向李世民提出请求,想要见一见大唐的皇太孙。
李世民当然不会反对,和外人显摆他的大孙子,可是他此生最大的爱好。
没过多久,李象便从京兆府赶到了两仪殿。
“明达,这就是朕的好圣孙。”李世民像显摆绝世珍宝一样,拍着李象的肩膀。
明达,是冯盎的字。
嗯,是和李明达撞了名字。
刚开始李象也没反应过来,直到冯盎开口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这个“明达”应该是指面前这个病恹恹的老头。
竟然和我姑姑同名……嗯,看老头你这病殃殃的模样,也的确适配这个名字。
“老臣见过太孙殿下。”冯盎叉手道:“早就听闻太孙殿下龙凤之姿,天日之表,颇有圣人之风,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耿公谬赞了,怎敢与阿翁相提并论?”李象也还礼道。
毕竟冯盎是长者,还是要给予尊重的。
冯盎的封号是耿国公,所以李象才会称呼他为耿公。
“哈哈哈哈,你这个小象,就是谦虚。”李世民笑着拍拍李象的胳膊:“好小子,蛮结实的嘛!前年还没你姑姑高呢,今年这都快赶上朕了!”
“孙儿还是年轻人,自然长得快。”李象笑着说道:“再过两年,没准就比阿翁高了。”
“比朕高好啊。”李世民这话里藏着好几层意思。
冯盎这人精,当然听出了李世民话中的另一层含义。
但作为一个合格的人精,他也知道这时候不应该多嘴。
又聊了几句后,冯盎开始切入正题。
“臣听闻太孙殿下寻得治理血吸虫病之法,岭南多瘴疠,民众亦饱受其害,故而老臣斗胆,请求太孙殿下救救我岭南生民!”
老冯这句话说的可谓是无法让人拒绝,李象当然也没有拒绝的必要。
“既然是耿公所请,那孤无有不允。”李象的语气诚挚:“为了岭南数百万民众,孤也理应将灭杀血吸虫的办法推广开来。”
“殿下仁慈!”冯盎不轻不重地拍了一记马屁。
“另外,耿公,孤也有一事相求。”李象再次说道。
“殿下但说无妨,只要老臣能办到的,一定尽力去办。”冯盎的话说的很满。
毕竟是当着李世民的面,李象也不可能提出格的要求,既然如此,那何乐而不为呢?
李象没说话,而是问李世民道:“阿翁,宫中可还有白糖剩余?”
“朕的……”李世民思索了一下,从案几下方拿出一个小碟,上面还放着几块冰糖:“恰好还有几块冰糖没有吃。”
这冰糖还是打算没事儿的时候泡点水喝的,还是昨天拿到两仪殿,一直给它忘记了。
老李也不傻,当然知道李象是什么意思。
孙儿想让冯盎帮他种植甘蔗,这可是好事儿,上利国家,下利岭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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