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寺田(2/2)

就当吴世璠以为对方会说是僧人目无法纪,用武力威胁当地乡民或者是贿赂县官时,男子却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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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里人都不敢啊,我们整个乡的土地,基本都是蚊香寺的,谁敢得罪他呢?”

吴世璠以为水某恼怒,口不择言,于是试着再问:

“这位大哥,你刚才说,整个乡的土地,都是寺院的?”

吴世璠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这……这怎么可能?寺院的虽然有寺田,但都是官府拨的,全部登记在册。而且他们修缮庙宇所需要的费用,也是向官府申请调拨的啊,他们哪有多余的土地?”

而接下来水某的说法,却让吴世璠极为恼怒。

“他们的土地多得是,方圆百里都是他们的产业,山也是,水也是,连山林里的野兽都是。”

“而且不止只是收租,还放利子钱,养武僧,在我们那里,官府的话都没寺院的好使。”

原来寺院在建寺之初,皇室(官府)就已经有拨地和拨款。

同时,建寺之后,剩余的土地就一般会出租给周围的农户耕种。

寺院的土地,是不需要向官府缴纳税赋的,这就让寺院会有剩余钱粮的可能。

再加上日常有信徒、香客的供奉,以及神灵宗教信仰的震慑,让寺院直接避免了兵马、盗匪的“光顾”,会在短时间内成为这方圆百里内最富有钱粮的“大户”。

也就是所谓的原始积累。

如果是风调雨顺的王朝盛世,那么在没有遇到灾荒、兵乱的情况下,百姓还不至于卖地卖儿卖女。

那此时,寺庙也是慈眉善目的信仰所在。

但一旦遇上灾害,就是寺庙开始进行“土地兼并”的盛会了。

在灾害出现后,当地官府是不会管是灾年还是丰年,照样还是需要农户缴纳田赋。

周围遇灾农民在没钱买粮或者纳税的情况下,则只能向寺院借利子钱。

第二年如果是风调雨顺就还好,但如果粮食继续失收,借利子钱的农民则不得不得向寺院贱卖土地。

随后,失地农民为了生存下去,又不得不租借原本属于自己的田土。

成为寺院的佃农。

同时,寺院面对比较头铁的农户,还会把侵吞的这部分土地,转租给地主恶霸。

把一部分利益让给地主豪绅们,一方面可以交由地主恶霸们去催收,另一方面也是在当地形成利益共同体。

至于为什么要隔了这一层?

这样好处有两个:

第一、这样寺院就能自己摘干净,可以慈眉善目的收取百姓供奉和佃农们的地租;

第二、宗教势力通过租借土地的士绅、恶霸来干预、参与当地世俗政权的政务。

例如某县出现了一个逃犯,有目击证人指证该嫌疑犯是往山上寺院逃去。

正常来说,捕快是可以到全县所有地方,包括寺院进行搜查。

但巧的是,租借寺院土地的当地县衙的刑房吏员,“恰好”发现了该逃犯的其他逃跑路线,是往与寺院相反方向逃跑的。

刑房吏员第一时间把这条重要线索透露给捕快。

同时建议捕快没必要的话,别去打扰佛门静地。

捕快也是很爽快的听从建议,往“恰好发现的”线索方向找去。

随后逃亡寺院的强人,又往往会成为寺庙的看家护院之人,也就是所谓的“武僧”。

而武僧又能为寺院提供武力,对有所不从的佃农进行镇压以及守护寺产。

再加上兵乱、灾荒的缘故,大量人口会涌向寺院,而有地、有钱、有粮、有人的寺庙,在短二三十年内,就能迅速扩张。

并且,寺院得以在保持其宗教职能的同时,扩大自身的地产规模,经济实力大幅提升。

这既为寺院的日常运营提供了物质基础,也为寺庙在世俗中树立权威、扩大影响力提供了条件。

最后成为直接影响世俗政务、甚至是一方割据的力量存在。

而这所有的现象,都指向于一个根源:寺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