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人间不拆,全村吃席(1/2)
“兕子,凤梨大陆离大唐不止万里之遥路,运送木材回来,有些得不偿失。”李世民将盘里的凤梨分一半,放到晋阳公主面前的小盘子里,温声解释道。闺女被某位竖子带歪,心里眼里同样都是怎么挣更多的小钱钱,还好她的着眼点是各种营造之术。若是她也和那竖子一样喜欢上驾船出海,某绝对先打断那竖子的腿!
“二兄,可以选些花纹特别的巨木运回来,再起些特别的名字,卖给那些士族世家,价值绝不会低于全套金累丝供奉用具的竞买价。”没等李元婴说话,李凤先有些激动地搓着手,谄媚地笑道。“至于运输方式,兴安那头放木筏的方式,也许可以参考一二。”
据某些暂时还没有公开的资料记载:乾阳门东西亦轩廊周币,门内一百二十步有乾阳殿,殿基高九尺,从地至鸱尾高二百七十尺,十三间二十九架,三陛轩。文掍镂槛,栾栌百重,楶拱千构,云楣绣柱,华榱璧珰,穷轩甍之壮丽。其柱大二十四围,倚井重莲,仰之者眩曜;南轩垂以失丝网络,下不至地七尺,以防飞鸟;四面周以轩廊,坐宿卫兵。
其柱大二十四围,大木非随近所有,多从豫章采来。二千人曳一柱,其下施毂,皆以生铁为之,若用木轮,便即火出。铁毂既生,行一二里即有破坏,仍数百人别赍铁毂以随之,终日不过进三二十里。略计一柱,已用数十万功。
凤梨大陆比玉米大陆更远,运回来之后的价格,还不是随我们定?当然,关于巨木的来历和故事更是随我们编,怎么在让人相信的基础上,尽可能地编出玄乎的情节,交给幼弟去掰扯就好,那是他最擅长的事情。
李元嘉、李元婴和李治一起看向李世民,很整齐地点头,表示他们完全赞同李凤所说的话。
李世民:“……”
皇室的风气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他们不喜欢诗词歌赋绘画文章也就罢了,反正还有美人美酒蹴鞠和狩猎,斗鸡走犬也不是不可以,别太过分就行。怎么如今一个两个三个的都想方设法费尽心思地只想挣小钱钱呢?
“嘎嘎嘎……”很像鹦鹉的叫声从寝殿门口传来,众人顺着声音望去,看到萧若元左右手各提着一个鹦鹉架,架上的鹦鹉与吐火罗、林邑……安南大都护府进献的五色鹦鹉和白鹦鹉都不一样,体长两尺有余,鲜艳的美丽蓝色羽毛和弯钩一样的巨大鸟嘴,嘴巴的后端及眼周是很鲜明的黄色,黑黑的小圆眼睛里充满着智慧的光芒。
李元嘉轻轻眨了下眼睛:贞观五年时,林邑国贡白鹦鹉,性辩慧,尤善应答,屡有苦寒之言。二兄愍之,付其使,令还出于林薮。这两只可比那白鹦鹉俊的多!
“小师妹,师父传信回来,从今日起你就是蜀山剑派的李十九,这是我们几位师兄送给你的小礼物。”萧若元朝李世民微微点了下头,说了声“见过陛下”,便走到晋阳公主面前,若春风吹过湖面般温柔地笑道。
海上漂泊的无聊日子里,被李元婴几次三番地诚挚劝导过后,萧若元对蜀山剑派的认同感直线提升到家的层次,对公孙白等人不再直呼其名,规规矩矩地按着排行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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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阳公主放下手里有小银叉,站起身来,恭恭敬敬地行了个标标准准的道揖,说道:“多谢各位师兄,十九很开心,很喜欢师兄送的礼物。”
只是小阿叔竟然一句话都没说,感觉有些不合常理。
“事缓则圆。”李世民看向李元婴,拍了下他的后脑勺,轻声叹息道。“好东西太多,会让他们认为得到很容易,竞买价格上不去,憨瓜!”
红腹锦鸡之所以能卖出高昂的价格,是因为它的模样有些像传说中的凤凰,买了可以充当护宅神鸟。鹦鹉则不同,再怎么性慧辩善应答,也只能作为宠物来养。那些老狐狸不会为了买只宠物,花费大量的金饼,再稀奇,也没用。
“阿兄,鹦鹉与我无关,是韦三郎的主意。”李元婴抬手捂住后脑勺,轻声抗议道。“就我那三脚猫的拳脚功夫,可抓不到这些嘴上功夫了得的扁毛……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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