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 议事十二则(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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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议事规则:不得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的动机,习惯或偏好,辩论应就事论事!如果乔大人违法,请您去衙门起诉,因为这里是立法机关,不是执法机关!”

“吴英代表,违规一次,处蓝牌警告!”

说着,旁边的衙吏扬起手中的一张蓝色牌子亮了一下,然后在一个小本子上记录下来。

坐在旁边的肃慈,原本正想办法怎么应对,却没想到议会竟然还有这样的规则!

乔银低声笑道:“议会讨论的都是很复杂的内容,关系到立法,自然有相应的规则确保会议正常进行!凡是违规的人,两次警告,第三次请离会场。”

“好!”

肃慈见那个吴英一脸愤闷,却又无可奈何的样子,心中顿时一阵爽快。

这时,他也注意到桌子下方的隔子里,放着一本小册子;翻开来看,赫然就是“议事十二则”。

原来,各官员和代表们发言,都是有规则限制的。

发言首先要有动议性,杜绝了歌颂赞美之类的无效废话;然后是一事一议,避免了争论跑题,另外还规定了每个人的发言时效,不允许被打断的保护,林林总总,这才确保了议会能一度讨论下来。

主席台上那个嗓门巨大的中年男子,正是本届议会的主持人,洋务衙门的知舰方皓。

这十二条议事规则,并非产生于议会,而是从数十年前第一次海上哗变就开始起草的。

因为航海不同于陆地,一个弱小的人在陆地上发不出声音,或许到死都没人注意。但在航海的过程中,任何一个人的死亡都可能诱发灭顶之灾。

为了团队的情绪稳定,让每个人都能表达自己的需求,起码在形式上做到表达,各层级的海员才会彼此妥协,最后达成了一种表面上的平衡。

这就是“议事十二则”。

在安杜路美达,乔银发现尼多兰人也有类似的规则,彼此之间大同小异。就像人都知道船上要装帆一样,人也知道在海上要有专门的议事规则。

肃慈则是看着这本小册子,颇有些爱不释手。

“朝会如果也用这个规则,那该有多好?那些清流们恐怕就不会乱发言了吧?”

一时间,他甚至萌生了这么一个荒唐的想法。

这时,议会上也对侯浪平的案例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但彼此争论并不激烈。

“……我对严惩侯大人的提案,同样表示反对!乔老夫人是圣贤,固然值得我们尊重,但我们不能把一位伟大的人过分神话!今天如果严惩了侯大人,那明天又有人举报,说谁又污辱了老夫人,或者污辱了别的圣贤,是不是又要察访,又要定罪?会不会有人会为了骗赏,邀功,挟私报复,甚至是单纯的心理阴暗,就故意诬陷别人?立法,是为了稳定社会秩序,而不是给人民埋下隐雷!……”

“……我反对!侯浪平侮辱我们源州的圣人,罪不可恕!我认为一定要遵照古法,将姓侯的凌迟处死!他的家人,诛灭九族,告慰老夫人在天之灵!……”

“……吴绅士,请您发言的时候讲明因果关系,赞同与不赞同都要有理由,而不是在这里带节奏!我们只是反对以酷刑加于侯大人,并非说侯大人完全没有过错!既然是立法,必然要讲求律例的公正性和适用性,乔老夫人是一位值得敬重的圣贤,这是基于道德评价,但她的法律地位和其他人是一样的!所以侯大人失言污辱了一位老人,不论她是乔夫人,周夫人,或是赵夫人,这样的过失行为在法律上应该如何被定义,这才是我们讨论的内容!”

“……我不同意这个观点!因为这个议题,首先把侯大人定义为了过错方,这本身就偏离了立法的公正性!如果一个人的言论能被定义为犯罪,那么一个少年做了春梦,然后他把梦说出来了,是否能定义他为强暴犯呢?这根本是很荒谬的逻辑!言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看是否有因果关系,侯大人只是言行失当,最多进行批评教育,去受害者家赔礼道歉!完毕……”

“……我赞同!……”

“……我也赞同!……”

就在许多绅士认为这个结论最合理,但又碍于乔银的情面时,乔银终于举起了自己的手。

“我觉得汪绅士总结得非常好,不能因为我娘的案件,为社会再埋下隐雷了!若是因此牵扯进更多的人,那才是对我娘的大不敬,所以我赞同这个提案!”

哗……

乔银的赞同,再次迎来了一片掌声。

“我也赞同!”

这让坐在一边的小舒学士,也站起来向会场的绅士们打了一躬,不少人也都望向了他。

小舒学士激动地说道:“感谢大家,救了侯兄一命!我知道我只是个客卿,但我现在是真心谢谢诸位,多谢诸位绅士!……”

哗……

掌声,再次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