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彻底赶走老王(1/2)

有人报了警,很快警察来了,把狗子和老王都带走了。

警察先是带老王去了卫生院,包扎了额头上的伤口,又检查了口腔没有什么大问题,门牙断的很整齐。

于是就把俩人带去了派出所,调查了解情况。

老王一口咬定说是三狗陷害他,昨晚灌醉他,然后找了一个精神病女人塞到他房间,玷污了他。

还要告三狗用酒瓶砸他,老王说头晕,可能脑子被砸坏了,门牙断了这属于刑事案件了。让警察赶紧把狗子送进拘留所,等着他起诉法院判三狗的刑。

警察都被老王逗笑了,一个大男人,口口声声说被玷污了。搞笑不。

三狗说:“警察同志啊!我昨天晚上好心好意的请他喝酒吃饭,结果他醉倒了,然后我就帮他找了一个旅店休息。没想到今天上午他拿把菜刀来追杀我,我就跑,后来实在跑不动了,才扔出俩酒瓶自卫的。我也不是故意砸他脑袋的,仓促间谁能扔那么准啊!这个有很多路人可以证明的。”

老王说:“就是你安排的女人,就是你故意灌醉我的,你这个人渣,败类。”

警察看也没法调查了,俩人都觉得有理。于是就去调查路人和商户去了,还去车站附近把于大美人带了回来,这个于大美人警察们都知道,是车站附近的名人,傻憨憨一个。

通过调查附近的路人.和临街住户,知道了老王确实拿着菜刀追砍三狗来着。狗子是出于自卫才用玻璃瓶子反击的。

这下清楚了事实经过,洗脱了三狗的故意伤人动机,要不然这个事儿挺麻烦滴。

刑法规定,打落门牙属于重伤害。

把于大美人带到了三狗和老王跟前。

警察指着三狗问于大美人,“他.你认识吗?”

于大美人说:“认识,几天前他下火车,还给了我好多吃的东西哪!嘻嘻!”

警察问:“他有没有指示你去勾引别人。昨天晚上你们见过面吗?”

于大美人说:“我就见过他一面,就是几天前。他没有指示我勾引别人,一般都是别人勾引我,嘻嘻”

警察又指着老王说:“他.你认识吗?”

于大美人说:“认识啊!他是我对象,昨天晚上我们还一起睡觉了呢!今天早上起来他还给我二十块钱哪!说是给我的包夜费。”

警察一听,唉呀!过夜了,还给钱了,这他妈的算pc啊!那还等着什么呀!拘留吧!这不就等于是给派出所送创收福利来了吗!

于是老王被以pc的名义拘留了。七天拘留.还得交二千块钱的治安罚款。

老王现在很后悔,当时为什么要手欠给于大美人钱呐!真是失算啊!

老王更后悔,为什么要得罪张三狗呐!和平相处多好啊………

狗子属于自卫,生命受到威胁才出手反抗的,所以没有罪,直接被放了。

于大美人也没有被拘留和罚款,谁会去追究一个精神病人的罪责哪!也被放了。

狗子还不满意,他有老王家的电话,于是一个电话就打给了老王的媳妇,细说了老王嫖娼被抓的事情。还添油加醋的说老王在这边有好多个相好的……

老王媳妇顿时火冒三丈,当天坐着火车,带着俩娘家兄弟,从hN省就奔大兴安岭来了。

没有了老王的指挥,他雇佣的那些当地人没有了主心骨,也就不再阻击拦截货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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