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耕田也要激动些(求追读!)(1/2)

会不会太骚了呢?

这是朱安宁的自我反省,不同于第一次盗用导员的诗歌时,还微微有点紧张。

现在这二次作案的朱安宁,已经能灵活地控制自己的道德观……

好骚啊……

这是朱棣的真实感受。

这种这么洒脱的诗歌,怎会出现在这种时代呢……

眼前这朱哥,真的只是所谓的什么西域行商么。

愣神的朱棣,看了眼自己杯子,里面是黄黄的液体,有点似可乐,但是闻起来却完全不一样。

借着那土豆红烧肉的香气,朱棣也学着朱安宁,一饮而尽!

入口是微酸的口感,只带了点酒的味道,更多的确实小麦的香气,最后,才是刺激口腔的感觉。

“啊……”这独特的口感让朱棣不由得长长地叹了口气:“比家里那些玩意好喝,这也是酒吧!”

“呵呵,这酒名为啤酒,最是适合大汗淋漓后的饭桌。”

朱安宁也没有过多解释,朱棣喜欢喝就好。

自己开酒的初衷,不过是给唐伯虎的桃花庵助助兴而已。

毕竟,这可是他相当喜欢的一首诗歌,是当年看完星爷的《唐伯虎点秋香》之后,在网上看到的全篇。

屌炸了好么。

唬你一个地主家的傻儿子,够了吧。

所以不要再叫我当官啦!

“朱哥……”

过了不知多久,朱棣才再次开口,一副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

朱安宁还在侍弄那锅土豆五花肉,再过一会应该就能焖烂了。

“恩?怎么了?”

他一边回话,一边试了试味。

“能不能再给我喝一杯……然后,您刚才念的诗……我能抄下来么?”

朱棣,如是说。

“我会署名朱哥的,写的实在是太好了啊……比……呃,感觉比我的先生写的都要好。”

“啧,你先生,村里的那些个秀才是吧……”朱安宁咋把了下嘴巴……也有点无语。

你拿唐伯虎和村里的教书先生比,确实是有点欺负人了啊。

而朱棣,却也没有正面回答朱安宁的话语。

因为,他的先生可不是什么村里的秀才,而是大本堂,文华堂里面的大儒啊!

当然,朱安宁也没有在意朱棣为什么没有回话,他还是刚才的想法,唬住了这个地主家的傻儿子就好。

以后,他能天天像现在这样卖力干活那就更好了。

这家伙力气真是大啊。

吃什么长大的啊,一桶河泥,哼哧哼哧就搬过来了,自己拎桶水都要休息好几回啊……

“好嘞,出锅!”朱安宁用筷子捅了捅那肉,直穿而过证明时间差不多了,而味道,也试过最后一次了,完美!

随着朱安宁的一声笑,那肉,土豆,带着汤汁,倒进了早就准备好的大碗里。

然后,他又麻利地打好了两碗米饭,顺便帮朱棣又倒了杯啤酒。

土豆红烧肉可不能像大盘鸡那样混着面条吃,这是对红烧肉的亵渎,红烧肉就应该拿来餸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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