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诡婴(1/2)
“该诡物无视任何物理伤害……准确来说,是它无论受到何种伤害,都会迅速复原。”杨涟说道,“在对付该诡物时需要注意一点,千万不要和她对视两秒以上,否则它腹中的‘诡婴’将会以一种无法理解方式转移到对视者的腹中,并且从内部撕开对视者的腹腔。”
“那这诡物的本体呢?除了对视之外,还有什么攻击手段吗?”
“没了,该诡物的攻击手段十分单一,而且抛开无限复原的能力后,本体的实际物理强度很低,力量远不如正常的成年人类。”杨涟说道。
“按照这么分析的话,似乎子宫内的那个诡婴才是这诡物的本体啊……外面那个‘母体’更像是一个容器。而且,这诡物是根据血缘关系来确定复仇关系的,怀孕的少女本身和那个渣男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反倒是这个诡婴,是那个渣男正儿八经的亲骨肉。”孙杭说道。
“你的分析完全正确,诡婴才是丙六三四的本体。”杨涟点了点头,“但诡婴和本体不一样,它不具备实体,本质上免疫所有物理攻击……当年调查局曾剖开过母体的腹腔,里面只有一堆腐肉的肉块。”
“按照这么算的,这个诡物应该被分到‘辛型·灵体类’里吧……”孙杭嘟哝道。
“这实际上是两只互为共生关系的诡物,诡婴自身的编号为‘辛二二五’,但当它和母体一起出现的时候,那就统称为‘丙六三四’。”杨涟说道。
“那当年这诡物到底是怎么被消灭的?”兜兜转转,问题又回到了原点。
“另一名孕妇。”杨涟说道。
“哈?”
“另一名孕妇在和丙六三四对视之后,辛二二五转移到了她的子宫内,而由于该孕妇子宫内本就存在着一个胎儿,因此诡婴直接占据了那个胎儿的肉体,在这种情况下,原本属于灵体类诡物的辛二二五便拥有了实体,在它撕开孕妇的腹腔返回母体之前,用物理手段将其杀死,便可同时消灭丙六三四和辛二二五这对共生诡物。”杨涟解释道。
“所以说,要消灭这家伙,还得牺牲掉一名孕妇?不,不止一名孕妇……这应该算是一尸两命。”孙杭挑了挑眉,“所以,天府城现在关押着的死刑犯里有孕妇么?”
“根据天府城的法律,孕妇不会被判处死刑。而且,就算有例外,比如羁押期间意外怀孕的,那她腹中的胎儿也是无罪的。”杨涟严肃地说道,“以这种方式诱杀丙六三四,孕妇尚还有生还可能,但胎儿必死无疑。”
“那当年丙六三四是怎么被消灭的?”
“那是一场意外事故。”杨涟说道,“那名孕妇是一名警官,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当时已经怀孕。”
“受精卵也能被诡婴附体?”
杨涟又点了点头:“诡婴附体之后会迅速抽取母体的营养物质,在极短的时间内‘催熟’胚胎,令其发育到诡婴当年死亡时胎龄,然后再破体而出。”
“嘶……这么看来,想要让诡婴实体化的条件是必须有一个可以让它附体的胚胎……呃,话说动物的可以不?”
“必须是人类。”
“那能不能找个女性死刑犯,然后去精子库和卵子库借点素材,人工授精一枚受精卵,将其植入死刑犯的体内……还没开始发育的受精卵,应该不具备生命权吧?”孙杭说道。
“你这办法……倒是挺……另辟蹊径的。”叶萱有些惊讶地看了孙杭一眼。
但就在她拿起手机的时候,另一名组员却突然低呼道:“它动了!”
只见丙六三四从地上爬了起来,它不在啼哭,而是选定了一个方向,手脚并用飞快地爬行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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