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拜占庭具装骑兵(1/2)
洛萨,芙琳和般若往住处走的时候,天色已完全大黑。
芙琳吉拉不断摆弄着头顶镶嵌有红色,绿色与蓝色宝石的发箍:“大人,我好看吗?”
“好看。”
洛萨有些无奈地敷衍道。
的确是很好看。
可问题是,这个问题,芙琳吉拉已经问过他第四遍了。
他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了一眼般若,见她也抬起手,轻轻抚摸了下雪白脖颈下,佩的一条镶嵌有祖母绿宝石的金项链。
他忍不住嘴角扬起,心生喜悦。
送出去礼物,能得到两人的欢喜,也不枉费了他这么一番精挑细选——起先他还担心,送这两份礼物,不如拿对应的钱财为两人升级来得实在。
“我们到了。”
他们下榻的旅店名为“橡木与榛子”,原先主要是接待从萨拉森人统治范围内过来的朝圣者——多为犹太人,科普特教徒。
拜火教徒们往往慑于雷纳德伯爵的恐怖名声,而不敢从这条道路通过。
即使通过也无用,这家旅店主营的酒水服务,而拜火教徒们是不饮酒的,因此,这家旅店的生意罕见没受影响,反而越做越大。
必须要承认的是,同是异教徒,但犹太人在萨拉森君主手底下,生存的要远比在基督君主手底下幸福多了。
比如在伊比利亚,生活在伍麦叶王朝统治下的犹太人,许多甚至能身居高位,他们将此地视作犹太人的机会之地,大批犹太人从高卢,亚平宁地区迁徙于此。
但伊比利亚“再征服运动”兴起后,莱昂王国,卡斯蒂利亚王国,葡萄牙王国,纳瓦拉王国以及阿拉贡王国等十字军王国,不断向南开拓,征伐。
他们每攻破一地,便对当地的犹太人和拜火教徒们施以同样的刑罚,进行大肆屠杀,犹太人最后的乐土也即将沦陷。
洛萨住的房间,是整个旅店最昂贵的“上等房”,他现在手头有了钱,自然也不再计较这么点花销。
进房间的第一件事,便是例行的抽奖。
片刻后,紫色的光芒闪过,充斥整个房间。
光芒凝聚于洛萨的手心,形成了一柄长约三米,通体由黑色金属打造的细长骑矛。
只一入手,洛萨便感觉到了一种沉甸甸的冰冷触感。
这把骑矛的重量,恐怕至少得有八十斤的分量,如果不是骑矛大多是以端举的姿态使用,而非像三国武将里使用长枪那样挥舞,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恐怕根本不存在能使用如此沉重武器的人类。
你获得了具装骑兵的骑矛:这柄骑矛使用陨铁打造,无坚不摧,同时兼具无法被损毁的特性,在冲锋时,增加所属骑兵队伍的防御力百分之二十。
可以用来解锁拜占庭式或萨珊式具装骑兵军营,使用“全身鳞甲,鳞甲马铠,钉锤,骑矛,骑弓等装备”。
招募价格为100苏勒德斯,需自配战马。
解锁里程碑:军区将领(你的麾下拥有至少五十名具装骑兵为你效力)【0/50】
看描述就知道,这是跟翼骑兵的燕尾旗相对应的道具。
洛萨皱起眉,具装骑兵究竟是否实用,一直是个难题,防御力本就只是骑兵们需要考虑的第二侧重。
第一侧重永远是机动性。
如果这柄骑矛,是跟翼骑兵的燕尾旗同时出现在洛萨手中,他肯定更愿意用它来解锁军营,留下翼骑兵的燕尾旗作为道具,哪怕它的价格更为高昂。
“百分之二十的防御...唉,这又不是游戏,增加了百分之二十的防御,效果跟百分之二十的速度完全是两码事。”
骑兵们的防御力已经足够强了,弱点是甲胄薄弱处,那里即使加上百分之二十的防御,该被一刀捅穿还是被一刀捅穿。
聊胜于无罢了。
思索片刻,他决定把这件事暂时抛到脑后。
反正一时半会儿,他也没办法返回约格律斯堡,这柄骑矛看起来还算合用,留在手中当做武器也是好的。
汉斯无疑更适合这件装备,因为他有枪剑双精的技能,这個技能对汉斯剑术的提升洛萨已经看在眼里,若是能换上这样一柄神器,战斗力肯定会暴增。
但问题是,这样一柄骑矛,对于坐骑的承受力也是一种巨大的压力。
窗外,突然响起一阵嘈杂声。
洛萨匆匆冲下楼,神情有些疑惑:“怎么回事?”
有人忿忿不平道:“丕平骑士要跟一个蒙特利尔骑士决斗,起因是他质疑我们的荣誉,可我们明明俘虏了萨拉森人的王子。”
洛萨皱起眉。
果然,我就知道这群大头兵一喝了酒,就会把他“不要向外人透露我俘获了扎希尔王子”的命令抛诸脑后。
这个丕平当然不是法兰克那个赫赫有名的矮子丕平,而是王家骑士团一个勇猛的骑士。
在战场上,他毫发无伤,斩杀两名精锐的马穆鲁克骑兵,算是不可多得的猛士。
洛萨没有制止,而是高声道:“那就决斗吧,骑士的荣誉,不容玷污,让天父来见证,究竟谁更有资格活下来。”
丕平看了一眼洛萨,激动道:“没错,老子在战场上能像杀鸡一样杀死萨拉森的奴隶骑兵,捏死你这种软蛋更是轻而易举。”
对面的蒙特利尔骑士们面色如土,再没有了一开始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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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就是如此,任凭你嘴巴再怎样厉害,对手直接丢出手套,要跟你决斗,一切还是要按照武艺高低来论高下。
“但决斗,是明天的事,现在,立刻都返回各自的房间休息,若让我知道谁敢违背我的命令,我保证,我会将他吊死在绞刑架上。”
洛萨高声道:“莱恩,莫德尔,你们两个即刻带领斧卫巡逻,把我的命令告知给所有人!”
“遵从您的意志,大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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